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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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研究摘 要离岸金融从20世纪60年代产生至今,已成为国际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离岸银团贷款是离岸贷款的最主要形式。从全球范围来看,香港是国际著名的离岸银团贷款中心,然而,我国对离岸银团贷款法律问题的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香港离岸银团贷款法律问题的研究尚付阙如,这对于我国吸取香港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十分不利的。因此,笔者选取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弥补这一空白。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讨论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概况、离岸银团贷款的运行机制、本研究的意义和创新之处等问题;第二章主要讨论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内部法律关系,
2、包括离岸银团的组成、牵头行与离岸银团成员的法律关系、代理行与离岸银团成员的法律关系等问题;第三章讨论香港离岸银团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先决条件条款、陈述与保证条款、约定及其他事项条款;第四章讨论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适用,包括离岸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适用和离岸银团成员间的法律适用;第五章讨论香港对离岸银团贷款的监管以及对中国开展离岸银团贷款的启示。关键词:离岸银团贷款;牵头行;代理行;法律适用;监管AbstractOffshore finance has been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e since 1960s. As
3、an important way of the international capital flowing, the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is the most important form of offshore loans. As we all know, Hong Kong is a very famous center of the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all over the world. However, the research on the legal aspects of offshore syndicated lo
4、an in China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stage, and there is no research on the legal aspects of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of Hong Kong, which is not good for carrying out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Hong Kong in China and establishing the relevant legal systems.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selected the sub
5、ject of the legal aspects of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of Hong Kong in order to fill this blank. This research is composed of five chapters. Chapter 1, as an introduction, explains the overview and the operational mechanism of the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of Hong Kong, and the significance and innova
6、tions of the research. Chapter 2 answers the issues of the composition of offshore syndication,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ead manager and the other members, and between the agent bank and the other members. Chapter 3 analyses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agreement of the offshore syndicated lo
7、an of Hong Kong, including the conditions precedent clause, the represents and warranties clause, and the covenants clause and so on. Chapter 4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of laws in the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of Hong Kong, including the law between the borrower and the lenders, and the law among th
8、e members. Chapter 5 mentions the supervision of the 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in Hong Kong and the enlightenment to China.Key words:Offshore Syndicated Loan; Lead Manager; Agent Bank; The application of laws; Supervision目 录第一章 绪论5第一节 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概况5第二节 离岸银团贷款的运行机制及法律关系6第三节 本研究的意义和创新之处8第二章 香港离岸银团的组成及内部法
9、律关系9第一节 香港离岸银团的组成9第二节 牵头行与离岸银团成员的法律关系10第三节 代理行与离岸银团成员的法律关系12第三章 香港离岸银团贷款协议及外部法律关系14第一节 先决条件条款14第二节 陈述与保证条款15第三节 约定及其他事项条款16第四章 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适用18第一节 离岸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适用18第二节 离岸银团成员之间的法律适用20第五章 香港对离岸银团贷款的监管及对中国的启示20第一节 香港对离岸银团贷款的市场准入监管20第二节 香港对离岸银团贷款的业务经营监管21第三节 香港离岸银团贷款业务对中国的启示23第一章 绪论香港作为国际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无论从项目
10、数、贷款额还是市场成熟度来考察,它都是亚洲第一的离岸银团贷款中心,是仅次于伦敦和纽约的世界第三大欧洲离岸银团贷款中心 严嘉、于静,香港金融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174179页。因此,从全球范围来看,研究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是离岸金融法中较有代表性的重要课题。本章主要讨论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概况、离岸银团贷款的运行机制、本文的意义和创新之处三个问题。第一节 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概况一、香港是国际离岸银团贷款中心香港的离岸金融业务主要以离岸贷款为主,作为离岸银行运用资金的最主要方式之一的离岸贷款有多种形式,如离岸银团贷款、单一银行对单一客户的直接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短
11、期贷款等等 韩龙,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1月第一版,第104页。在香港种类繁多的离岸贷款市场中,离岸银团贷款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离岸银团贷款市场的自由度较高,除了必要的法律文件外,其金额是可以自由确定的,利率是自由协商的,甚至其贷款方式、风险保障、资金运用、还款方式和法律文本都是一事一议的,且包括安排、分销和转让等在内的整个过程均按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执行 罗国强,离岸金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第36页。目前,香港已成为独立于诸如伦敦和纽约等各欧洲贷款中心的亚洲美元贷款中心。在欧洲货币离岸银团贷款市场上,香港已成为仅次于伦敦和纽约的世界第三大欧洲离岸银
12、团贷款中心 严嘉、于静,香港金融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174页。二、香港离岸银团贷款规模庞大香港离岸银团贷款规模庞大,使得由于数额巨大而单独一家银行无法承担风险的贷款项目得以实施,这不仅促进了香港金融业的繁荣,而且分散了风险、使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交易成本大为降低。以香港机场管理局为大屿山机场建设宣布的融资计划为例,1996年1月5日,香港机管局与48家当地和国际性银行完成筹组82亿港元的定期及循环贷款。这项融资分为两个部分,其中64亿港元为循环贷款后转为定期贷款,另18亿港元为到期日2001年的循环贷款。在融资安排中,包销及牵头安排行的参与额为3亿港元;副安排行为1.874
13、4亿港元;副首席经理行为11.2645亿港元;高级经理行为0.5632亿港元 严嘉、于静,香港金融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180页。,可见香港离岸银团贷款规模之大、参与行之多。三、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交易对象和币种不受限制香港作为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的代表,其金融市场上没有离岸帐户与在岸帐户的严格区别,不论是本地区居民还是非本地区居民,是本地区货币还是外国货币,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易 巴曙松、郭云钊,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国际趋势与中国路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第121页。因此,对于离岸银团贷款业务的交易对象,香港金融管理局一般不做限制,即居民和非居民皆可从事离
14、岸银团贷款业务;对于离岸银团贷款业务的交易货币,由于香港没有外汇管制,实现了港元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从而使港元作为本币得以成为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交易币种。第二节 离岸银团贷款的运行机制及法律关系一、离岸银团贷款的概念一般来说,独家商业银行的贷款额要受法定放款限额的约束。如果商业银行认为一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贷款是有利可图的,那么可以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来解决 蒋超良、金钟,商业银行与西方金融运作,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6月第一版,第45页。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依据同样的贷款条件并使用一份共同的贷款协议向借款人发放的并由一家共同的代理行管理的贷款 宋磊,离岸金
15、融信贷法律问题浅析,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第10页。换言之,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参加而组成的银行团按照内部的分工和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就是银团贷款 邹小燕,国际银团贷款实用手册,学术书刊出版社,1990年6月第一版,第1页。具体而言,是指由众多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组成的融资集团,按照由安排行或牵头行与某一借款人所达成的统一条件,包括资金的价格(利率)和贷款期限,向该借款人提供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所有参与的贷款银行和该借款人在同一贷款协议上签字,在贷款协议签订后委托一资金代理行统一办理贷款资金的收付 史万钧,银团贷款与项目融资实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
16、第4页。简单地讲,就是几个贷款人联合起来向某一借款人提供贷款 Peter Gabriel,Legal Aspects of Syndicated Loans,Butterworths,London,1986,P.2.。而离岸银团贷款 注:离岸银团贷款(Offshore Syndicated Loan),又称为离岸辛迪加贷款,本文一律称作离岸银团贷款。是指各个贷款人和借款人属于不同国家的银团贷款,这是离岸贷款的最主要形式。韩龙(2001)认为离岸银团贷款是指主要由多家离岸银行组成银团共同向某一借款人提供中长期资金贷款的贷款形式 韩龙,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1月第一版,
17、第104页。罗国强(2008)认为离岸银团贷款是指由多家离岸银行按照统一法律文件的相同条款组成银团共同向某一借款人提供中长期离岸资金的贷款形式 罗国强,离岸金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第68页。二、离岸银团贷款的运行机制离岸银行团通常由数家经理行和参加行组成,经理行中会有实力比较雄厚的一家作为牵头行(Lead Manager),牵头行由借款人指定并授权其组织离岸银行团。离岸银团成员往往会委托它们中的一家或数家银行担任代理行,处理该离岸银团贷款的日常事务,代理行一般是经理行或牵头行。牵头行为争取到该银团贷款业务,向借款人发出一份贷款建议书(Offer Letter),通常包含贷
18、款额、期限、利率、币种等条款;借款人若接受该建议书,则以此为基础向牵头行发出授权委托书(Mandate);牵头行取得授权后开始组建离岸银行团,首先组织经理行集团,由其中的经理行寻找参与行组成离岸银行团共同提供贷款。同时,牵头行一方面协助借款人制定信息备忘录(Information Memorandum),与邀请函一起发给潜在的参加行;另一方面则与借款人谈判贷款协议的条款,对接受邀请的银行会发送贷款协议草案。参与行若同意贷款协议的条款,则各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相互独立。参与行同意与否的时间限制取决于完成该项贷款的紧急程度 Peter Gabriel,Legal Aspects of
19、 Syndicated Loans,Butterworths,London,1986,P.116.。当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时,由代理行发放贷款。其运作机制如图1.1所示:借款人牵头行经理行集团潜在参与行接受邀请的银行参与行指定代理行图1.1 离岸银团贷款运作图注:贷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牵头行组织经理行集团;邀请函;信息备忘录;接受邀请;同意贷款协议条款;贷款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发放贷款。资料来源:本研究设计。由此可见,离岸银团贷款可以降低信贷风险,避免了单一银行对贷款违约风险的担心和借款人与多家贷款人就大额贷款而不得不作出的安排。取而代之的是,多家银行联合起来以银团的方式(在某些情况多达150家)
20、与借款人就贷款协议进行谈判,使得由于数额巨大而单独一家银行无法承担风险的贷款得以进行 Mark P. Hampton, Jason P. Abbott, Offshore Finance Centers and Tax Havens The Rise of Global Capital, Macmillan Press , 1999, P.105.。具体而言,离岸银团贷款的优势有:给借款人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在短期内为借款人提供他们在欧洲债券或者其他股票市场上都无法获得的大额资金;促使借款人集中财力以完成交易;给借款人提供了债券市场所无法提供的宽泛的选择权;取消借款相对容易,而在证券市场上是
21、非常困难的 Mark P. Hampton, Jason P. Abbott, Offshore Finance Centers and Tax Havens The Rise of Global Capital, Macmillan Press , 1999, P.107108.。三、离岸银团贷款涉及的法律关系离岸银团贷款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外部法律关系,即离岸银行团与借款人之间基于离岸银团贷款协议形成的借贷关系;另一种是内部法律关系,包括代理行、牵头行与其他离岸银团成员间的关系以及离岸银团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等。第三节 本研究的意义和创新之处一、本研究的意义离岸金融是国际金融的重
22、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对于离岸金融业务的有序进行至关重要。考虑到离岸贷款业务是离岸货币市场的主要活动之一,而离岸银团贷款又是离岸贷款的最主要形式。因此,本文选取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从全球范围来看,香港是国际著名的离岸银团贷款中心,因此研究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是离岸金融法中较有代表性的重要课题。香港作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和国际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如果对其离岸金融业务的法律问题不了解,既不利于内地和香港进一步加强金融业务合作,也不利于中国与欧美等离岸金融发达国家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日渐深入和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地位的逐步提高,我国金融学界强烈呼吁在我国建立
23、离岸金融市场,因此,研究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对于我国吸取香港的成功经验,开展离岸银团贷款业务、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二、本研究的创新之处目前,我国对于离岸金融法律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著作只有韩龙的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研究和罗国强的离岸金融法研究,且这两位学者均从宏观的角度对离岸金融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介绍了离岸存款、离岸贷款、离岸证券和离岸金融监管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没有以某一离岸金融中心为视角、具体分析其法律制度和规定。而对于香港离岸金融的研究则多限于对香港设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讨论,并没有涉及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因此,我国对于香港离岸金融法律问题的研
24、究仍是空白。鉴于此,笔者选取了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体分析香港离岸银团贷款的法律关系和相关规定以期弥补这一空白,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更多的学者研究香港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也希望本文能对我国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一点借鉴意义。第二章 香港离岸银团的组成及内部法律关系本章将主要分析离岸银团成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内部法律关系,包括香港离岸银团的组成、牵头行与离岸银团成员的法律关系、代理行与离岸银团成员的法律关系三部分内容。第一节 香港离岸银团的组成一、“代理式”离岸银团Peter Gabriel(1986)认为银团贷款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银行团直接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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