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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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零一零年六月前 言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省建设厅组织有关科研设计单位编写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编制组在认真学习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及兄弟省市有关标准,结合陕西省地区建设条件和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对主要技术条文进行了专题论证,经审查定稿。本细则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技术指导,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设计获奖评审提供评判依据,以推进绿色建筑理
2、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本细则共分为5章、11个附录和评分表。主要章节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主要评价技术内容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个部分。评价指标分为控制项、 一般项和优选项。强制项决定评选的入门条件,一般项和优选项决定获奖等级,评分表结构简洁,评价要求明确,易于操作。并且可作为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自查的有效依据。本细则由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时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请将意见寄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地
3、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建筑学院111室,邮编:710055,电子邮箱:arch_gb)组织单位: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单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编制组负责人:刘加平编制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杨柳、刘艳峰、王怡、尚建丽、戴天兴、胡振、李昌华、王成军、张蓓、韦宏利、薛嘉瑞、段莉 目 录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43.1基本要求43.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43.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64 居住建筑84.1 节地与室外环境84.2 节能与能源利用19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27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374.5 室内环境质量484.6 运营管理545 公共建筑
4、605.1 节地与室外环境605.2 节能与能源利用69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79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865.5 室内环境质量975.6 运营管理104附表A1:居住建筑控制项评价表109附件A2:居住建筑一般项评分表125附表A3:居住建筑优选项评分表125附表B1:公共建筑控制项评价表154附表B2:公共建筑一般项评分表168附表B3:公共建筑优选项评分表194附表C:达标及总得分汇总表201附表D1: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居住建筑)204附表D2: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209附表D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居住建筑)215附录D4:绿色建筑评价标
5、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224附录E:本细则用词说明23441 总 则1.0.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促进国家倡导的绿色建筑在陕西省健康、快速的发展,制定本细则。1.0.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评价陕西省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其中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其它类型的公共建筑,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评价,但应根
6、据建筑物功能的特点,结合绿色建筑的理念进行综合评价。1.0.3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居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和公共建筑评价指标体系。每个体系又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1.0.4 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达标情况和得分情况。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省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7、的统一。2 术 语2.1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dex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3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2.4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
8、水等。2.5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2.6 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2.7 穿堂风Cross ventilation在风压作用下,室外空气从建筑物一侧进入,穿过内部,从另一侧流出的自然通风现象。2.8 单侧通风One-side ventilation依靠同一面墙上开启的外门窗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通风方式。2.9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废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回
9、用的水。当二级处理出水满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时,二级处理出水也可称为再生水。2.10 人工湿地水处理系统Constructed wetland for water treatment人为地在有一定长宽比和地面坡度的洼地里将石、砂、土壤、煤渣等一种或几种介质按一定比例构成基质作为填床料,并有选择地植入植物的生态水处理系统。2.11 综合径流系数 Overall runoff coefficient 综合径流系数是规定区域内的径流雨水量与降雨量的比值。3 基本规定3.1基本要求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
10、为准。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阶段的评价和建成后的评价。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时,应在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阶段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申请,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备案。设计阶段的评价,应在其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时,应在施工图完成后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申请,对其建成后的评价,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3.1.3 申请评价方需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综合评估建筑规模、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互相影响,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等因素,比较、确定最优的
11、技术、材料和设备。3.1.4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3.1.5 如果本细则中引用的其它标准有最新版本或替代标准颁布,应按最新标准的要求执行。3.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3.2.1 进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时,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本细则第4章居住建筑或第5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3.2.2 初审通过后,对一般项和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设计阶段的等级划分按表3.2.2-1、表3.2.2-2确定,建成后的等级划分按表3.2.
12、2-3、表3.2.2-4确定。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推荐申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表3.2.2-1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等级划分的项数要求(居住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30项)优选项数(共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6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4项)室内环境质量(共4项)运营管理(共2项)423111-53422126453323表3.2.2-2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等级划分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36项)优选项数(共12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6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0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5项)室
13、内环境质量(共6项)运营管理(共3项)343331-46434255854528表3.2.2-3 绿色建筑建成后等级划分的项数要求(居住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38项)优选项数(共11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6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7项)室内环境质量(共4项)运营管理(共7项)423314-53442536455365表3.2.2-4 绿色建筑建成后等级划分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43项)优选项数(共1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6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0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8项)室内环境质量(共6项
14、)运营管理(共7项)343534-4646456585756103.2.3 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设表中某指标一般项数共计为a,某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b,则比例为pba。存在不参与评价的条文时,参评的一般项数减少,这种情况下,可按表中规定的比例P调整,一般项数的要求调整为参评的一般项数p。例如,居住建筑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指标中一般项共6项,一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2项,p13;由于没有采用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导致参评的一般项数减少为4项,这种情况下对一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减少
15、为4(13),计算结果舍尾取整为1项。3.2.4 本标准中控制项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3.2.5 对应每一条文的具体评价内容及分数设置列于附录A(A1、A2、A3)和附录B(B1、B2、B3)中,为防止同一子项重复得分,将低档的分值和不能同时得分的分值用括弧“( )”表示。3.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3.3.1为细分绿色建筑的相对差异,在控制项达标的情况下,按本细则的要求对六类指标分别评分,每类指标一般项总分为100分,所有优选项合并设100分。存在不参评项时,总分不足100分,应按比例将总分调整至100分计算各指标的得分。根据一般项和优
16、选项的评定内容,按满足要求的情况逐项评分,汇总各类指标的得分。3.3.2六类指标一般项和优选项的得分汇总成基本分。汇总基本分时,为体现六类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设权值如表3.3.2。3.3.3对绿色建筑评定时,若采用了本标准中不涵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因地制宜,设计理念和手法独特,在提高建筑的生态性能方面效果显著,可进行创新评价得分。创新得分的原则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根据创新程度由评审专家确定分数,但创新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项目总得分由基本分和创新分两部分构成,总得分是评定获奖等级的依据。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项目总得分基本分+创新分表3.3.2 指标权重表建筑分类指标名称居住
17、公建权值权值节地与室外环境0.150.10节能与能源利用0.250.30节水与水资源利用0.200.1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0.150.10室内环境质量0.150.20运营管理0.100.15注:基本分 = 指标得分 相应指标的权值 + 优选项得分 0.204 居住建筑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地形地貌、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依据现行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18、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对建设场地的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有价值的植被和其它保护区予以保护。其它保护区指的是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等。2、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规定保护场地内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恢复。生态价值指具有调节场地微气候、保持水土、维持生态平衡等的价值。3、当建设开发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时,必须有环境影响评价和模拟自然改造设计方案论证,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造成对整体环境的破坏。设计阶
19、段评审方式:1、项目审批文件;2、场地地形图;3、环评报告书(表)。建成后评审方式:1、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2、现场核实。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滑坡、地裂缝、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建筑选址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的相关安全规定。1、对用地的选址与水文状况做出分析,用地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2、西安地区的建设用地选址应符合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范DBJ61-6-2006的规定。3、用地避开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且符合现行建
20、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4、选址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如利用原有工业用地的,应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和评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5、选址周围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一级标准的要求,选址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选址远离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区域,遵守现行国家建筑专业标准规范要求。设计阶段评审方式:1、环评报告书(表);2、场地地形图;3、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场址检测报告。建成后评审方式:1、同设计
21、阶段审查资料;2、现场核实。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 m2、多层不高于28 m2、中高层不高于24 m2、高层不高于15 m2。人均用地指标是控制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控制人均用地指标:一是控制户均建筑面积;二是通过增加中高层居住建筑和高层居住建筑的比例,在增加户均居住面积的同时,满足国家控制指标的要求。设计阶段评审方式:1、项目审批文件;2、规划图纸(标明技术经济指标)、设计说明;3、建筑专业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建成后评审方式:1、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2、现场核实。4.1.4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及通风的要求,建筑日照应满足现行标准陕西省城
22、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居住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为保证居住建筑基本的日照、采光和通风条件,建筑日照应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中有关居住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设计阶段评审方式:1、规划图纸;2、日照分析报告。建成后评审方式:1、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2、现场核实。4.1.5种植适应陕西省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维护少、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且不得裸露土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和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的要求。选用维护少、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设计阶段评审方式:1、景观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2、种植施工图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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