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自考复习资料自考小抄.doc
《国家赔偿法自考复习资料自考小抄.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赔偿法自考复习资料自考小抄.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6911国家赔偿法学一、名词解释:1司法赔偿是国家司法机关在行使国家刑事司法权过程中,因侵权而应对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2、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3、国家赔偿责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4、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指国家赔偿额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即侵害主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以示补偿。5、立法赔偿指国家对立法机关在执行立法职权和行使其他法定职权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害给予的赔偿。6、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下理程
2、序指司法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先行处理的程序。7、行政赔偿复议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就其所受到的损害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由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进行处理的程序。8、刑事赔偿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9.司法追偿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向受害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依法责令其中有过错的司法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10.国家补偿指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
3、权的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国家对其损害结果予以补偿的制度。11.国家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指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过错确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即只有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国家才能承担赔偿责任。12.行政赔偿请求人指依法有权向国家请求行政赔偿的人,具体的说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受到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侵害,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提出赔偿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3.司法赔偿请求人指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及监狱管理职权的损
4、害,依法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二、简答及论述1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采取违法的原则的有哪些? 答:观点一:违法应当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做出的行为违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观点二:(1)违反明确的法律法规,干涉他人权益(2)违反诚信原则、尊重人权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干涉他人权益(3)滥用或超越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错误信息、错误的指导及许可或批准,造成他人权益损害(4)没有履行对特定人的法律义务或尽到合理注意。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
5、的权利。2广义国家赔偿的种类?答:(1)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 (2)宪法上的国家赔偿 (3)民法上的国家赔偿 (4)国家赔偿法的国家赔偿3、国家赔偿的类型?答:(1)立法赔偿:是指国家对立法机关在执行立法职权和行使其他法定职权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害给予的赔偿。(2)行政赔偿;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赔偿。(3)司法赔偿:指国家司法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的过程中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赔偿。司法赔偿通常包括:刑事司法赔偿、民事司法赔偿和行政司法赔偿。3、各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模式,我国的立法模式?答:(1)法典式:以专门的国家赔偿的法典规定国家赔偿问题。如美国、奥地利
6、日本、韩国等。(2)判例式:以判例为主规范国家赔偿问题。法国是实行判例式立法例的代表。(3)综合式:以多种法律规范赔偿问题。综合式立法例没有专门的国家赔偿法典,而是用许多单行的法律、法规具体规范国家赔偿问题。如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 我国在立法上采取了法典式。4、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生效时间答:1995年1月1日5、国家赔偿法中对行政赔偿的范围规定?答:(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种形式。主要包括行政拘留的实施主体不合法、实施行政拘留缺乏事实根据、实施行政拘留的对象错误、超期拘留、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拘留等五种情形。2.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7、的行政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强制遣送、强制扣留、其他行政强制措施。3、非法拘禁工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二)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政赔偿1.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三)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1)违法行政处罚的损害赔偿:1.财产罚损害赔偿:违法罚款违法没收财物。2.行为罚损害赔偿:违法吊销许可证违法责令停产停业(2)违法行政强制措施的损害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3)违反国家规定
8、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6试述司法赔偿的免责范围?答:(1)公民自已故意做虚假陈述或者造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伪的(基于这项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公民进行的供述或提供的其他证据是虚假的,即是不真实的或者是不客观的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公民进行的虚假供述或其他伪证是用以证明自己有罪的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公民进行的虚伪供述或提供的其他伪证必须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被羁押或被判处的刑罚的公民进行虚伪供述或提供的其他伪证必须、与被羁押或被判处的刑罚之间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不满14周岁的人已满14周
9、岁但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投毒案以外的其他罪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3)依照刑事诉讼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清洁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有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1)行为主体
10、要件 (2)行为要件 (3)损害结果要件 (4)因果关系要件8、国家赔偿的方式?答:(1)财产赔偿方式:金钱赔偿(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返还财产和恢复财产。(2)非财产赔偿方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9、涉外的赔偿的原则?答:对等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这一原则性规定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国人、外国企业
11、和组织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尊严。10、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点?答:(1)国家为赔偿责任的主体 (2)国家赔偿责任基于公务侵权行为(3)法律预先规定了赔偿责任范围(4)国家赔偿实施特殊的赔偿程序11、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答:当事人单独提起国家赔偿,应当先向侵权的行政机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单独就赔偿问题提出请求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处理。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或者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受害人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提起的条件;(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高(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12、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理(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12、国家赔偿的费用由哪里出?答: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13、国家赔偿制度的种类、功能,赔偿责任的承担者?答:种类(1)立法赔偿 (2)行政赔偿 (3)司法赔偿 功能:(1)受损权益的救济功能 (2)公务权力的制约功能 (3)公私利益的调整功能。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为国家14、司法赔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答:行政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司法赔偿是国家
13、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繁荣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制度。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两者的侵权行为主体不同。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等。而在司法赔偿中,侵权行为主体表现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以及行使某些司法只能的其他国家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等。(2)两者的侵权行为性质不同。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是基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行为而发生的,其行为的性质是行政行为。而司法赔偿中的
14、侵权行为是有关国家机关在从事国家司法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其行为的性质是司法性质。(3)两者的赔偿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比司法赔偿的范围要广。(4)两者的赔偿程序不同。首先,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提出赔偿请求;而司法赔偿的请求人只能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不服的才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和请求。其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实施行政赔偿请求,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请求赔偿也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或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司法赔偿的请求人实施赔偿请求,只能向赔偿义务机关及其上级机关提出或者向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但不能通过诉
15、讼程序请求国家赔偿。15、行政赔偿请求人?答: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权请求国家给予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1)公民 (2)法人(3)其他组织 (4)死亡公民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5)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16、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的事项?答:(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
16、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7、论述我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答: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7、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18、刑事追偿权的条件?答:刑事追偿:(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支付了赔偿费用;(2)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行政追偿:(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支付了赔偿费用。(2)该公务人员及其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19、行政侵权的主体的类型?答:(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要求
18、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为,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损害的该委托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0、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方式的不同?答: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仅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一部分。(1)根本目的不同.:民事赔偿方式的重点在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及利益的恢复;国家赔偿则是通过赔偿行为使整个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趋于协调.(2)两者赔偿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发生在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由国家侵权行为而引起;而
19、民事赔偿则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发生在民事活动中,与公共权力的云作无关。(3)两种赔偿的归则原则不同。国家赔偿的归则原则主要是违法原则即国家赔偿以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而民事赔偿的归则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即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前提。(2)侵权责任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范围不同.民事侵权责任主体及赔偿义务主体可能是公民或法人;国家赔偿中的侵权责任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3分)(3)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地位不同.:民事赔偿中双方当事人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平等关系;国家赔偿中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则是不平等的.(3分)(4)侵权责任方承担赔偿的能力不同.民事
20、赔偿中,赔偿义务方是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有可能无力承担;国家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的能力无可置疑,其来源为国家财政.(3分)(5)各自侧重的形式不同.民事赔偿以恢复原判为原则;而国家赔偿则以金钱赔偿为原则,恢复原状为辅.21、最早提出人民主权的学者是谁 答:卢梭。22、国家赔偿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受害人提供救济、保护其社会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3、行政赔偿范围的行为罚是什么?答: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指国家行政及其工作人员对违法相对人的行为能力进行限制或剥夺的一种处罚形式。主要包括: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24、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则、诉讼时效?答:分担
21、原则是指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均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有关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诉讼时效:受害人对自己所受的损害承担举证责任,从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25、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意义有哪些?答:(1)建立行政赔偿制度是完善国家赔偿法制的需要(2)建立行政赔偿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建立行政赔偿制度有利于促使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
22、使职权26、司法赔偿范围?答:司法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的范围。(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
23、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有权要求赔偿。(1)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刑事司法赔偿(2)侵犯财产权的刑事司法赔偿27、行政赔偿的途径、方式?答:途径:受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但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先行处理,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方式
24、一)财产赔偿方式:金钱赔偿:指赔偿义务机关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向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泛还财产:赔偿义务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恢复原状:广义是指恢复权利未被侵害前的状态即回复原状。狭义是指将损坏的财产修复。(二)非财产赔偿方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8、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原则?答:条件:(1)须当事人合格(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3)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赔偿诉讼(5)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起诉讼(6)“单独式”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29、司法赔偿制度的意义?答:首先,司法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法 自考 复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