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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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村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一村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安辅警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督促和激励辅警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结合全局辅警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安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编在岗的辅警人员。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法第四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是对辅警的思想政治、遵章守纪、
2、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创新工作及工作中的过错等情况的全面考核。(一)思想政治。具体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执行力情况,及其个人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体指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意识及其工作努力程度等方面的表现(10分)。(三)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指个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力,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10分)。(四)遵规守纪。具体指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10分)。(五)履行岗位职责主要指根据辅警工作
3、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60分)。(六)创新工作是指年度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被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分局肯定和认可,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七)过错是指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泄密或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秩序、质量、效率和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被各级各部门批评、问责和纪律处分的。第五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度考核成绩=共性部分分数(100分扣分值+加分值)40%+业务工作部分分数(100分扣分值+加分值)60%;年度考核成绩=(理论考试分数40%+体能测试
4、分数30%+警务实战技能测试分数30%)40%+全年月度考核平均分数60%。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均不得高于100分。第六条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业务工作部分。共性部分内容由县局制定统一考核标准,各用人单位可自行再细化;业务工作部分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绩,结合辅警人员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成效等自行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并报政工室备案。第七条共性部分包括遵章守纪、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教育训练、创新工作、表彰奖励等内容。(一)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除相应分值:1.因工作过错等原因被问责、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的,每次扣30分;2.因工作原因被县局点名批评、通
5、报批评或督察通报的,每次扣20分;3.对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有抵触或执行工作任务不力的,每次扣20分;4.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0分;5.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情形的,每次扣20分;6.协助公安民警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的,每次扣20分;7.单独执法执勤或在无民警带领下接处警的,每次扣20分;8.工作中对群众有“冷、硬、横、推”现象发生,引起群众不满或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引起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5分;9.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教育训练等集体活动,团结协作精神差的,每次扣10分;10.教育训练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11.私自将统一配发的辅
6、警人员制服、标志标识、工作证件等转借、赠送他人的,每次扣10分;12.违反规定使用或损坏警用器械、标识或公共财物的,每次扣5分;13.故意损毁、丢失辅警制服、标志标识和工作证件的,每次扣5分;14.有迟到、早退情形的,每次扣5分;15.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5分;16.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5分;17.办公区域、宿舍内务卫生脏、乱、差的,每次扣5分;18.请事假的,每天扣3分;19.请病假的,每天扣1分;20.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扣除相应分值。(二)辅警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增加相应分值:1.严格遵守纪律,忠实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
7、突出贡献的,每次加10分;2.因工作成绩突出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群众褒奖或被新闻媒体表扬的(有文字、图片佐证),每次加10分;3.在本职岗位上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本级公安机关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有文件、证书佐证),每次加10分;4.工作中勇于探索、刻苦钻研,创新好方法、好经验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每次加10分;5.其他相关规定可以加分的,增加相应分值。第三章考核的程序第八条月度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填表和述职:辅警人员个人对本月完成工作任务、奖惩等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并在本单位进行述职;(二)评议和认定:各单位绩效考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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