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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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4)11号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寻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垂庆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8月12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行政审批服务,完善管理方式,促进诚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建中华人
2、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活坨圾管理办法中庆市牛.活坤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曜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后续监管,适用本办法。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授权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通过招投标等公F竞争方式确定服务企业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服务项目),中标服务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本办法所指的服务项目为公共环卫服务项目,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广场、公园、机场、交通站点等内部
3、环卫服务项目。本办法规定外的其他环卫服务项目,按照求庆市市容环境R生管理条例16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哦等,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第三条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苴服务的行业管理,并承担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区县(含自治县,下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服务项目的具体监督管理。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涉及跨界运输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照活W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第四条生活
4、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及其设施,按辖区负责原则由其所在地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贡日常安全运行和环境管控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有关规定。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引导服务企业完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分类规范使用车辆、设备及分类标识,做好辖区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处置能力的统筹建设。第二章服务企业的确定方式第六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机械作业能力达到总作业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
5、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二)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三)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运输工具,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过程记录仪;(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具有合法的车辆使用权证明;(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停放场所;(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更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卫生填埋场、焚烧厂和厨余、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厂等的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二)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三)
6、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等,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网;(六)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R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污水、沼气、残渣和焚烧烟气、飞灰、炉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七)有控制污
7、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八)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项目,应当由业主单位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从具备条件的企业中确定服务企业。抢险救灾等按照IT关规定可以不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服务企业的,从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任何社会单位不得擅白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第九条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确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统筹提供辖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中心城区的处置服务企业由市城市管理局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确定。第十条业主单位应当与服务企业签订经营协议。经营协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服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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