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医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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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医疗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以平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商洛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
2、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利。托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成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名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进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
3、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耗材),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主要包括:因不当诊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
4、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个别医务人员开具无临床指征的检查检验单。三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四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四)着力解决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和
5、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重点:一是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五)加大涉医信访等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医护人员关心关爱机制,有效解决医护人员后顾之忧。整治重点:一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普遍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员等情况。二是医疗机构在处理各类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6、过程中,存在违背相关法定程序、违法违规处理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接听群众投诉电话时,态度恶劣、敷衍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故意拖延办理等情况。四是医疗机构对待医护人员缺乏温暖关怀,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不科学,奖励激励机制不健全,用人选人标准不明确等情况。三、方法步骤专项治理时间从2025年3月分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安排部署,组织学习,宣传动员。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党政办公室12,医务科、总护办12,欢迎广大来院就医患者发现问题积极举报。(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6月底)。医
7、院各科室要按照全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医院反馈的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认真对待,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立行整改,完善机制,长期坚持。(三)线索处置阶段(7月1日至9月底)。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四)完善机制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医院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专门措施和办法,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医院研究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党支部书记张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
8、运营院长张四、业务院长张五、副院长张六、办公室主任张七、医务科科长张八同志担任。成员有各科室、各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五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2 .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结合目前医院正在组织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
9、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3 .加强监督检查。医院各科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主动纠错纠偏。医院办公室、督查科、医务科、总护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如期完成任务。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好党史
10、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二、整治重点(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
11、票据结算等问题。(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工作措施(一)领导动员部署。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
12、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印发整治公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本辖区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经。(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患后、治病
13、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四)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市县两级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五)拓宽线索
14、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六)开展以案促改。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
15、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结余药品管理、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八)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临床医务人员医保管理意识和
16、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年6-8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1月)。我委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并对本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17、三)总结阶段(年11-1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年12月5日前,将本辖区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
18、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
19、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日常监管、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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