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适合于总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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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适合于总承包合同)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中的通用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 1.2.2发包人:金华市婺城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1.1. 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o1.1.4日期1.1 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
2、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 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嵬包A。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接受现场条件,施工用地的手续办理、租借、复耕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6支付合同价款本条款补充如下:发包人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转入承包人设立的专户,工程开工建设前,发包人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3、为合同价的1%),每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比例为15%(浙建(2020)7号文件)。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从最近一次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若仍不足以抵扣的,则在后续的工程款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2.8其它义务(1)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施工和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交纳费用。3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简历人须经发包人的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利,以下示例供参考)。(1)按第4.3条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第
4、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条规定,批准预留金的使用。(4)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的流动和重要设备的调迁;(5)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他重大决定。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1其他义务(1)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管理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2)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
5、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相关标准维修。(3)承包人负责工程区域内人员的管理,对进入工程区域内的外来人员进行驱离。(4)承包人应处理好与周边人员与居民的关系,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办公活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处理好与工程其他承包人或毗邻工程的配合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和工程其他承包人或毗邻工程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监理人的统一协调。(5)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民工工资费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实行分帐管理,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应满足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
6、农民工工资,并将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同时提交发包人一套保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六项长效机制要求,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承包人应执行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金华无欠薪”相关规定及项目所在省、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相关规定。(6)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公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7、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抛弃、排入水体。(7)承包人的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士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及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禁止随意倾倒或堆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8)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周边的建筑、设施对施工成本(如降效、暂停施工等)的影响。(9)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8、施工用地,承包人必须接受现场条件,施工用地的手续办理、租借、夏耕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承包人履行上述(1)至(9)款义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考虑,除清单已列明的费用外,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且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L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
9、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章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丝_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邈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0.5万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人少一天支付违约金皿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7 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L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
10、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原项目负责人各案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人次需支付违约金0r5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4.11 不利物质条件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
11、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提供。7交通运输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及设施,并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道路破损的维修:2、承包方负责场内过境车辆的协调和分流工作;3、本条1-2款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临时工程费,不再另行计费。8测量放线8.1 施工控制网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
12、保护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单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杳。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开工和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IL4.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施工作业难以正常进行或须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才能进行的气候条件。一般是指:(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0天;(2)风速大于14m/s的
13、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C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60日历天2000(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2暂停施工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o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o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 7.7工程
14、质量等级标准为上心。达到优良的奖金为一。14验收和检验13.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3.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卸货、仓储保管、保护以及转运至施工安装现场,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3.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碎及砂浆试块、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具体由监理人按有关规定确定)。15变更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和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上受,关键项目:L,单价调整方式:_。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删去本项全文,并代之以:15.4.3己标价工
15、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重新组价。(1)原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价格计取;无投标材料价格时,由承包人按市场采购价(不得超过市场信息价)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单价。(2)工程组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包括1)浙江省水利水电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2)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3)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4)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如上述定额仍不能满足套价,可依次采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定额等相关定额组价。(3)取费费率。按照
16、承包人投标时不同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于新增的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工程项目费率,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率的通知浙水建20194号文件执行,取费费率取各项弹性区间费率的中间值。(4)上述单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优惠率同口径优惠;综合优惠率=投标人投标价下浮率。投标报价时预留金(18669元)、安全施工费(8712元)不得优惠。(5)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本款增加:15.4.4本合同工程新增或变更工程金额,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要求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部分的费用。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
17、 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o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合同执行期内,工程建设中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包人采购,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并充分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工程开工建设前,发包人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l%)o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
18、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二份。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细化为:工程款的支付视工程资金到位和进度情况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85%进行支付,其余15凫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价(并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后,除按17.4.1项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付清余款。(2)本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17.4 质量保证金17.4.1 质量保证金总额完工结算价款总额的1.5%,17.5 竣工(完工)结算17.5. 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本款增加
19、17. 5.3工程价款必须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和审计部门的审计。17.6 最终结清17. 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7 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工程验收木工程验收工作遵照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_L年。20保险20.1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标;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己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
20、的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由于木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0. 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o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4争议的解决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
21、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机构为本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24.2 友好解决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4.3 3争议评审24.3.7补充: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25其他25.1 合同承包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合同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单价按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1-下浮率),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费)采用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22、总价按预算书中的相应总价X(l-下浮率)。投标报价时预留金(18669元)、安全施工费(8712元)不得优惠。25.2 工程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在申请支付保险费时所提交的保险单及保险发票所注明的费用支付,但发包人支付保险费用最高额不超过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超额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工程保险的投保合同作为第一次进度款支付要件。25.3安全施工费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施工费实行标外管理,其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详见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附录8
23、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将进行一定的处罚(按50000元/次),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25.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包人应在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账户,并按施工合同额的2%储存,专项用于支付所保证工程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保证金。(具体详见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合同协议书金华市婺城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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