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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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A ?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Specification of software development cost calculation2019 - 11 - 24 发布 2020 - 11 - 28 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目 录前言II引 言II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31 范围32 参考标准规范33 术语和定义34 软件开发费用构成54.1费用构成54.2直接人力成本64.3直接非人力成本64.4间接人力成本64.5间接非人力成本65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65.1基本流程65.2测算原则75.3测算软件规模75.4测算工作量95.5测算工期105.6
2、测算费用106 本标准的应用1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组织实施。本文件的主要起草单位: 贵州世纪宏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软件开发行业协会、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创新联盟、贵州省标准化院、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新技术研究所、贵州极光得实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盈生贝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惠智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金利沅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百佳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正中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思索电子有限公司、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
3、限公司、贵州中科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江月兴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宇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华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天迅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贵州黔竹汇君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嘉、王海青、代寒玲、张龙平、杜声东、刘诗明、王永兵、陈平栋、付义荣、蒋永红、易永祥、向华、连灶华、何世江、陈金明、李黔蜀、甘成竹、杨灵运、魏波。20引 言本标准根据国家工信部颁布的行业标准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11463-2013),并结合贵州省软件行业的实际情况,研制的一套基于软件行业成本开发费用测算模型和方法。软件开发费用
4、测算规范本标准能科学有效地对软件项目的功能规模、工作量、工期、开发成本进行合理测算,并能指导用户采用软件功能点法对用户需求、项目招标书、项目合同、项目概预算、项目验收与结算、项目质量等软件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管理,能规范软件开发涉及的各方在费用测算方法上达成一致,以满足贵州省软件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信息化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的方法及过程,包括软件研发成本的构成、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过程、软件研发成本度量的应用。本标准适用于与功能规模密切相关的软件研发项目的成本测算。2 参考标准规范贵州省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根据工信部行业标准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
5、 (SJ/T11463-2013) ,借鉴国外成熟的IFPUG 国际功能点评估标准 、广东省电子政务软件价格指标体系及统计方法 、北京地方标准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指南 V4.0与其各种基准数据或估算模型来制定的。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软件开发费用测算方法、过程及原则,用于规范软件开发涉及的各方在软件开发费用估算方法上达成一致,以满足贵州软件与信息化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软件开发成本软件开发项目目标开发方所需付出的各种资源代价总和。 注:资源应包括人、财、物、信息等。3.2毛利润软件开发项目的收入与软件开发项目的成本之
6、差。3.3直接成本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各种资源代价总和。3.4间接成本与软件开发项目目标相关,但同一种投入可以支持一个以上项目的联合成本。 3.5人力成本软件开发项目目标所需付出的各种人力资源代价总和。3.6非人力成本软件开发项目目标所需付出的人力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3.7方程法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并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测算项目工作量、工期、开发成本估算值的方法。3.8类比法将本项目的部分属性与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进行比对,进而获得待测算项目工作量、工期或成本测算值的方法。3.9类推法将本项目的部分属性与高度类似的一个或几个已经完成项目的数据进行比较,适当调整后获得待测算项目工
7、作量、工期或成本测算值的方法。3.10 系统边界被度量软件与用户或其他系统之间的界限。3.11 功能点(FP)衡量软件功能规模的一种单位。3.12 功能点测算一种基于软件功能计数来评估软件规模的测算方法,其中也考虑到了性能、安全、质量等因素带来的规模调整,但不考虑软件开发商的非产品因素。3.13 功能点耗时率每个功能点所消耗的人时数。3.14 净值分析通过将项目已完成工作的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进行比较,确定项目进度、成本偏离情况的方法。3.15预算根据项目成本测算的确定预计项目费用的过程。3.16 预算价项目立项时批复的预算额度。3.17 投标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递交的承包价格。3.1
8、8 评标基准价在评标中设定为价格评分最高分的价格。3.19 投标最低合理报价在评标中设定为有效投标报价的下限价格。3.20 投标最高合理报价在评标中设定为有效投标报价的上限价格。3.21 规模综合单价(功能点单价)单位规模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之和。单位通常为“元/功能点”。3.22 变更成本实现变更所需付出的软件开发成本。3.23 结算开发方在项目验收后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计算的过程。3.24 决算委托方在项目验收后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计算的过程。3.25 后评价在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可量化的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3.26
9、委托方软件项目的出资方。3.27 开发方受委托方委托,负责软件开发的组织或团队。3.28 第三方委托方和开发方之外设计、造价、监理、测评、审计、咨询机构等主要为项目服务的相关方。4 软件开发费用构成4.1费用构成本标准中软件研发过程包括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完成验收之间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集成、测试、验收交付活动及相关的项目管理、支持活动。图1软件研发成本构成4.2直接人力成本直接人力成本应包括开发方项目组成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奖金、福利等人力资源费用。项目组成员是参与该项目开发过程的所有研发或支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需求分析人员、设计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部署人员、文档编写人员、质量
10、保证人员等。4.3直接非人力成本直接非人力成本应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业务费、采购费、其他。a) 办公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行政办公费用,如办公用品、通讯、邮寄、印刷、会议等;b) 差旅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如交通、住宿、差旅补贴等;c) 培训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安排的特别培训产生的费用;d) 业务费:开发方为完成此项目开发工作所需辅助活动产生的费用,如招待费、评审费、验收费等;e) 采购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特殊采购专用资产或服务的费用,如专用设备费、专用软件费、技术协作费、专利费等;f) 其他:未在以上列出但确系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所需花费的费用。4.4间
11、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应包括服务于研发管理整体需求的非项目组人员的人力资源费用分摊。非项目组人员应包括:软件开发部门经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工程过程组人员、产品规划人员、组织级其它相关人员等。4.5间接非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应包括不为研发某个特定项目而产生,但服务于整体研发活动的非人力成本分摊,分摊费用应包括开发场地房租、水电、物业、开发人员日常办公费用及各种开发设备的租赁、维修、折旧等。5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5.1基本流程图2 软件研发成本估算基本流程图2展示了成本测算的基本流程。在依据此流程进行软件研发成本测算时应考虑以下情况:在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宜采用类比法或类推法,直接粗略
12、估算工作量和工期,也可直接粗略估算成本;对于有明确工期要求的项目,在采用方程法估算工作量时,工期要求有可能是方程的参数之一;间接成本是否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相关取决于间接成本分摊计算方式;工期估算结果与直接人力成本估算结果及其他成本估算结果相互关联并可能互相影响。如工期估算的结果有可能导致重新估算工作量和直接非人力成本, 改变软件研发成本估算结果。5.2测算原则在成本测算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a) 充分利用基准数据,采用方程法、类比法或类推,对工期、成本进行估算。对于进行规模估算的项目,宜采用方程法估算工作量、工期和成本;b) 在规模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估算方法;c)
13、 工作量、工期、成本的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d) 成本估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估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估算结果产生较大差异,可采用专家评审方法确定估算结果,也可使用较简单的加权平均方法。5.3测算软件规模5.3.1功能点计数应根据已知的项目功能描述,采用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 在预算阶段,宜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功能点计数元素包括以下5 个:a)内部逻辑文件(Internal Logical File,ILF,以下简称内部数据)软件内部需要维护(如增删改查)的数据。b)外部接口文件(External Interface File,EIF,以
14、下简称外部接口)在其它系统中维护但本软件需要调用的数据。c)外部输入(External Input,EI)向软件输入数据或发送指令。d)外部输出(External Output,EO)软件向使用者或其它系统输出的数据或发送的指令。e)外部查询(External Query,EQ)EQ 指使用软件进行的简单查询。注:其中ILF、EIF是功能点计数时的数据元素,EI、EO、EQ是功能点计数时的业务元素。每种计数元素都对应一定的功能点分值。累计得到整个软件的计数规模。在IFPUG的功能点计数手册中,ILF、EIF、EI、EO、EQ 都有严格复杂的识别标准。在测算规模前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
15、确项目范围及系统边界。项目范围描述文档应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求进行描述或说明,保证可根据项目范围描述文档进行预估功能点计数。采用预估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公式见公式(1):UFP=35ILF+15EIF(1)式中: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ILF内部逻辑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EIF外部接口文件数量,单位为个。功能点的计数规则,应符合ISO/IEC 20926或ISO/IEC 24570的规定。功能点计数的基本规则见附录A。示例:假设关于公文管理部分功能的描述如下:公文管理包括公文起草、审核、审批、备案、发布。审批
16、时要对电子签名进行验证。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可以识别出上述需求中包含一个 ILF(公文信息),一个 EIF(电子签名信息), 因此,此部分需求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UFP 为 50。5.3.2规模调整5.3.2.1复用程度调整应对待实现功能复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出可复用的功能及可复用的程度。对于委托方,应评估待实现功能行业的平均复用水平,并根据复用程度对规模进行调整,公式见公式(2):US=RUFUFP(2)式中:US 未调整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RUF复用度调整因子,取值为0-1的任意实数;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示例:假设关于公文管理部分功能的描述如下:公文管理包括
17、公文起草、审核、审批、备案、发布。审批时要对电子签名进行验证。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可以识别出上述需求中包含一个 ILF(公文信息),一个 EIF(电子签名信息), 因此,此部分需求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UFP 为 50。假设该部分的整体复用程度是开发方开发过类似功能,但需要适当调整, 复用度调整因子取值为 2/3,因此,未调整规模 US=502/3=33.3(FP)。5.3.2.2隐含需求及需求变更调整采用预估功能点测算规模时,应根据隐含需求及未来需求变更对规模产生的影响并对测算规模进行 调整,公式见公式(3):S=USCF(3)式中:S 调整后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US未调整软件规模,单
18、位为功能点;CF规模变更调整因子,取值为1-2的任意实数。 CF的取值参考相关行业基准数据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预估功能点的测算及调整可参考附录C.1中模板及说明。示例:假设某项目经测算,未调整的软件规模为 1000 功能点,但该项目需求尚未完全确定,预计未来将有 50%的变更, 则该项目调整后的软件规模 S 为 1500 功能点。5.4测算工作量5.4.1基本原则在测算工作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 对项目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测算方法或模型合理调整。例如,根据风险情况调整测算模型中影响因子的权重或取值。风险分析时应考虑技术、管理、资源、商业多方面因素。 例如:需求变更、外部协作、时
19、间或成本约束、人力资源、系统架构、用户接口、外购或复用、 采用新技术等;b)根据经验或相关性分析结果,确定影响工作量的主要属性。5.4.2测算公式采用方程法测算工作量应使用以下公式:AE=(SPDR) SWFRDF(4)式中:AE 测算工作量,单位为人时;S调整后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PDR功能点耗时率,单位为人时每功能点。PDR的取值见附录B.1或本组织历史数据;SWF软件因素调整因子,取值见附录B.2、附录B.3及附录B.4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RDF开发因素调整因子,在预算时如无特殊要求,取值为1。如果需要调整,见附录B.5及附录B.6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可根据上述公式及PDR基准数
20、据的P25、P50、P75值,分别计算出工作量测算结果的下限、最有可能值(标准值)和上限。最有可能值(标准值)是预期的中值,表示项目实际情况将有50%低于或高于该数值;下限值是预期的25%值,表示项目实际情况将有25%低于或高于该数值,上限值是预期的75%值,表示项目实际情况将有75%低于或高于该数值。示例:政府部门甲拟新开发 OA 系统,以支持其网上办公、文档流转等电子政务需求,经测算其调整后的软件规模为 1030FP, 测算工作量过程如下:a)依据附录 B.1,PDR 取值分别为 4.50、9.38、15.50;b)由于此时对开发没有特殊要求,所以 RDF 取值为 1;c)依据附录 B.2
21、附录 B.3、附录 B.4,规模调整因子取值为 0.97,应用类型及质量特征调整因子取值均为 1, 因此计算可得 SWF 为 0.97;d)由此,可计算出测算工作量 AE 的最有可能值=(9.381030) 10.97=9371.56 人时,而工作量测算最终结 果的合理范围在 4495.95 人时到 15486.05 人时之间。5.5测算工期在测算工期时,应按照以下要求:a)根据工作量测算结果和资源情况,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制订工作时间表。制订工作时间表时 应充分考虑关键路径任务约束对工期的影响;b)利用基准数据测算合理的工期范围。利用基准数据,建立“工作量-工期”模型,使用方程法测算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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