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doc
《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 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撰写人:_日 期:_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的民主、科学、规范决策和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上级组织的重要决策指示和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安排部署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3、研究年度工作部署、总结,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规划、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4、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讨论决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
2、办向市民政局请示的重要事项;6、重大事件处置、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7、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民政工作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干部管理办法;3、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录用、聘用、任免、调动、表彰、奖励;4、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5、对违纪干部的惩处意见和建议;6、市级以上荣誉候选人的推荐;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三)重要项目安排包括:1、向上级争取重大项目的资金、政策;2、民政基础设施重大建设工程项目;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四)大
3、额度资金使用包括:1、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理和管理;2、大宗物品采购;3、公务车辆购置;4、一次性开支金额较大的会议费、接待费及其他重大财务支出;5、年度经费的预、决算;6、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经过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程序,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一) 决策酝酿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实行听证和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由牵头科室负
4、责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记录,准备相关资料报送分管领导,按规定程序提出初步议题,并将议题的有关材料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保证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情况。3、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4、选拔任用干部,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先征求纪委的意见,并保证纪委有充分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二)集体决策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召开党组会议时,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时,由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局纪检组长应列席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2、班子成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并保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政局 三重 决策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