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开发商有利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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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甲:地址:乙:*:住址:出卖人下称“甲与买受人下称“乙于年月日就乙购置房屋下称“该房屋,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简称“?预售合同?。经双友好协商,现甲、乙双依据?预售合同?第三十一条约定,就?预售合同?中未尽事宜,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在签订?预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已依法向乙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法?等依法应向房屋买受人出示全部规定及“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立用地规划可证?建立工程规划可证?建立工程施工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可证?等文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所有及补充协议示文本、?临时管理规约?
2、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以及或有之围护构造保温隔热、遮阳设施、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节能设施、空调、通风、照明系统及其节能设施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等文件,同时按照乙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并同意遵照执行。乙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立现状、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工程外情况,清楚整个工程规划审批情况,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第一条关于“乙信息和送达式的补充约定:1、 乙确认,?预售合同?所填写的乙名称、通信地址、等均准确有效,有效送达地址以?预售
3、合同?中写明的 为准在该房屋交付后,则该房屋的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预售合同?有效期,如乙的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乙应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甲,经甲正式签收确认后,变更为有效。如因?预售合同?中乙通讯地址及等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而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造成甲任通知未能实际送达乙的,甲通知应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乙,未能实际送达的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损失,全部由乙自行承担,甲就此不承担任责任。2、 除?预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给乙的所有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入伙通知书?等可用 、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专人手递式送达,或以在网络媒体、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等式送达。文件送达的时
4、间为:以 式发出的,以发出日期为送达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乙签收日为送达日如乙拒绝签收,则已该通知留置于乙的住所或?预售合同?中载明含乙有效送达变更情况的地址之日为送达日;以挂号邮寄发出的,寄出后第7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发出的,寄出后第3日为送达日;在网络媒体或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揭露出的,则公揭露布当日为送达日;屡次通知或以多种式通知的,以第一次通知到达的日期为送达日。3、 假设乙为多人时,甲向其中任一人进展联系或发出任一种式的通知,即视为向乙全体发出通知。第二条关于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1、 乙须于年月日之前,向合同约定的按揭银行或该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交齐办理按揭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于年
5、月日之前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并于年月日之前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上述时间,除因不可抗力和甲原因外,不得延期。甲协助乙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自行承担,甲不因协助乙或按揭银行而承担责任。乙未能按期提供前述资料或缴清相关费用,或未按约定的期限签署?借款合同?,导致乙没有按照?预售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全部房款的,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 如果乙申请按揭贷款额度与按揭银行批准额产生差额,或者调整按揭政策,乙应在甲向其送达付款通知之日后7日自行向支付差额局部;或者在按揭银行公布新政策之日起7日补足按揭所需的首期房款及其余房款,以获得按揭银行按按揭的发放。违反以上任
6、一约定,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 乙不按期归还银行按揭贷款,且致使提供按揭的银行要求甲履行担保责任的,视作乙违约,乙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可对回购的商品房进展销售,销售后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所有回购、销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乙支付的银行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和损失、违约金及使用费后剩余局部不计息退回乙,假设销售所得价款缺乏清偿,甲有权另行向乙追索。4、 乙承诺签订合同前已向按揭银行确认按揭贷款式的可行性,并已具备按揭贷款条件。无论种原因导致乙未能获得按揭贷款而造成延迟付款、缺乏额付款等违约情形,甲有权要求乙在甲催告后7日付清全部
7、剩余未付款项,否则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1、 假设乙逾期支付房款的,应按照如下式承担违约责任格式条款不说明,不累加。:(1) 逾期不超过日的,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 逾期超过日、不超过日的,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3) 逾期超过日、不超过日的,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4) 逾期超过日的,甲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可对商品房进展销售,销售后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乙支付的银行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和损失、违约金及使用费后剩余局部
8、不计息退回乙,假设销售所得价款缺乏清偿,甲有权另行向乙追索。甲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预售合同?继续履行,自?预售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乙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八的违约金,且在乙支付所延迟支付的购房款和违约金前,甲随时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2、 乙选择按揭贷款付款式的,假设乙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1、2、3、4项中任一项,第五条第5项,均应按照本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有关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缴付的约定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未包含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乙应在支付首期购房款时向甲交纳下述款项:1、房屋买卖税费:元;2、买卖合同印花税:元;3、他项权利费、登记
9、费:元;4、房屋产权公证费: / 。假设有关政府部门对以上14项税、费进展调整的,则乙应在甲书面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前向甲补足差额。不管种原因合同解除的,上述各项费用假设甲已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则由乙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退款手续,甲应予以协助。第五条关于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1、 ?预售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该房屋交付时间为年月日之前,具体时间以甲发放?入伙通知书?载明的交房时间为准不迟于上述日期,乙对此无异议。2、 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交付时,乙应签署房屋交接单及履行领受房屋的义务,不得以房屋、装饰、设备不符合要求及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完善为由拒绝承受房屋,否则按
10、乙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执行详见本补充协议第五条第6项,甲就此不承担延期交房责任。3、 甲发出入伙通知书的形式可以是、 、信函、当地媒体报纸公告或网络媒体公告等形式。乙应在甲?入伙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到房屋所在地或甲另行通知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包括签署房屋交接单、支付应付未付房款如有和该房屋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效劳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工本费等。如乙未付清前述款项,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有权拒绝交房。4、 该房屋交付时水、电到达一般使用条件。5、 乙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应付清全部购房款包括乙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的所有款项已发放到
11、甲银行*、各项税费、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甲以书面形式告知乙的其他费用,乙逾期支付的,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 乙逾期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或乙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应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且视为甲在?入伙通知书?原合同需催告送达之日的第日已经将该房屋交付乙。自交付包括视为交付之日起,甲除根据?预售合同?规定依法承担保修责任外,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承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效劳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均自交付包括视为交付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承担。房屋保修期自交付包括视为交付之日起计算。双明确,该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
12、为乙验收合格。乙要求整修的,整修期间不视为甲逾期交房。7、 如发生?预售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以下情形之一的,甲可据实顺延交房日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 因城府部门政策变化或为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屋延期交付。(2) 因政府部门、市政能源部门进展与该房屋所在工程相关联的市政干线工程或采取临时措施而引起房屋延期交付。(3) 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立期延长。(4) 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导致延期交付。(5) 乙在房屋交付前仍有到期应付房款或其他费用含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尚未付清。(6) 其
13、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8、 如发生本条第7项第5小项除外所述延期交房情况之一,甲应在发生该情形后30日通知乙,但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或乙原因导致甲无法通知的情形除外。9、 甲自身原因造成未在?预售合同?约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则:(1) 乙给予甲日的宽展期。宽展期,合同继续履行,甲无需向乙承担违约责任。(2) 如宽展期届满后甲仍未将该房屋交付乙,自?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第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应按日向乙支付已交购房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我方迟延交楼责任第五条关于房屋质量、装修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原合同质量保修期限有无问题1、 甲根据?预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对该房屋
14、质量问题承担责任。2、 双确定,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房屋问题仅指该房屋所在地建立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房屋地基根底和房屋主体构造质量问题。乙委托鉴定机构确认质量问题的,应当与甲协商并委托双共同认可之鉴定机构。3、 如该房屋存在地基根底和主体构造工程以外的质量或装修问题,经该房屋所在地建立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属保修期开发商依法应保修围,并经甲复核确认的,甲应当按照?预售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但乙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已交付,并按乙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执行详见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5项。甲依照?预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的,保修期从交付或
15、视为交付之日起算。4、 乙收房后该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经该房屋所在地建立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属保修期开发商依法应保修围,并经甲复核确认的,甲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 乙确认,该房屋装修、设施标准以?预售合同?约定为准,其中未提及的装修及设施不属于甲负责围。双确认:装饰材料、设备品牌出现甲签订?预售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影响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倒闭、清盘、财务困难、运输延期、产品脱销、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时,甲有权更换为同档次、质量规格相当的其他品牌产品。乙不得以房屋、装饰设备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承受房屋,甲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且自甲交付通知到达乙之日起视为交付。
16、如交付时该房屋装修装饰达不到约定标准,乙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7日向甲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提出时间,并委托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依据,但不应影响乙按甲书面交房通知期限完成对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乙委托鉴定机构确认质量问题的,应当与甲协商并委托双共同认可之鉴定机构。甲应在双确认之日起60日就该问题到相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纠正。纠正措施为进展整改整改期间不视为甲逾期交房或一次性补偿乙实际装饰设备与约定装饰设备的差价以替代整改义务。房屋装饰不符责任除上述补救措施及补偿外,乙不得以房屋装修装饰达不到约定标准影响使用为由,要求补偿或者提出其他要求。乙未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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