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服务公司章程.doc
《会计服务公司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服务公司章程.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投资者决定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 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会计管 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内控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 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等); 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税务筹划,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及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及鉴证等)(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决
2、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四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货币货币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可以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 具证明。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 册。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3、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第八条 首
4、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按照公 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并应当于会议召 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 2 月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 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 开临时会议。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 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会应当对所 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
5、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 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选 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
6、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米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 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
7、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以外的责任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担任,监事任 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会计 服务公司 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