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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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从而杜绝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而影响公司声誉和品牌形象,特制订此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生鲜系统所有子(分)公司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管理。第二章 无害化处理定义、处理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第三条 无经处理的定义:是指用物理的、化学的方法,对经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判定为不符合兽医卫生救援畜禽胴体(或肉尸)、内脏或其分部分进行处理,从而使不合格的畜禽肉产品及其副产品或尸体失去传染性和毒性而达到无无整个过程。第四条 无经处理的方法:(一) 销毁:主要指焚毁。焚毁:将整尸体或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和内脏投入焚化中焚
2、烧炭化。(二) 湿法化制:利用用湿化机,将整个尸体投入化制(熬制工业用油)。(三) 化制(干法化制):利用干化机,将原料分类,分别投入化制。(四) 高温处理:包括高压蒸煮法和一般煮沸法。1、高压蒸煮法:把肉尸切实成重不超过2KG、厚不超过8CM的肉块,放在密闭的高压锅内,在112KPA压力下蒸煮1.52H。2、一般煮沸法:将肉尸切实成高压蒸煮法规定大小的肉块,放在普通锅内煮沸2-2.5H(从水沸腾时算起)。(五) 漂白粉消毒法:(用于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畜禽血液的处理)将1份漂白粉加入4份血液中充分搅拌,放置24H后于专设掩埋废弃物的地点掩埋。掩埋的温度要大于1.5M。(六) 盐酸、食盐溶
3、液消毒法:(用于传染性疫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畜皮毛消毒)用2.5%盐酸溶液和15%食盐水溶液等量混合,将皮张浸泡在此溶液中,并使液温保持在30左右,浸泡40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10(M/V)。浸泡后将皮张捞出沥干,放入2%氢氧化钠溶液中,以中和皮张上的酸液,并用清水冲洗后晾干。也可用25%食盐水溶液100ML加入盐酸1ML配制消毒液,在室温15条下浸泡18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4。浸泡后将皮张捞出沥干,再放入1%氢氧化钠溶液中浸泡,以中和皮张上的酸,最后用清水冲洗后晾干。(七) 过氧乙酸消毒法:(用于任何病畜的皮毛消毒)将皮毛放入新鲜配制的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捞出后用清水冲洗
4、后晾干。(八) 碱盐液浸泡消毒:(用于疫病污染的皮毛消毒)将病皮浸入5%碱盐液(饱和盐水内加5%烧碱)中,在室温为17-20条件下浸泡24H,并随时加以搅拌,然后将病皮取出挂起,待碱盐液流净,再放入5%盐酸液内浸泡,使皮上的酸碱中和,捞出后用清水冲洗后晾干。(九) 灰乳浸泡消毒:(用于口蹄疫和螨病病皮的消毒)将1份生石灰加1份水民熟石灰,再用水配成10%或5%混悬液(石灰乳)。口蹄疫病皮:将病皮浸入10%石灰乳中浸泡2H,然后取出晾干;螨病病皮;将皮浸入5%石灰乳中浸泡12H,然后取出晾干。(十) 盐腌消毒:(用于布鲁氏菌病病皮的消毒)用皮重15%的食盐,均匀撒于皮的表面。一般毛皮腌制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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