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解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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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医政司卫生部医政司page下发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办法20122012年年4 4月月2424日日正式下正式下发发,共共6 6章章5959条,包括总则、组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绕国家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四、加大对不四、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合理用
2、药现象的干预力度,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预警机制三、加强抗菌药物三、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建菌耐药监测体系建设设二、明确了二、明确了抗菌药物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理目录的制的制定主体定主体一、建立抗菌药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五、明确监督管理五、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page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目的和意义)(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
3、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抗菌药物的范围)(抗菌药物的范围)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
4、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菌作用的中药制剂。page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三条(组织管理)(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第四条(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五条第五条(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
5、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page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第六条(分级管理原则)(分级管理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
6、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
7、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page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抗菌药物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抗菌药物组织管理机构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
8、疾,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病专业医师。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临床药师师。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page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第七条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第八条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第九条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
9、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10、员组成,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page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第十条(职责)(职责)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一)贯彻执行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11、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二)审议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分析、评估、上报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范培训培训,
12、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教育。page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感染性疾病科)(感染性疾病科)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临床药师)(临床药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二级以上医院应
13、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指导患者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page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二级以上医院应当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作,提供病原学
14、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相关学科建设)(相关学科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page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规定及技术规范)(规定及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
15、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国家处方集等相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目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16、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医疗机构不得采购。page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一品两规)(一品两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种。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具有相似或者相
17、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特殊情况的处理)(特殊情况的处理)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page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
18、调整)医疗机构应当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整后15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 2年,最短不得少于年,最短不得少于1 1年年。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购进抗菌药物的原则)(购进抗菌药物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国家处方
19、集方集和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page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统一采购供应)(统一采购供应)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
20、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临时采购的处理)(临时采购的处理)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
21、性购入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例次。如果超过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例次。如果超过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pa
22、ge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23、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
24、行。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page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具有具有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方权;具有中级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初级专
25、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医生,可授予非限制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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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 解读 抗菌 药物 临床 应用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