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责任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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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责任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五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部署要求,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着力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
2、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末,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专业化、职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加壮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1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近邻党建工作,定期
3、研究并组织开展社区、小区服务。完善乡镇(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小区党支部“两议两评两公开”议事协调机制,完善社区党建带群建、协商议事、契约共建、双向考核机制,深化实施“党员回家工程”,完善“党员双报到”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市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4、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2 .积极打造基层党建服务阵地。提倡场所“一室多用”,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成“一站式”服务阵地。推动各级各部门民生类高频事项下放到中心、就近办理,让党员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利服务。采取资源整合、自筹自建、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物业服务用房、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小区党群活动场所。结合“数字”建设,通过完善手机APP,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号等举措,打造党建大数据服务平台。(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民政局、城市管理局、数字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内容形式。以基层
5、党建为引领,增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增强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能力,提升整体供给水平,让城乡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文体、应急安全服务有保障。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全面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区、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
6、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1 .强化社区为民服务功能(1)扩大社区养老扶残服务供给。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统筹规划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照料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小型居家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站点。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
7、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补齐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到“十五五”末,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村(社区)残协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市民政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发展托育和儿童福利事业。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推进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8、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等新建和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建设运营。发展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30年,每千名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网格化,设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到2030年,城市社区建校(站)率达到95%,农村社区建校(站)率达到85%o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关爱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服
9、务品质。到2030年,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社区探访率达到100%。(市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健全社区教育服务功能。加快面向基层特别是面向社区和农村的老年教育供给,完善”终身学习在线”等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体系建设。依托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征集、开发一批全媒体课程资源。定期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教育学习品牌”征集活动。开展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到2030年,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制作1个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智能技术应用视频,组织推介“智慧助老”专题优质工作案例1个、课程资源1门。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加强实体科
10、技馆建设,遴选建设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对公众免费开放。创新举办全国科普日、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科普大讲坛、科普微展览等科普惠民活动,推进科普微视频等融媒体传播。(市教育局牵头,市工信科技局、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社区健康服务功能。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医疗卫生圈和体育健身圈,推动实现公共卫生、体育健身、便民药房等基础设施“村村有”,基本医疗、医保、医药等健康服务”村村通”。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体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康复体系建设。(市卫
11、健局牵头,市民政局、文体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提升社区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戏台、村史馆、农民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布局一批融图书阅读、互联网服务、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清新书苑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百姓大舞台”“送戏曲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打造街头文化街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街头街角文化展示点,提升街区文化品味。(市文体旅游局牵头,新闻出版广电局、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在城乡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社
12、区居民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统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畅通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通道。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市人社局牵头负责)(7)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供给。适应农村经济社
13、会发展,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救助、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配置。积极运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指导用好“农家书屋”、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信科技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扩大社区便民服务供给(1)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合理优化网点,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支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配齐
14、商业设施,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垃圾分类箱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提升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丰富居民生活服务业态。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垃圾分类、房屋租赁、
15、殡仪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整合社区便民和商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支持生活服务业态进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6、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受理依申请的医疗救助项目,并提供给医保部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社区、小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关爱服务。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
17、实施临时救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市民政局牵头,市卫健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能,全面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支持帮助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培训等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指导社区加强停车管理,释放车位空间。完善业主委员会职能,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通过法定程
18、序参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评优评先时,要听取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强化社区安民服务供给(1)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落实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社区民警进村(居)班子。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兼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o全面落实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推进警务网格与社区网格融合运作。壮大民警、辅警、警务助理和治保会、网格员、保安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城乡社区治
19、安防范队伍。(市公安局牵头,市委政法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性格偏执的重点人员,长期信访且有过激言行人员,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家庭病床服务,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
20、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对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全市每年至少完成80人次。(市卫健局牵头负责)(4)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加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服务。到2030年底,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以上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医院。(市卫健局牵头负责)(5)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1个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
21、公园、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并免费开放,培养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配备1套乡村普法教材。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每个村(社区)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1处公示栏,对外公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做好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市司法局牵头负责)(6)推进城乡社区广播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与本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对现有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数字化、IP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有条件
22、的地方增配视频会议、党员教育等系统,提升农村社区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承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增强城乡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实现社区、行政村100%建站。(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善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做好社区灾害预警、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创建工作,增创1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加强社区安全知识培训,到2030年,公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和社区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市应
23、急局牵头负责)(8)健全社区矛盾纠纷解决和心理疏导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公证方式适用,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每个村(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3-9名委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兼职调解员。用好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人员选聘等渠道,加强村(居)专职调解员的配备,到2030年配备率不低于所辖行政村(居)总数的15%0统筹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资源,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近邻评理室”。搭建信息化的市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建立市级心理人才库,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
24、建设,乡镇(街道)100%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市级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强化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心理疏导工作。(市司法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制度,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到2030年,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8%。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标准,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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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城乡 社区服务 体系 建设 规划 责任 分工 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