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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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100C 65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XXXXXXXXX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potential accidents investigation and the elimination of project safety risk in operational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reservoir program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 X
2、XXXXXXXX目次前言I引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4.1 组织机构14.2 明确责任14.2.1主要负责人职责14.2.2其他负责人职责14.2.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24.2.4各职能部门职责24.2.5班组、岗位职责24.3 组织培训24.4 全员参与24.5 融合深化24.6 运行考核25 隐患分级与分类25.1 隐患分级25.1.1一般事故隐患25.1.2重大事故隐患25.2 隐患分类36 工作程序和内容3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36.1.1基本要求36.1.2排查项目清单36.1.3组织级别36.1.4排查类型与周期46.2 制定排查计划4
3、6.3 排查标准及排查实施46.4 隐患治理46.4.1隐患治理要求46.4.2隐患治理流程46.4.3一般事故隐患治理56.4.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56.4.5隐患治理验收57 文件管理5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59 持续改进5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6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11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排查计划表322附录D (资料性附录) 隐患整改通知书32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隐患整改报告书325附录F (资料性附录) 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审批表326附录G (资料性附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27附录H (资料性附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4、328II前言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济南市卧虎山水库管理处、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山东省水利厅 王祖利 李永禄 刘雅芬 宋晓旭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张维杰 周春蕾 安凯军济南市卧虎山水库管理处 万传训 翟学英 赵黎霞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 徐海波 韩学军 杨贵翔引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513-2
5、019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及工程运行安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II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本
6、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其他包含水库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513-2019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2016、DB37/T 3513-2019
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基本要求4.1 组织机构单位应逐级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目标。从单位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单位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分管安全领导、分管生产经营领导、技术负责人,以及工程管理、调度运行、安全质量、材料设备、人力、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生产部门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宜设置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风控)4.2 明确责任4.2.1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负责
8、保证隐患治理的资源投入,审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并明确责任分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运行。4.2.2其他负责人职责其他负责人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和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4.2.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单位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体系文件,组织开展单位生产安全
9、事故隐患排查、汇总等工作,评估重大事故隐患,下达需要协调处理的隐患整改计划,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汇总审核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表。4.2.4各职能部门职责各智能部门是所辖工作范围内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部门,是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4.2.5班组、岗位职责班组、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本班组、岗位的排查隐患的标准,熟悉本班组、岗位作业有关风险的管控及应急措施,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则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4
10、3 组织培训单位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的要求、隐患治理、隐患治理验收,并保留培训记录。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初期,单位应组织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建设方案、流程、方法、要求等。4.4 全员参与应按照DB37/T 3513-2019第4.4的规定执行。4.5 融合深化应按照DB37/T 3513-2019第4.5的规定执行。4.6 运行考核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评优等挂钩。5 隐患分级与分类5.1
11、隐患分级5.1.1一般事故隐患DB37/T 3513-2019第5.2规定内容适用于本标准。5.1.2重大事故隐患DB37/T 3513-2019第5.3内容适用于本标准。下列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a) 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b) 符合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中判定标准的;c) 具有溃堤(坝)、中毒、爆炸、火灾、坍塌等危险的场所或设施,可能伤害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不能立刻排除整改的;d) 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且难以立即整改的;e)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5.2 隐患分类DB37/T 3513-
12、2019第5.4内容适用于本标准。6 工作程序和内容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6.1.1基本要求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至少应包含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组织级别及责任单位等要素。6.1.2排查项目清单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依据基础安全管理要求和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包括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和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至少应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参见附录A;b)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生产现场类隐
13、患排查清单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标准、规程要求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类风险控制措施逐项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排查范围、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隐患等级等信息,参见附录B。6.1.3组织级别单位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应包括单位、部门、班组和岗位四个级别。常用的隐患排查组织级别如下:a)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班组、岗位;b) 定期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c) 特别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d)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e) 专项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f)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g
14、)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h)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i) 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的组织级别为单位。6.1.4排查类型与周期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管理特点,确定各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增加隐患排查的频次。常用隐患排查频次如下:a) 日常隐患排查根据相关规程、管理制度及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b) 定期隐患排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期前后;c) 特别隐患排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台风、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和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时;d) 综合性隐患排查,单位应每季度组织一次;e)
15、专项隐患排查,应每月开展一次; f)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开展;g)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应在同类单位或项目发生伤亡及险情等事故后;h) 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或工程实际需要开展。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同排查类型结合进行。6.2 制定排查计划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隐患排查清单及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类型、排查范围、组织级别、资金保障等,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排查计划表参见附录C。6.3 排查标准及排查实施单位应遵照制定的隐患排查计划,对照隐患排查清单,依据基础安全管理要求和确定的各类风险
16、的控制措施形成排查标准,确定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及排查方式,按照排查组织级别,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安全鉴定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或工程实际委托相关单位或专家进行。6.4 隐患治理6.4.1隐患治理要求a) 隐患治理应坚持分级治理、分类实施、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b) 排查过程中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下发整改计划,并将隐患名称、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进行公示。
17、c)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6.4.2隐患治理流程DB37/T 3513-2019第6.4.2内容适用于本标准。 隐患排查结束后,应将隐患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在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向隐患存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排查部门和隐患存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隐患整改通知书参见附录D; 隐患存在单位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可行的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治理; 隐患存在单位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向隐患排查部门提交书面的隐患整
18、改报告,隐患整改报告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逐条将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复。隐患整改报告参见附录E; 隐患排查部门在隐患整改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并在隐患整改报告上对复查情况进行记录确认。6.4.3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根据DB37/T 3513-2019第6.4.3的要求进行整改。6.4.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第DB37/T 3513-2019第6.4.4的要求进行整改。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
19、设备、作业活动,应当制定可靠的措施,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上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工治理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管部门申请核销隐患。6.4.5隐患治理验收 应根据DB37/T 3513-2019第6.4.5的要求进行隐患治理验收。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并将验证整改情况记录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F)。 单位应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技术人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字确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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