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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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2016-2017年版)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七年五月使 用 说 明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全国性公益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和政策,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由三部门及主要捐赠方代表组成。基金委指定全国性社团中华预防医学会作为基金管理单位,成立基金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基金实行项目管理,为保证基金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基金办结合2015年项目执行情况和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在
2、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试行版)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形成了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手册)。本项目管理手册分为基金概述、组织管理、项目申请与实施、监督与评估、财务管理和信息与档案管理六个部分,为了方便查找,本书内容中涉及的各项表格作为附件,名字以相应章节所对应的编号开头附在该章节的后面。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和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作为附录附后,以方便查找。本项目管理手册主要适用于基金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基金资助项目的培育基地和社会组织。
3、由于基金项目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进行项目申请、实施方案填写、信息提交和日常管理及完工报告提交等工作,相关的网络操作手册和教程将在相应的网站上公布,本书中不做详细介绍。各地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基金项目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由于时间仓促,本项目管理手册难免有不足之处,诚挚地希望各项目管理机构、实施单位以及目标人群等提出改进建议,以便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项目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基金办。目 录使 用 说 明3缩 略 语 表5第一章 基金概述6第二章 组织管理7一、组织结构7二、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能7(一)基金委7(二)咨询
4、委员会7(三)基金办8(四)评审专家库9(五)各级CDC9(六)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9(七)培育基地10(八)项目实施单位10第三章 项目申请与实施12一、项目申请13二、项目评审13三、项目实施14四、项目验收15第四章 督导与评估16一、原则16二、督导的指标17三、现场督导18四、督导结果利用20五、项目评估21第五章 财务管理43一、预算管理43二、资金拨付43三、财务审核要求44四、支出核算44五、费用报销46六、会计核算原则48七、财务报表48八、财务人员的要求及会计档案管理49九、监督与审计50第六章 信息与档案管理58一、信息管理58二、档案管理58附录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
5、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60附录 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67缩 略 语 表(按照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基金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基金委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办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金管理办法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项目管理手册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申请指南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管理信息系统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HIV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艾滋病病毒PLWHPeopl
6、e Living with HIV/AIDS,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CDC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疾病预防控制中心FSWFemale Sex Worker,失足妇女MSM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男性同性性行为者DUDrug Users,吸毒者第一章 基金概述2015年7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7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主要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
7、和政策,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检测咨询以及艾滋病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感染者和病人(People Living with HIV/AIDS, PLWH)关怀救助等工作。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活动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方针,结合国家和地方艾滋病防治需求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财政、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以及捐资机构或个人的捐赠资金情况和意愿等,确定基金的资助方向和经费额度。2016-2017年作为基金项目启动后第二、三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基金开展工作,目标是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扩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及PLWH
8、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为了实现项目目标,基金办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开申请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随后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实施方案,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到基金办后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必要调整并经过基金办核准后,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督导检查的依据。基金办与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或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拨付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申请组织按照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时提交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项目完工材料,同时接受相关的督导与检查。项目申请、评审、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应
9、当接受社会监督。基金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二章 组织管理基金实行项目管理,采取公布项目申请指南、受理申请、评审和审核的办法确定支持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研究制订基金管理规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财政部将基金中的财政拨款纳入国家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管理,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民政部负责对基金资助项目支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当地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当地基金资助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基金资助项目支持的当地社会组
10、织进行管理和监督。一、 组织结构基金项目管理涉及基金委、基金办、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及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包括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组织。协助进行项目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的主要包括咨询委员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和项目评审专家库。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描述如下(基金组织管理结构见图1-1):二、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能(一) 基金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共同设立基金委,由三部门及主要捐赠方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需
11、求和发展状况,确定基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监督基金办工作、审议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等工作。(二) 咨询委员会基金成立咨询委员会,由艾滋病防治、社会管理、卫生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对基金的发展、指南编制、项目计划、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咨询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基金委在决定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听取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基金的发展、指南编制、项目计划、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2.开展基金委和基金办委托的调研、评估等工作。图1-1基金组织管理结构图(三) 基金办基金委指定中华预防医学会作为基金管
12、理单位,成立基金办。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年度计划,公布年度项目申请指南、受理申请、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评审结果、签订协议、拨付经费等具体工作。2. 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内部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抽查实施单位的财务状况。3. 建立和维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并为实施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四) 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由滋病防治政策和有关业务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卫生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结合艾滋病防治需要,从社会组织本身特点、项目可行性、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统筹考虑年度资助计划,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
13、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五) 各级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级CDC承担管理和技术支持的责任,要加强对基金项目的管理,沟通和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定期考核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中国疾病预防控制负责协助与技术支持,并派专职人员到基金办开展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各级CDC的具体职责包括:1. 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防治工作需求、社会组织能力和信誉等对项目申请提出意见,逐级上报后由省(区、市)CDC将项目申请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2. 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后报属地CDC审核并逐级上报,由省(区、市)CDC将项目实施方案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3. 实施单位在开展工作
14、的过程中,各地CDC应当组织对本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查看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审核资金使用情况,通报督导情况。每半年通过省(区、市)CDC向基金办提交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调整等,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后须经CDC逐级上报并提出意见,由省(区、市)CDC报基金办。4. 省(区、市)CDC在规定期限内将项目完工材料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完工材料包括项目总结和支持资料、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由实施单位属地CDC出具的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六)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负责协助与技术支持。在基金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切实承担起支持与配合的职
15、责,与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和实施单位建立和保持积极合作关系,具体职责包括:参与基金项目计划的制订、实施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组织的防治需求和动向及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及时向基金办反映并提出建议;根据项目工作需要,接受基金委和基金办邀请或委托,参加项目有关的会议、督导、调研或技术支持活动;参与项目有关社会组织的规范、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的制订;以及根据基金项目工作要求,承担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七) 培育基地基金项目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作为基金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由省级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
16、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育基地的主要功能是培育具有创新性的、有发展潜力的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区社会组织,为其提供代管资金、专业指导、能力建设、登记协助等方面帮助。其主要职责如下:1. 以机构的名义通过联合申请项目的方式帮助属地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金工作。2. 对所申请的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并提供能力建设与技术支持。3.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为联合申请机构提供经费托管。4.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汇总项目活动及财务信息,并及时上报。5. 按照联合申请的社区社会组织需求,为他们与CDC沟通合作提供协助。6. 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活动和财务执行等情况组
17、织的督导、检查等工作。(八)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包括本项目中在民政登记的社会组织及未在民政登记(包括在民政备案)联合并以培育基地名义申请的组织,鉴于基金项目培育基地及其联合申请的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同承担与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相同的职责,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统称为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按照工作合同及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活动、使用项目经费,保证资金安全,按时提交项目产出。2. 按照工作合同要求,按时向有关机构报送相关数据、提交报告。3.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接受基金办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督导、评估与审计。 4. 积极
18、参与项目组织的各种活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本机构组织管理和服务提供能力。第三章 项目申请与实施基金委根据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需求和发展状况,确定基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基金办根据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公布年度申请指南、受理申请、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评审结果、签订协议、拨付经费、指导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等具体工作。2016-2017年基金主要支持全国范围内的社会组织针对失足妇女(Female Sex Worker,FSW)、男性同性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MSM)和吸毒者(Drug Users,DU)三类高危
19、人群开展干预及PLWH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工作。项目活动周期由申请、评审、实施和验收几个主要阶段组成(各个阶段具体工作一览表见表3-1),其中项目从签署协议到实施单位完成项目活动整个执行时间为一年。为了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的效率和质量,促进项目目标的达成。在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支持下,开发了基于互联网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该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基金项目在线开展包括基金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实施方案填写与审核、项目指标数据上报以及实施进展报告提交等工作。下面就各个阶段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详细介绍:表3-1项目活动阶段具体工作一览表一、项目申请二、项目评审三、项目实施四、项目验收 发布申请指南 申请机构
20、填写申请书 各级CDC逐级审核后报省CDC 省CDC审核汇总后报基金办 初审合格后网上公示 专家评审及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确定资助名单并网上公布 反馈评审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 网上填写项目实施方案 逐级审核实施方案 签订协议 拨付首款 提交进展报告 提交完工报告及支持性材料 审查完工报告并复核材料 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验收 拨付尾款一、 项目申请在项目申请之前,基金办会在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上发布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尚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含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培
21、育基地申请项目,接受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指导与管理。项目申请组织应当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项目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由CDC逐级上报,CDC应当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防治工作需求、社会组织能力和信誉等对项目申请提出意见,由省(区、市)CDC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全国性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基金办提交项目申请书。二、 项目评审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作用,采取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优先资助直接为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提供防治服务的基层社会组织。基金办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
22、组织和负责人基本情况、申请项目名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程序告知申请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充分结合艾滋病防治需要,从社会组织本身特点、项目可行性、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统筹考虑年度资助计划,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内容包括评审通过的项目名称、申请组织和负责人、拟资助的金额等。确定资助项目后,基金办向社会公布资助项目的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和资助金额等的同时,向基金资助项目的组织反馈评审意见。基金办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项目申请组织和所在省(区、市)CDC。不予资助的,还应当说明理由。三、项目实施(一)制定实施方案和签署合同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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