完整word版广东省中学团校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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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中学团校建设指导手册目录广东省中学团校建设与管理办法1广东省中学团校建设指引11_中学团校章程(样稿)13广东省中学团校培训课程体系方案19“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工作评价评分表24广东省中学团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中青联发 2016 17 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青发 2016 6 号)、关于加强中学团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团粤联发201661 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开展中学团校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学团校是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 培养青年的阵地,可作为对青年进行入团前的培训、入团后的管理、
2、推优入党的考核, 并利用其加强对团员青年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培训。 对学生团员及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为共青团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的质量; 对团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培养,培训团的骨干; 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推动中学团的工作。第三条中学团校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梯队的师资队伍、科学的团课培训、 完善的考核机制, 全面提高团员质量,增强中学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扎实推动“强基固本 ”工作,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夯实中学共青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第四条团省委是全省中学团校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单位。 省团校是中
3、学团校建设与管理的配合单位,与团省委少年部共同制定中学团校课程标准化体系,建立师资库,整合社会资源。第二章广东省中学团校总校第五条 广东省中学团校总校设在省团校, 具体工作由团干培训部负责开展。 其中,团干培训部负责对中学团校进行团务课程体系开发、师资培训、讲师团管理等工作。第六条广东省中学团校总校在中学共青团导师团的基础上, 组建省级中学团校讲师团,聘请著名青少年教育专家、各级老团干、省团校优秀教师、广东省中学校长(或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各团校示范校校长以及“青年五四奖章 ”获得者、 “道德模范 ”先进人物等成为讲师团成员,并定向招募聘任社会化培训讲师,开展集体备课与研讨活动,每年制定
4、计划到各学校开展教学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讲座、论坛、沙龙、观摩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第七条 中学团校总校要推进 “团干讲团课 ”工作。邀请各地团市委、 各区县团委负责中学共青团工作的专职团干授课,邀请中学共青团导师开展授课活动。第八条 中学团校总校应为中学团校提供社会资源, 为中学团校的课程设置、 师资队伍建设、 课题研究等提供协助与支持。第九条 中学团校总校应定期开展中学团校师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中学示范团校校长培训、中学团校教师培训等。中学示范团校校长需经总校统一培训并颁发证书后持证上岗。第十条中学团校总校应建立完善的中学团校培训课程体系, 丰富课程内容。 中学示范团校的课程须报送总校备
5、案。第十一条 中学团校总校定期与中学团校省级示范校、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开展教研、观摩活动。第三章中学团校第十二条 中学团校原则上由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名誉校长,指导团校工作开展。中学团委书记任校长,全面负责中学团校工作。 中学团校可配 1 至 2 名副校长, 由团委副书记或团委干部担任, 具体负责团校相关业务。 中学团校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培训部、 教研部等, 选任青年教师及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各部门部长,共同开展中学团校工作。中学团校的组织架构应在同级党组织批准后报所属区(局)团委备案。第十三条 中学团校校长由学校党组织任命并颁发聘书,其岗位发生变动时, 需按照学校团组织隶属关系向上级团
6、委和中学总校报备。第十四条中学团校校长全面负责团校工作,抓好:1.安排团校课程,编制团校教材;2.编制本校团员、青年、干部培训计划,颁发学员结业证书;3.管理师资队伍、聘任团校师资。 考核团校教师; 4.定期向学校党组织、分管领导、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等。第十五条各中学要把团校工作纳入中学德育工作体系。学校要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党政要指导团校建设,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关心中学团校建设,为在中学团校建设提供必要的时间、场地、设备等条件。学校党组织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德育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每年都应至少上一次团课。学校要将团校授课纳入学校的授课计划, 有条件的学校可将团课作为选修课纳入课程体系, 学校教师
7、授团课课时纳入工作量,确保中学团校正常运作。第十六条中学团校阵地建设要求:(一)保障基本场地各中学要为中学团校保障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 可结合学校团员活动室建设, 门前有团校校牌, 室内布置应包括团旗、团徽、入团誓词、团歌、团校组织架构、团校管理制度、 学员培训制度等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共青团展示室,作为团委工作阵地。各中学要为团校授课提供场地保障和时间保障, 可以提供固定的课室、固定的授课时间段供团校开展培训。(二)拓展校外阵地中学团校可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博物馆、 美术馆、 图书馆、体育馆、 科研院、 企事业单位等成立中学团校教育基地。第十七条中学团校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一)广泛吸纳校
8、外师资中学团校可聘请校外党政领导、 社会工作者、高校教师、青少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教师, 每年有计划邀请省级团校讲师团成员到学校授课。(二)组建校内师资队伍中学团校教师主要由学校德育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担任,每校一般不少于 5 名教师。(三)选派教师培训中学团校应按时参加总校各类教研活动, 并定期选派教师到总校参加培训。第十八条中学团校应按照总校制定的中学团校培训课程体系科学合理的规划设置课程、 培训教学方式、 培养计划、考核标准等内容。中学团委通过团校培训团支部委员、 班级团员和指导开展团支部团课,推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 ,巩固团支部在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中的核心地位和关键作用; 通过团校培训学
9、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加强对“一心双环”团学组织的指导,增强团学组织工作能力。第十九条 中学要把中学团校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每年按照培训团员的数量, 合理规划和预算, 将中学团校建设纳入到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将团课讲课时间纳入老师的总体讲课时间,确保中学团校正常运作。第四章中学团校示范校第二十条全省每两年开展一次“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活动,评审一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程序包括创建申报、核准名单、资金支持、创建展示、开展评审、公示授牌、 定期复核等环节。全省各中学均可申请开展“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工作。第五章中学团校课程体系建设第二十一条课程体系建设要求:(一)分层分类培训1
10、 中学团校课程内容应包括团的基础知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团员意识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形势政策教育、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实践教育等, 主要分为入团前培训、团员培训、团干培训、推优入党培训、团小组学习活动等。2. 面向未入团的学生开展团前教育,学习团的基础知识和开展教育活动, 增强学生对团的认识, 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培训, 原则上入团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团。3. 鼓励中学生以班级小组为单位组成团课学习小组,在团校总校指导下开展学校教育活动, 面向团员学生开展培训,特别是高中一年级新建团支部的团员要做到全员分批培训。4. 面向学生团干部开
11、展团工作能力培训,需把开展培训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重在日常的团工作中以 “传帮带 ”的方式进行, 通过团日活动, 结合团委工作任务, 使学生团干能更好的掌握团的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中学团校的发展。(二)制定培养计划中学团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 期培训。各校需根据学生构成情况和发展团员规划,在每学年初制定培养计划,并报上级区(局)团委备案 (其中省级示范校需报中学团校总校备案)。计划内容包括开展团校课程类别、开展培训期数、培训人数、课程内容、授课安排等。(三)创新教学方式根据各地市的部署,配合学校教学,创新团课教育。(四)建立培训考核体系1. 中学团校建立学员培训及考核档案。将理论知识考核、社会实践考
12、核和日常表现纳入考核体系, 培训及考核档案纳入入团考察档案中。 理论知识考核应以闭卷形式重点考核团章、团的基本知识和团的基本工作方法等。2. 社会实践考核重点考察学生参与团学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和表现; 日常表现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汇报情况、班级表现情况和群众基础情况。3. 中学团校对学员(发展对象)的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考核成绩优秀的获得培训证书并纳入推优入团、 评先评优, 优先推荐参加更高一级培训与对外研修活动等; 考核成绩合格的获得培训证书; 考核不及格的由所在中学团支部指导老师、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辅导。4. 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团课学
13、习,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 个学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不少于8 个学时。 培训满 20 个学时,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团。20 个学时的团课学习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 学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不少于8 个学时。第六章评估督导第二十二条团省委少年部联合中学团校总校每年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进行检查,并对各市推进中学团校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市团委每年对所辖各中学团校建设进行检查评价。检查组汇总评估情况后,对组织架构规范, 制度建设完善,课程设置科学, 作用充分发挥的中学团校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运作不规范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责令整改;连续两年通报不合格的,不予推荐所在中学团委参加省级团组织优秀先
14、进等评比活动。广东省中学团校建设指引一、建设原则(一)因地制宜,可与中学共青团活动室合并建设(二)功能多样化, 可作为学校团委会议室或中学团校备课室等团工作场所使用二、建设标准(一)硬件配备1.中学团校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与团委会议室融合建设的场地不小于 35 方,一般以学校一间普通教室为宜,达到基本场地要求。2.设置会议桌椅,按一般到会人数匹配椅子。3.设置材料柜,用于存放各种资料,如团前教育,团队活动计划、总结、照片及视频资料。4.设置档案柜,用于团籍管理、评优评先等文件存放。(二)制度上墙5.门前挂有 “某某学校中学团校”的校牌(具体见附件) 。6.在活动室最显眼的地方,悬挂团徽贴上
15、入团誓词、团歌。7.张贴学校团组织建设情况、 以姓名照片等形式展示团组织网络图。8.张贴中学团校架构图、课程安排。9.张贴 “三会两制一课 ”团员权利和义务等制度。10.张贴历代领导人关心共青团工作,关心团员青年教育的照片、讲话节选。(三)成果展示11.展示校级共青团组织所获的各类奖项,及获奖成果展示,定期更新。12.展示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获奖证书、锦旗、通报等。13.展示学校志愿服务相关内容。14.因地制宜、灵活设置,结合本校教育、教学特色等进行校级特色内容布置。(四)场地运用15.场地需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轮值开放,各支部、各社团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使用。附件:“广东省中学团校”校牌
16、标准(参考样式)样式参数:1. 尺寸: 0.7m0.5m2. 材质:不锈钢3. 团徽尺寸: 0.12m0.12m4. 文字:上行为“学校名称” ;下行为“团校”两字5. 字体:魏碑6. 字号 : 上行字 180 磅,字距 0.016m;下行字 320 磅,字距 0.055m7. 行距: 0.05m中学团校章程(样稿)第一章总则中学团校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 面向我校团员青年、班团干部、优秀团学干部和入团积极分子的培训机构。团校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遵循中学生身心成长规律
17、 满足中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突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实践教育活动,为加强团的基础建设、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作用。团校的任务: 在提高团校建设水平的同时, 全面提高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培养学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尚的品格;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全面提高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觉悟。团校的精神:求真务实,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第二章学员守则凡在中学注册在校学生,承认团校章程,遵守团校纪律,愿意履行团校学员义务者,不分民族、性别、年级,均可申请加入。经审核择优录取,正式注册登记后成为团校学员。学员的义务:1. 遵守中学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18、团校决议。2. 树立和维护分团校的良好形象,促进团校成员间团结。3. 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团校分配或符合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努力成为一名模范先锋。4. 按时参加团校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学员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活动一次以上(包括一次)或请假超过两次者取消学习资格。5. 向负责人如实反映自己的学习、劳动、工作情况。6. 爱护团校的公共财产。学员的权利:1. 学员有权参加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权。2. 学员有权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适当场合就团校工作或对团校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建议、批评。3. 学员有疑问或有意见时, 有权按适当方式向团校培训部提出质疑并要求得到答复。4. 经团校批准,学员有权参
19、加团校例会并在会议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以及可以参与表决。5. 学员有突出贡献时,有权得到奖励。第三章考勤制度1. 团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学员要在开课前 10 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并且由团校学生干部组织学员进行课前签到, 下课后由团校学生干部将出勤情况报送给该期团校的有关负责人。2. 在团校学习培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团校的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应在团校上课通知发出的当天按照严格请假流程请假, 由本人提前向该期团校负责人申请,并且书写请假原因。 请假获准后,团校培训班的考勤负责人要做好登记,缺席课程皆需要在最终考核中扣除考勤分 (一节课 2 分)。3. 请假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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