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6篇(详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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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目录篇一、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篇二、村(社区)“两委”干部届中分析工作计划23篇三、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5篇四、村(社区)“两委”干部届中分析工作计划34篇五、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届终考核实施方案36篇六、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情况报告39篇一、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安排,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于2021年第一季
2、度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
3、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深入推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农村、城市基层落实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永丰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
4、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三)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集中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优配强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建立健全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确保换出新班子、新气象、新作为。(四)时间安排。原则上2023年1月底
5、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一)合理设置班子职数。各乡镇(场)要根据村(居)工作任务轻重,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按3至7人配备(一类村5至7人,二类村4至6人,三类村3至5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按5至9人配备(一类社区7至9人,二类社区6至8人,三类社区5至7人)。实行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或
6、村(居)委会副主任。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除“一肩挑”的书记外,还需至少有1人交叉任职。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二)严把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选拔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真正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发现出来、任用起来,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
7、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
8、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指导村(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社区)
9、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县委研判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三)拓宽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采取“六个一批”的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现任村(社区)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从村(社区)实岗培养后备干部中充实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
10、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智富农场主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注重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
11、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四)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城市、爱社区、爱居民,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能力素质。各乡镇(场)要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力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到45%以上、致富能手比例达到90%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至48周岁以下。对超过55周岁(即1966年1月31日前出生)、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场)党委报县委组织部研究,
12、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社区)任职。(五)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
13、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六)优化班子结构。坚持做到“两个优化”,确保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学历水平提升、专业素质提升、整体功能提升、平均年龄明显下降,确保村(社区)干部队伍更加适应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要求。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原则上继续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66年2月1日后出生)。新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原则上选拔45周岁以下
14、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优化性别结构。积极动员女性参加选举,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的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重视团组织建设。选优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团组织书记可以从致富能手、智富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等人员中选拔;没有上述人员的,由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中28周岁以下或班子中最年轻的党员兼任。少数民族聚居村至少应选
15、配1名以上少数民族村干部。三、方法步骤整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工作阶段。(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1月上旬)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县本级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钟义山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晓明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二级调研员曾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建华,县政府副县长金晶科任副组长,由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网信)、政法、统战、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卫健、城管、退役军人事务、审计、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从领
16、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分村成立工作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2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场)党委,采取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社区)逐一摸排,做到“七个摸清”,摸清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特别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
17、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3 .准确研判换届形势。乡镇(场)党委要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乡镇为单位,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在正式启动换届选举之前报县换届办审核后,再报省、市换届办。各乡镇(场)要充分了解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的评价,并从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中掌握一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合适人选。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场)党委要对村(社区)党
18、组织书记是否有合适人选,提前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要进一步“下深水”,定向寻找合适人选。对看准的合适人选,乡镇(场)党委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办法,通过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4 .大力整顿重点难点村(社区)。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集中整顿,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顿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整顿措施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
19、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验收后方可进行换届。5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根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乡镇(场)、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工作有序推进。有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的乡镇,以及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
20、对性地制定更为积极稳妥的实施方案,确保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各乡镇(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前,要报县换届办审核备案。6 .认真做好离任经济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各乡镇(场)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认真做好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组织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工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审计结果要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
21、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渎职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7 .加强换届选举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再换届,各乡镇(场)要举办换届选举业务专题培训班,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等进行全员培训。在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换届政策法规、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引导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乡镇(场)党委要与所有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乡镇(场)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二)组织选举阶段。(2023年1月上旬至3月底)1 .村(社区)党组织选举(
22、2023年1月底前完成)。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2023年1月Io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2)进行资格联审和考察(2023年1月21日前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按照乡镇(场)初审、县级联审机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级组织部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场)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乡镇(场)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
23、果经县级组织部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3年1月22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审议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报乡镇(场)党委批准。(4)党员大会选举(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2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3年3月底前完成)。乡镇(场)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
24、作用,确保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2月3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人数为5人或7人。依法依规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精心选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其他成员被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原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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