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材料管理办法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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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2页共34页煤矿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计划申报1、全矿需用材料按“鸿辉煤矿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 分系统、分部门申报计划。申报程序为:(1)系统包干材料:使用单位一主管部门一系统主管 领导一经营管理科(-IMS系统)一供应站(2)安全技措及质量达标用料:使用单位一主管部门 一安全管理科一系统主管领导一安全副矿长一经营副矿长 一经营管理科(一IMS系统)一供应站(3)专项工程用料:使用单位一主管部门一系统主管 领导一经营副矿长一经营管理科(一IMS系统)一供应站。即:每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下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安全 生产需要,结合本单位
2、库存情况,编制下月材料需用计划, 按分管范围报相应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28日前将本系 统分管的材料需用计划审查汇总后(因供应站有库存而没报 计划的要注明)经本系统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经营管理科 录入内部市场管理系统(IMS系统),统一分类审查汇总,于 月底前报供应站采购。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负责人 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元。2、各单位编制计划,格式要规范,必须注明材料名称、 物资编码、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用途,对非常 用件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要注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 有加工周期的材料,要根据加工周期提前一至二个月编报计 划,并注明到货时间。否则,每次对编制单位责任人罚款1
3、00TIj o3.加工计划需附图纸,所附加工图纸必须按照标准图 纸要求绘制,注明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要求、时间要求等 (特殊情况需另附实样),否则不予接收。4、各系统的材料需用计划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系统计划 指标的10%,否则,经营管理科不予接收,并对责任人和部 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元。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超出吨煤控制 指标的大额材料费用(10%以上),须经矿长签字批准申报。 维简、大修及其它非正常消耗,应列专项计划按申报程序另 行上报。5、各单位编制月度计划要结合实际,种类和数量准确 率(使用和计划的比率)要达到90%以上。临时追加计划每 个系统每月不能超过三份,总金额不得超过包干金额的10%o
4、 否则每超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无计划或超计划领用 材料每次对材料员罚20元。6.材料计划编制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经主管部门负责人、 系统主管领导等审核签字,方可上报,否则不予接收。7、严禁无计划进购材料,否则,每次对经营科负责人 罚款200兀第二章质量验收1、供应站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到矿后,要进行验收。矿 成立物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工作:组长:主管经营领导副组长:相关矿领导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2、材料验收分工:材料主管部门对分管材料的技术参 数、质量、资料负责验收;经营管理科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 协调和解决验收中出现的问题。3、无计划购进的物资,不予验收。没有验收或验收不 合格的材料严禁发
5、放。否则,每次对经营管理科责任人罚款 200 元。4、每批材料到矿后,由供应站通知,经营管理科牵头, 按照材料分管范围,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验收。不及 时参加验收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并视为“默认” 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对其罚款200元。5、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各类 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被列 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还必须具备有效 的“煤安标志”,防爆产品要有“防爆合格证”等,否则不 予验收。6、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验收小组写出质量问题通 知单,交供应站,供应站不得入库、发放,否则不予结算费 用,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6、7、沙子、石子、氧气、乙烘等用量较大材料的验收采 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8、材料领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处 理:若属肉眼看不出的隐性问题,供应站必须组织退货并 停止发放,若供应站继续发放,赔偿损失,造成事故的,供 应站承担责任。属显性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质量验收部门承担验收 责任,具体处罚意见,以调度室分析的结果而定,供应站负 责退货。造成事故的,供应站和质量验收部门共同承担责任。对于有合格率要求的材料如椽子、竹笆等,按照抽查 合格率,结算费用。9、确因生产急需不能按正常程序验收的物资(如井下 设备急用配件、临时拉回的物资直接下井等),供应站必须 在24小时内将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
7、参数、数量、金额等 相关资料报给物资验收小组。10、材料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使用单位要立即以 书面形式通知经营管理科,经营管理科应立即联系供应站解 决。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11、凡因质量问题退货或调换的材料使用单位已支付材 料费的,领用时不再支付材料费。12、自制加工、修复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由加工或承 修单位按以上规定负责。13、非生产用物资的计划、采购和验收按相应管理办法 执行。第三章 审批、发放1、审批程序:领料单位提交申请一主管部门审批一经营管理科审批 一打印料单f交旧料f仓库领料。即:各领料单位应根据上报计划和实际需要开申领单, 经相应系统主管部门审批,经营管理科核查
8、打印料单,办 理交旧手续,加盖审批专用章,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2、领料单上经领、主管、审批以及交旧等印章必须齐 全、清晰,单据整洁,否则,每次对材料员罚款20元,并 不予审批。3、材料分管系统主管部门审批时要根据现场实际需要, 严格把关。若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材料流失浪费或积压的, 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对主管部门材料审批员每次罚款 100 元。4、严格执行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不交旧、不审批、 不发放。没有交旧料,盖“交旧章”或审批的,每次对责任 人罚款200兀。5、经营管理科材料审批人员应对照计划,认真核查领 用及单据、印戳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审批。否则每次对 审批员罚款50元。6、
9、审批后的物资领料单领料单位、主管部门各留1联, 登记、记帐、核对、备查,报供应站仓库4联,仓库自留1 联,报局财务、矿财务、经营管理科各1联,经营管理科与 审批联、财务联核对无误后,分系统核算考核。7、领料时,领料员必须认真细致地检验、过磅、点数, 不能以少顶多,以多顶少,以次充好。若因领料员失职造成 材料浪费流失的,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并立即追回,否则按 以下第12条处理。8、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正规手续的,应写出 借据,经主管部门、调度室、值班领导签字,经营管理科值 班人员登记备案,仓库方可发放。并在三天内办理正规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9、所有出库物资必须到仓库、门岗进行登
10、记、核对, 做到票、物相符,否则不予放行,并上报经营管理科对不符 的部分按原值罚款。10、对仓库院内所有进出车辆,门卫要做好验收登记, 并由司机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放行。所有外单位或与仓库无 关的车辆,禁止进入仓库院内,否则对门卫罚款100元。11、不按规定私自放行进出车辆按照“物资出门管理制 度”进行处罚。12、在材料管理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私自篡改帐目, 开假单据,做假帐的,一经查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 元,赔偿损失,并调离工作岗位。13、支护(建工)材料的审批、发放同时执行“支护(建 X)材料审批发放制度二第四章 支护(建工)材料审批、发放一、机构及职责经营管理科成立支护(建工)材料
11、管理小组,负责支护 (建工)材料的审批、验收、质检(监尺测量)、发放、检验 出门等工作;开拓掘进科、生产科做为支护(建工)材料使 用主管部门须派专人参加对支护(建工)材料的验收、质检、 发放等环节的监督;各材料使用区队在领取支护(建工)材 料时须派本队材料员跟踪落实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使 用标准要求。二、计划及审批1、材料使用区队每天16点以前根据第二天生产需要开 具”材料申领单”,经本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后到经营管理科 审批登记。2、经营管理科审批人员按照各队的“材料申领单“,统 一编制全矿次日”支护材料需用计划总表”,一式四份,自 存一份,装卸队一份、坑代库及运输单位各一份,装卸队、 运输
12、单位按计划表安排装运。使用单位到供应站材料发放场 所监督领取材料。3、系统主管部门审批人员按照生产单位当天工作量和 施工巷道支护形式、断面大小、消耗定额及支护材料有关管 理规定进行审批把关,审批数量不得超过一天的计划使用量,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三、发放1、装运时,经营管理科监料员、运输单位、供应站必 须到装运现场按“计划表”清点、测量、检验、监督。2、材料装车后,经营管理科监料员、运输单位、供应 站根据实际装车数量,填写“支护材料发放单”,“发放单” 一式三份,由经营管理科支护材料监料员、运输单位、供应 站签字,各持一份。3、签字后的“支护材料发放单”做为向供应站结算材 料的依据。
13、经营管理科支护材料监料员根据各单位实际装车 数量填写材料交接单,由监料员、运输队签字,一式两份, 监料员存一份,运输队持一份,待材料运到使用地点后,由 使用单位签字后,运输队于次日10点以前返回监料员,此 单据作为各单位领用材料核算费用的依据,若发现材料丢失 损坏,材料费由运输单位承担。4、支护材料发放后,由主管部门对材料的运输、使用、 建帐、摆放、回收复用等全过程实施跟踪管理。四、处罚1、凡发现支护(建工)材料质量、数量、技术参数不 符合使用标准的,按质量验收规定处理。2、参加验收、发放的单位要在经营管理科支护(建工) 材料验收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随叫、随到,节假日必须有人 值班,否则对责任单
14、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第五章跟踪管理一、职责经营管理科及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材料领取后的管理工 作,按制度对材料全过程管理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奖罚。二、计划1、各单位在编制下月材料需用计划时,要结合当月库存 量和生产实际。对于不结合实际虚报计划或库存有两个月以 上的消耗量,仍报计划的,一经查出每项对责任人罚款100 TIj o2、对于上月已报计划但没到货的材料,本月仍需要的, 需再次报计划,并注明“催要上月计划”,金额记入本月计 划指标考核。三、领用1、材料到货后两个月内不领用,每种对单位负责人罚 款200元,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出票后3天内不领取,每 次对出票单位材料员罚款100元,每超
15、一天加罚50元。第8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第1。页共34页2、材料领取后两个月内不投入使用(特殊储备除外), 对领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材料员罚款50元。并对 使用单位按材料价值的30%重新计费考核,直至投用或上交 为止(上交按材料价值的50%减费考核)。3、经营管理科及材料主管部门负责不定时对已领材料的 领取、使用、库存(或闲置)数量进行抽查核对,若有误差 按材料原值进行处罚。4、人为破坏偷取材料的(如剥电缆、拆配件等),一经 查出按偷盗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没找到 责任人,则对附近作业区域的单位按材料原值分别进行处
16、罚。 并对材料主管部门罚款200元,及时举报、报案的除外。5、领取非本单位使用的材料,按材料价值的两倍对责任 单位处罚。特殊情况应列专项计划经主管领导、经营副矿长 批准。四、运输、交接1、支护材料装车后,运输单位必须在下班前两小时把 材料运送到各施工单位车场,延误时间或错送施工地点,每 车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若影响生产由责任单位负责。2、运输单位按职责范围把支护材料运到指定位置进行交 接(运输二队在二一平台与运输一队交接,运输二队运到西 大巷车场与使用单位交接,运输一队从二一平台接车后运往 -150各施工地点料场),双方清点无误后应在规定交接单上 签字,并注明车号。3、使用单位不签字视为材
17、料没运到位或丢失,每次对运 输单位按材料原值罚款,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运输单位把 材料运到位后,使用单位没人接料或无故不签字,运输单位 应及时通知经营管理科,对使用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4、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把料送到(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否 则按误时处罚),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按新的交接时间进行 交接,因通知不及时影响交接,每次对运输单位罚款200元, 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使用单位不按新通知时间及时到现场 交接,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其负责人罚款100元。5、运输单位材料运不到位,各施工单位应及时反馈信息 (通知调度室、机电运输科、经营管理科),否则,影响生 产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6、
18、按规定能一次性运到指定地点的,中途不准乱卸车, 否则,每次对运输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7、材料交接时,施工单位发现与交接单上数量不符,应 按材料实际数量签字,并向经营管理科反馈信息,经营管理 科对运输单位按所欠材料金额进行罚款。8、材料运到后不及时卸车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 任人罚款100元;若又重新拉回升井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对责任人罚款200元。9、矿车卸料必须卸干净,不能留厚底,否则对责任单 位罚款50元/车。10、运输单位每天中午10点前必须将前一天交接单交经 营管理科,否则每推迟一班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 人罚款50元。11、回收材料车辆由回收单
19、位运到车场并在矿车上注明 单位、运往地点、升井时间等,并通知运输单位按照要求安 第1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2页共34页排运输,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12、回收材料升井后,运输二队应及时通知装卸队或责 任单位卸车,卸车不及时每车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 责任人罚款50元。若找不到责任单位由运输二队负责卸车并 码放到指定位置。13、升井硅车、垃圾车内,严禁装有价值的材料,否则 每车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运输单位发现应积极回收, 集中存放,否则对运输单位每车次罚款100元。14、矿车上喳山前,运
20、输二队、武装保卫科门卫应严格 检查,发现车内装有有价值的材料,应主动回收或通知责任 单位回收并上交矿,矿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15、车内装有有价值材料的矿车上喳山前超过“木料厂 斜坡位置”,按偷盗对运输二队责任人进行处理;若超过武 装保卫科门岗上喳山,按偷盗同时对武装保卫科、运输二队 责任人进行处理。五、存放1、各单位领取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在仓库或料场集中、 分类、整齐、妥善存放。地面不能入库的要求在库棚内存放, 小型材料必须上台上架;井下料场有水应垫高底层,避免浸 水。否则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因存放不善造成材料丢 失、损坏或性能下降的按材料原值处罚。并对责任人(材料 员、库工或看料人员)罚
21、款50元/种。2、材料乱扔乱放的按后附表1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同时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进 行处罚。管理区域按安全管理科规定划分。3、井下各队料场储备材料,不能超过2天的需用量, 否则对其负责人及其材料员各罚款100元,特殊原因必须经 主管领导、生产副矿长批准。六、使用及回收1、材料的使用必须坚持需要多少,投入多少。严禁随 意投入,浪费材料和挪作它用。如:掘进面和扩修点用管子、 道轨、皮带架、钎子、破槽子等非支护材料打邦顶,及私自 破坏材料加工生活用品等。否则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 责任单位进行处罚。2、材料领取后必须合理使用,能循环复用的,要循环 复用,因使用不
22、合理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的,按材料费分解分 管办法处罚。3、巷道回收前,主管部门通知经营管理科、生产科、 机电运输科、通风科及有关科队检查验收材料回收情况,不 经验收进行回收的对回收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4、回采工作面结束、安装工程竣工、采掘队料场转移 时,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转运完。否则,按乱扔 乱放对责任单位处罚。5、回收期间不准埋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经发现, 均按原价罚款。6、掘进面贯通后,定额、限额材料剩余部分,换下来 的断梁折柱、废坑木等,必须集中码放整齐。否则,按乱扔 乱放处罚。7、巷修队扩修、维护、支木垛等工程结束后,剩余材 料两天内清净,旧材料应放置闲巷码放整齐。否则
23、按乱扔 乱放处罚。8、工程结束后,材料及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干净, 回收不及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天。9、调整通风系统、封闭采区采面时,新建、拆除通风 设施剩余材料(如水泥、沙子、木板、砖、风筒等)必须在 两天内运走。否则,按剩余材料的原价罚款。10、密闭、栅栏、木垛内不得封闭有价值的材料。否则, 按材料价值的100%罚款。11、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附表2) 进行回收,达不到,差额部分按原值对回收单位罚款。12、对于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下次检查中仍没有处理 的,加倍处罚。七、大型材料及专控物资管理大型材料指:钢丝绳、道轨、钢铁管、皮带、电缆、矿 车、设备大宗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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