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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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股份有限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司安全生产、建设规划、科技开发、经营活动等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或潜在的使用价值,经权利人采取了相应合理的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三条 公司是本规定所指的商业秘密权利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或独立研究开发、投资委托他人研究开发的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转让权。合作、协作研究开发或转让取得的商业秘密,
2、其权利归属按合同约定。第四条 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信息。主要包括计算机程序、生产信息系统、技术设计、质量控制等应用试验、内容。第五条 经营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信息、产销策略、财务数据、经营数据、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涉讼纠纷等内容。第六条 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七条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公司保密委员会指导、监督全系统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
3、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保密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各级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增强全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二)研究、审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三)签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四)审批公司商业秘密范围。 (五)负责对各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和经费使用进行宏观指导,并就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建议。第九条
4、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管理部门,各单位、各部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或保密人员负责本单位商业秘密管理的具体实施。第十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各单位(部门)保密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构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机构体系。第三章 商业秘密的确定准则及范围第十一条 确定商业秘密的准则:(一)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有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必须依法定程序确定为国家秘密。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不再列为商业秘密。(二)严格按照本规定第二条所述的商业秘密构成内容确定。第十二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信息泄
5、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一)影响公司生产和发展的事项。(二)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三)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四)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事项。 (五)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六)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七)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八)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商业秘密的基本范围(一)某公司安全方面:1-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方案。2-的接待计划。3紧急、特殊情况下的战备工作计划和保障方案。4公司领导、各单位重要的公务活动安排计划。5-及反恐预案,-破坏某公司的重要情报及相关事件的调查报告。6
6、除-破坏某公司事件外,其他非法干扰某公司安全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工作报告。7重点要害部位保卫方案和处置群体事件预案,安全、保卫检查的部署方案及安保案件的侦破计划。8安全事故调查的文字、图像材料,数据、报告等。9年度安全考核指标及考核情况。10安全审计计划和报告、安全运行评估报告,安全管理研究成果等。 (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11公司年度、季度生产、经营计划。12年度考核指标及执行情况。13重要公司领导讲话,未出台的工作安排及干部人事安排,各单位人员、设备编制情况,公司薪酬制度及方案。14公司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形成的重要意见和决定。15某公司市场调查报告、同业对标数据及营销方案。16未披露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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