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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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撰写人:_日 期:_高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育管理有效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档次,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1.增强法规意识,依法治校,依法从教;2.课堂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教师要守好这块阵地;3.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既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又要严格要求学生,确保健康发展;4.正确处理好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客观环境与主观努力的关系;5.树立学校品牌经营的理念,强化服务的意识。二、教学事故的界定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失职或违反教学工作条例,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2、对教学造成一定影响的失误或过错。本办法将教学事故按其对教学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轻微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一)轻微教学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微教学事故:1.上课时所携手机发出声音讯号或接听电话的。2.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或早退的。3.由于监考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但能及时追回的。4.试卷命题有差错,未能及时纠正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试卷,但经催促后能及时更正和上交的。5.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但经催促后能上报的。6.批改试卷或结分不认真,出现差错,但经指正后能及时改正的。7.监考时翻阅书报,不认真监考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
3、二)一般教学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般教学事故:1.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或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的;2.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的或成绩公布后又随意更改成绩的或丢失考试成绩的;3.监考时迟到的;4.擅自帮学生订资料的;5.不服从不配合教学督导员或教务处安排的其他人员听课或不接受开课任务的;6.不按要求将试卷管理归档,或造成试卷丢失的;7.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不让学生进教室等的;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9.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10.不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影响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后果的;11.出现二次以上轻微教学事故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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