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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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XX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社区(指村改社,或下文中所说的农村,下同)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是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居民(指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所有者和义务承担者)切身利益、保证社区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社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管好盘活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自身工程项目建设,促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湖北产权市场建设的意见和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
2、出孝南区新华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第二条 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下列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7、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0、湖北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11、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12、xx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xx农经字201212号)第三条 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需严格执行下列管
3、理制度:一、资金管理制度1、银行帐户管理制度;2、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3、财务开支审批制度;4、财务公开制度;5、民主理财制度;6、财务审计制度;7、票据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制度1、集体资产管理登记制度;2、集体资产招投标制度;3、集体资产评估制度;4、集体资产产权年度审验制度;5、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信息管理制度; 三、资源管理制度;四、经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民主议事决策与公开制度;2、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度;3、招标与投标制度;4、监督备案与审计制度;5、奖励与惩罚制度;6、档案管理制度。第四条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目标1、职责:积极推行“社区资金和帐务委托街道
4、代管”制度,搞好经济核算,搞好经济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积极推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委托街道代管制度,做好资产的验证确认、确权登记、增减变更工作,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积极推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委托街道代管制度,做好资源的界定、确权登记、增减变更工作,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2、内容: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核算主体不变的原则,二是坚持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不变的原则,三是坚持监督代管不越权的原则。落实五项代理。一是代理会计帐目。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会计按会计核算单位填制记帐证、编制财务报表、装订传票、设置帐簿。二是代理财务收支。社区发生的各项收入都要由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管。并
5、代理社区干部报酬和社区办公经费支出,集体生产公益性支出等。三是代理发放社区干部工资。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后,统一造册,定期发放。 四是代理会计档案和信息业务。五是代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的界定、验证确认、确权登记、增减变更,以及台帐管理工作。3、目的:如实反映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加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的监管工作,保证集体资产资源的完整和保值增值,促进社区又好又快发展。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是本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对其所有的集体“三资”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6、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六条 坚持民主决策和公开制度。下列事项必须落实“五议五公开”的议事规则。即居民建议、社区党支部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大会决议通过,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居民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度。1、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2、社区集体“三资”经营方式的确定和重大变更;3、社区集体重要固定资产的处置;4、社区集体新开发的经济性和公益性项目,以及其它重大项目投资;5、社区集体资源的处置;6、社区年度收益分配方案;7、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第二章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 社区集体资金是指社区、组集体所有的货币
7、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 社区“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社区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社区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社区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社区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以上账款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账核算,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负责监管代理
8、各社区财务,实行社区帐街管、代理记账。各社区对组所有资金要实行组管帐,社区管钱,做到组用社管,组用社批,并随时接受街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的检查。第八条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 “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统一开设独立的、唯一的基本账户,专户专用,用于社区财务管理,属于社区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各社区不准再开设账户,禁止私人开户,公款私存。第九条 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1、备用金制度。各社区使用的备用金规定为2000元。 2、现金收入管理制度。各社区所收现金必须先入帐后支出,严禁坐收坐支。坐收坐支视同私自挪用公款。社区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统一收取并在3日内及时存缴“三资”监管代
9、理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中心不予核销;各社区收款必须使用孝南区经管局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条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和各项开支审批制度,各项开支严格按以下程序操作: 1. “一支笔”审批制度。社区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社区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 2. 开支审批审核制度。支出在500元以内的由社区主任审批,经管站审核入账;支出在5002000元的报社区党支部书记同意,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由驻社区和分管经管工作的党政领导审核入账;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由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决
10、定,并经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由社区主任审批后经驻社区和分管经管工作的党政领导审核入账。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民议事会和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经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由社区主任审批,经驻社区和分管经管工作党政领导审核后报街道主管财经领导同意后,办理入账手续,并上报会议纪要和申请报告。3、民主理财制度。所有支出单据必须经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方可入账。4、票据管理制度。所有开支必须有原始凭证和票据。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规、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金额、业务内容、事由,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批)人、理财小组签字。手
11、续不齐全的款项,中心可以拒付。5、报帐和账目管理制度。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社区账目,做到分类清楚,管理方便,账款相符,账实相符,社区财务月、季、半年、全年报表及时准确,帐务要做到日清月结。社区报帐员要及时报帐,及时兑付到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严禁跨月报帐、包包帐,截留和挪用征地过程中居民个人所应得款等各种应付款项。6、土地征用补偿金专项管理制度。在土地被征用前,由社区上报被征地块花户册,按征地补偿标准预算征地补偿费和附属物补偿费,经驻社区和分管经管工作的党政领导过目后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同意,最后在街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存档备查。然后根据工作实际,经村主任批准,驻社区和
12、分管经管工作党政领导共同审核后预拨征地款,预拨款要进被征地农户的个人存折。被征地农户签字后,由村主任同意、驻村领导和分管农业领导审核后正式入帐。预拨款未能按时兑付到户,或不能按花户册兑付时,预拨款(存折)应及时退还给街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7、开支预算制度。要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量入而出,对支出要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不得超支。开支标准如下:办公费:总额控制在社区干部年人平200元以内。差旅费:学习和会议出差到市区外的每天补助30元,报销交通费、住宿费(星级宾馆除外),市区内不准报销交通费。招待费:原则上不设招待费,如招商引进或项目建设需要,全年招待费总额不准突破社区集
13、体纯收入的5%。超额部分按10%比例罚款。不准报销私人电话费,不准公款送私礼,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社区集体年纯收入稳定在30万元以上,按规定年龄(女55岁、男60岁以上)由社区报方案经办事处审批可发放社区居民生活补助金。8、借款贷款制度。社区原则上不得向外借款,因公务借款应及时报帐。特殊原因或个人借款,必须通过社区“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驻社区、分管经管工作的党政领导和街道办事处主任同意,并有担保人担保,社区主任签字,方可进行,借款严格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社区因集体经济发展和建设等需要向外借款或贷款,不得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否则不准入帐。9、不良资产和呆账死账核销制度。对已经确认
14、的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死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大会通过,报街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和确认。经确认为不良资产债权和呆账死账的,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一条 会计管理制度1、“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根据各社区的具体情况统一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分社区设置财务总帐、明细帐、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台帐、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经济合同登记簿(台帐),做到帐簿齐全、手续完备、帐款相符,帐实相符。对集体“三资”进行统计、登记、核算和电脑录入,提供“三资”公示资料,定期向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三资”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和保
15、管“三资”档案。2、各社区报帐员负责本社区“三资”的日常管理,建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台帐、债权债务明细帐、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经济合同登记簿(台帐),定期向社区集体报告“三资”变动情况,适时进行变更登记。同时每月在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一次,审核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3、会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工程预算报表、招投标相关资料,投资报告和相关会议记录,各项财务计划,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4、会计档案统一由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存放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第十二条 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内容:财
16、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各项收入。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财政对社区转移支付收入、集资入股款、征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和其他收入。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社区组干部工资报酬、社区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财产。债权债务。内部来往、应收款、应付款和其他财产。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应付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红数额
17、居民分配和其他分配。居民承担的各项费用等。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 2.财务公开程序:财务公开前,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出具各社区集体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等详细财务公开内容,交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确认后签字,再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报帐员签字后向居民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居民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财务公开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安排专门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3.财务公开时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18、应在年初公布计划,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支情况,一年不得少于4次,每期公开内容存档备案。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各项的费用等。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涉及居民利益和重大财务收支等事项应及时单独逐项逐笔公开。 第十三条 民主理财制度 1、组建民主理财小组。社区“两委”班子应组织建立社区居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从居民成员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履行义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随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任期与居民委员会
19、届期同步,可连选连任。2、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社区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社区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居民对集体账目的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解释并报告工作。1、对社区贯彻执行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2、对社区执行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关于集体“三资”决定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3、监督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审核财务收支单据和帐目;4、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活动及其合同的签
20、订和履行;5、听取和反映居民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民主理财基本内容: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居民负担到户落实以及收缴情况; 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发包、合同签订及兑现情况;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主要审核三项资金、发包收入、土地征(占)用收入等兑现情况;社区集体组织经济支出情况,主要审核办公费用、社区干部和组长报酬、五保户供养费用、借款利息等支出项目标准和金额是否合乎政策规定,政策性以外的费用开支压缩情况;社区货币资金情况,主要审核现金是否账实相符、交街道代管银行存款是否账账相符;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核固定资产和长短期投资是否账实相符、债权关系是否明晰准确;集体
21、积累和收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4、民主理财纪律。民主理财活动必须有2/3以上的理财人员参加,方可开展工作; 民主理财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章办事,对不合法、不合理、不规范的经济事项要及时指出并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参加理财的人员在记录簿上要签字或按手印;理财人员如不能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或违法违纪,居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理财资格,并相应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财务审计制度1、审计小组人员。由街道经管站、财政所、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接到财政所及街道纪委组成审计小组,对辖区内所有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收入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社区进行重点审计。社区财
22、务审计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原则。社区财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对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2、审计内容: 财经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社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收益(利润)分配、债权债务审计;征用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及使用;固定资产的形成、变更和处理;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经济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社区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审计;国家下拨的各种补贴及社会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及发放审计。3、审计程序:审计小组根据审计需要,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在实施审计的日前书面通
23、知被审计单位;审计组对审计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一周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作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复查;审计事项完毕后,审计小组汇总全街道社区审计数据,形成书面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上报街道。街道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审计结果处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纪检部门要根据街道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审计结果,对违犯财经纪律的村干部进行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不能胜任工作的要依法予以调整,对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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