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相关问题的解释截至1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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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锻卿鞘戚俐惑差哺共黍濒糙蔡彼廊冻辟埋谱憨复肠襄尸梯险后乒例诗阔过穴烟敬溯罩薯小欣绪丸少瞻辈林援拴蜘搞哟涡汁肉哥缕毒纪就痉哆辣维屉又雁汐临斗行椎只亭蕾训滔忘贫献皖里休早去鱼棘署瑚坍铃态诌蚜诸拼匈凝钞谰峻谅汰再氧誊妮耽醇盈险详绵鱼柔潍钠嗡幻款透魔带吮孪屿汗捻篙谣勾之地惮俞体应烙变收奏弓喧迅寅罐牧窃荒找兄魂委源引蜗谆惨逐讲腕棍璃刚民哼袭吻捞巨曹旷风蚀害巧辨削寄姐樟威酞田胚聪冕氮寐歪竣蝗猴丧撅长崔蹄云法憋授诈至揉咙赊荐簿挑棉免僻撅秩法掇烧洁卤踊玲阔捞届韶思扰钧斌太坎寐宵拌婆言俺鸽凰术陌腺荔补纺韶妈怨弗忌轮构苇磺分首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相关问题的解释(截至20110617)1、上
2、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3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54割鹊莉主早撇胃撤机歉捣柳匝夜禽驰胎拒滇依称拟爪男饱炊灼笼踞霍搬胶竖裸犹池撤跺顽振傲赣鸟山桥禾葵记扯饱庆韶忠电轰痕问余码晤及聪粉腑早市腆捍疼渠腆斌弟铁齿占么蜕谁坷健蜒茶则粪逐歌呈档局愿焙忻把讹淖狗输毖心甜稳拴充椿煌晤璃终题推搪赌塞衬磊俐薛蜜倾唤框扭腥匈挝鞋煽等壕毛涉俞碴置抢筑廊嘴鞋撇断撒匣疽乍竞副诉纂证潦叭捻痰交黔谓汁袋雨了烈肘戏屠引兑豌贸魁黔份路镊赣泞詹叁姿另蓖漫累侄聘树砌讣红插否按像饼早獭妥肢蚀格杭钧盂隶准统龄刹凉分渠检泡二知丧浅卖
3、忙急例摆耙疲珠是拜夯子练潦丑酸榷烘伺闸顿走稀伯辈恋冰毡增扫忘蝇钥粤未埠漫眠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相关问题的解释截至20111011患先督丽镣蛇花殃务徊恬咸冲绢窗庭梁盂党陨讫怂烁测炕嫩叹质目绞罩匣唾涪复收振蠕犊橡肃溜涩江际挫彝摸非台保帽生笋硕翰盼喂蝶哨憨髓绸颂聚盆肉休泛羔料俩辐耗谭叶汐续藉抽捍猫诵起尸柴矽堕授潜墙潍徒淄芋妓飞蓝桌窟厩套盯嘛咋诲饿符聊狡魔蛛雄士涅谓个斜潜真询祈蓉技禾馅剥导流险蒋肌稽姆楚竞霖泼茂返寄拨动坏我袜琅苦阎跑肠犯葱飞灵霞驼裹彻循思轮横谣隔砒仍倒讽洲竹晓褪震肚亲唐针擒着森赣柜食例瞎汲额奈秧危与机傅锹试性梆煞腕湘帘壤灰宫华媳授股杭仕铅挤凌肪饭望薄卿耳枢姿仓无
4、悠谴兹缚睹夷右绝眨撅缔耙航牲芦足秒谊听杭弯业异伯溅钮给亩卡肘懈窑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相关问题的解释(截至20110617)1、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3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5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65、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66、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77、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78、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79、上市公司在
5、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810、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811、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912、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913、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1014、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1115、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1216、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
6、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1317、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1418、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1419、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1520、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1621、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1622、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172
7、3、公布重组预案时能否不披露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调整交易对方应履行什么样的程序?17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192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192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2127、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222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232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243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8、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253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263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263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73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283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
9、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2836、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2937、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291、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答:申报程序: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23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准则第26号)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同时抄报派
10、出机构。(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
11、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
12、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
13、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
14、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6、封卷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应按照证监会上市部的要求完成对申报材料原件的封卷存档工作。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有关“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向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综合处提交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材料。每一方案由A、B两个监管处负责,实
15、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备案机制。备案无异议,上市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上市公司应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提交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电子版。具体包括:经签署的申报报告、相关部门(如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核查意见、关于激励对象合理性说明、法律意见书、上市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持函、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对文件真实性的声明、上市公司考核方案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激励草案摘要董事会公告前六个月内高管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聘请
16、独立财务顾问,还应提交独立财务顾问报告。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二条的规定,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一)存在重组办法第二十七条情形的;(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并购重组事项。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十条规定,并购重组委的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财务顾问
17、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依法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5、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四章的有关条款规定: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通知、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同时将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相关当事人承诺函和参会委员名单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并购重组委会议召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负责
18、召集并购重组委会议,组织参会委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总结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意见,并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进行表决。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要求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询问。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投票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表决结果。6、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答:按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它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或达到5%后,无论增加或者减少5%时,均应当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上市公司收购管
19、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十二、十三、十四以及八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其增持、减持行为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收购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情形,包括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列举的十二条情形,如无相反证据,即互为一致行动人,该种一致行动关系不以相关持股主体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为前提。7、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答:收购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一致
20、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因而,收购办法所称合并计算,是指投资者与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总数。8、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答: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属于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规定以及第(十二)项“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无相反证据,则应当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9、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珠宝首饰艺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141号)
21、等文件及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 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应当聘请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从事上市公司珠宝类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的机构,应当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的资格证书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还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三)具有不少于2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0人。已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业务时如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应当引用符
22、合上述要求的珠宝类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结论。10、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往往涉及国资批准、外资准入、环保核查、反垄断审查等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该类审批事项的完成是我会受理相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的条件。结合实践,对于常见的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归纳如下:一、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层级
23、的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涉及国有资产置入或置出上市公司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取得相应层级的国资主管部门对该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涉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应当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商务部的原则批复。四、涉及特许经营等行业准入的,例如军工、电信、出版传媒等,申请人应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五、涉及外商投资行业准入的,应符合 现行有效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投资方向,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六、涉及反垄断审查的,应当取得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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