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docx
《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8月16日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2024年4月29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25H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第三章重点治理第四章社会参与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六章考评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平安海东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稔定,保障经济
2、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平安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格局。第四条平安建设实行领导贲任制。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的宜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平安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
3、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贲任部门和责任人。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市、县(区)设立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平安建设工作,履行下列职贡:-)宣传和组织实施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一)实施平安建设规划,制定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戈I,研究解决平安建设戊大问题:(三)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四)开展创建平安示范县(区)等活动:(五)建立和实施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六)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报告工作:(
4、七)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其他事项。第七条市、县(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平安建设成员单位根据平安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并按照规定向同级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报告。第八条市、县(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推动与相邻行政区域之间建立平安建设协作机制,提升区域协同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第二章社会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第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应当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
5、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第十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制度,对有关社情、舆情以及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开展研判,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按规定预警并通报有关单位。市、县(区)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风险信息收集和隐患排查机制,定期排查各类社会风险除患,及时报告社会风险隐患的排查结果,并加强对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社会风险隐患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一条市、县(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对存在社会风险隐患的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治理
6、并限期整改。第十二条市、县(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推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旦议等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跨区域、静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鼓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支持群众认可度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按规定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依法开展调解活动。第十三条市、县(区)、乡镇(街道)应当加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促进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诉前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不断优化。第十四条信访部门应当建立信访与调解
7、仲裁、行政裁决、行政熨议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公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协调和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第三章重点治理第十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教育和能力建设,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种渗透颠身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活动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第十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第十七条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开展反有组
8、织犯罪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行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发现有组织犯罪等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第十八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管制器具等的安全管理,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行为依法及时处理。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区域内管线和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杳和整治。第十九条学校、学前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文化、体育、娱乐、宗教活动等场所,大型商业中心、车站、机场、政务大厅等区域的管理或者经营单位,
9、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防人员和设施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第二十条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依法惩处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网络运营者及其代理服务商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和管理制度,发现发布或者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地方
10、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惩治非法集资、违法发放贷款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线索:在经营活动中发现金融消费者可能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应当依法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金融监管、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建立联动机制,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应当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东市 平安 建设 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