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曹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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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阜宁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规划背景5第一节区域概况5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5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6第四节土地利用特点7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形势7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9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9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1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2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15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18第一节 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18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18第三节其他各类农用地利用19第七章建设用地管制与利用21第一节 城镇村用地安排21第二节交通水利用地安排22第三节 建
2、设用地空间管制23第八章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安排25第九章土地整治工程27第十章 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调控29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29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29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5第十二章附则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 的节约用地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 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在评价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1997-2010年)实施情况基础上,结合阜宁县发展实际,编制阜 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
3、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 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 配置效率,为加快阜宁县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 源保障。第三条规划原则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统筹规划、主次有序、 区域协调;坚持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优化,合理配置各类各业用地。 坚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保护和改善生 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严把土地闸门,强化土地参 与宏观调控能力。第四条规划任务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阐明土地利用目
4、 标,确定各类用地规模,重点安排耕地及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及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确定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的规模和范围,划定空间 管制区及土地用途管制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控制和引导 城乡土地利用。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号);8、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 200943 号);9、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土地利
5、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251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 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4、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16、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8、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19、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阜宁县其
6、他部门和行业的规划。第六条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覆盖阜宁县143933.70公顷的全部土地;以2005年为基 期,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 为2020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七条区域概况阜宁县地处江淮腹地,地处东经119。27119。58,北纬33026,- 33o59,o南北长52.5公里,东西宽48公里,西枕黄河故道,与淮安市 涟水县隔河相望,东濒射阳县,南北分别与建湖县、滨海县接壤,是 沿海开发向内陆辐射的重要节点。全县为苏北平原的一部分,地势平 坦,河流纵横,分属于黄淮平原、滨海平原和里下河平原。第八条社会经济概况2005年,阜宁县地区生
7、产总值85.01亿元,财政收入5.71亿元, 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26.00、42.60、31.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002元、4420元。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第九条上轮规划实施成绩自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在经 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双重作用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 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成效显著:农用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保 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经济社 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供给,促进了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逐步提高 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加快了土 地市场建设
8、规范了土地利用秩序。规划实施对长期耕地资源保护开始产生积极影响。现行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不仅对各镇规划目标年(2010年)应保有的耕地面积及基本 农田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以及土 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目标。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农村地区已经深 入人心,农村居民与农村干部基本了解与之相关的农地是否属于基本 农田保护区范围,同时对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要求也较为了解,而且 参与基本农田监督的积极性普遍较高。第十条上轮规划存在问题。第一,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 用性不足,规划实施难度较大;第二,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 大幅调整加大了规划管理的难度
9、第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有待 进一步加强与提高;第四,公众参与程度尚处于初级水平,未能有效 发挥公众力量对提升规划设计质量、加强规划实施的作用;第五,规 划技术、方法与手段相对滞后,成为规划科学性的障碍;第六,规划 调整与修改程序有待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第十一条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底阜宁县土地总面积为143933.7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 积为114470.4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8333.4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 为11129.50公顷,土地利用率达到92.3%0农用地:耕地89497.20公顷,园地612.30公顷,林地1429.10公 顷,其他
10、农用地22931.80公顷,分别占阜宁县用地总规模的62.18%、 043%、099%和 15.93%o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6842.1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03.60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8.70公顷,分别占阜宁县用地总规模总规模的11.70% 0.97%和 0.06%。其他土地:水域10822.40公顷,自然保留地307.00公顷,分别占 阜宁县用地总规模的7.52%、0.21%o第四节土地利用特点第十二条土地利用特点:(1) 土壤肥沃,垦殖率高,复种指数高。(2)居民点与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工业布局分散,土地后备资源 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加重。(3)基本农田质量不高,人均耕地较少。阜宁
11、县基本农田存在基 础设施老化、不配套、保护块小、零散的问题,基本农田抗御自然灾害 的能力较差,高产稳产的标准粮田较小。(4)水域面积较大,水资源丰富,但区域分布不均匀。东部与中 部地区较多,西北水资源相对匮乏。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形势第十三条面临的机遇新一轮规划期内,阜宁县将迎来众多难得的发展机遇:(1)沿海开 发战略实施,使得阜宁县将成长为沿海开发向内陆辐射的关键节点之 一;(2)外部环境不断优化,为阜宁进一步参与地区分工,淘汰、转移 落后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了重要 的外部环境;(3)自身发展机制逐步完善;(4) 土地综合整治实力上升, 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加大,为
12、推动全县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提 供了现实可能。第十四条面临的挑战在拥有诸多发展机遇同时,阜宁县也不可避免的面临一系列挑战: (1)耕地保护压力大,特别是要做到耕地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将 面临较大挑战;(2)建设用地需求与建设用地供给间缺口较大,建设 用地的供给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第十五条土地利用方针政策阜宁县土地资源特别是后备资源十分丰富,规划期内将进一步发 挥土地资源优势特点,在机遇与挑战中寻找土地利用的平衡点;充分 发挥本轮规划的作用,通过规划实施引导用地需求,提升土地节约集 约利用水平。以发展为龙头,以土地资源保护为基础,寻求符合阜宁 县特色发展道路。第三章社会经济
13、发展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十六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阜宁县未来发展定位为:连通城镇聚合轴的节点城市之一,盐城 市域的次中心城市。第十七条发展目标到2010年,实现GDP184亿元,二、三产比重增加值占GDP比 重达到87%,总人口 96万,城镇人口 42.5万,城市化率达到44.40%; 到2020年,实现GDP704亿元,二、三产比重增加值占GDP比重达 到90%,总人口 92万,其中城镇人口 50万,城市化率达到54.40%o 第十八条空间发展战略(1)构建功能分明的区域发展格局。划分土地用途分区,明确各 区布局和管制规则,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进一步集中,形成合理 有序
14、的空间开发格局,推动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2)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空间格局。加强重点中心镇集聚和辐射 能力,进一步强化集镇节点作用;沿公路、沿海岸线等发展轴线,架 构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的城镇体系发展格局;促进城乡一 体化,架构一个主城区、一个副中心,重点镇为节点,村镇集中为基 础的空间发展模式。(3)建立日趋安全的区域生态网络。加强耕地资源、水源涵养地、 饮水水源等重要生态用地保护,加强沿路、沿河、沿海绿色屏障建设, 充分发挥农用地生态功能,架构生态安全网络。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第十九条总量指标(1) 2010年耕地义务量89145.40公顷,任务量90122.10公顷; 202
15、0年耕地义务量89068.10公顷,任务量91450.00公顷。确保83066.67 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并多预留368.34 公顷基本农田作为重大基础设施占用补充之用。(2) 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071.20公顷以内,其中城 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230.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3914.90公顷以内;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285.00公顷以内,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926.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 在4499.70公顷以内。(3) 2010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1779.30公顷, 2020年
16、控制在2337.00公顷以内。(4)规划期内林地规模略有增加,主要安排为交通干道沿线隔离 带、沿淮河入海道等防护林带,林地面积到2010年、2020年分别达到 2126.00公顷和3773.50公顷;规划期内保持园地规模基本稳定,到2010 年保持在607.20公顷,2020年保持在610.50公顷;阜宁县未来将不安 排牧草地。第二十条增量指标(1) 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771.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 用农用地632.6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55.80公顷以内; 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23.3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 地占用农用地1773.00公顷,新增
17、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241.10公 顷以内。(2)新增建设用地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83.26公顷,新增基 础设施用地840.04公顷。(3) 2010年和2020年全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 1432.50公顷和3623.00公顷。第二十一条效率指标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均不超过92平方米,到2020年, 该指标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二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15963.00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80.56%,较2005年增加1492.57公顷。其中耕地因建设占用、 林业建设等减少111.
18、3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及滩涂资源合 理开发补充耕地241.53公顷,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第二十三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2028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10%,较2005年增加1951.2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不超过1241.13公顷,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773.00公顷。另外对农村 居民点进行适度的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确保耕地保护目 标和城镇发展用地之需要。第二十四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7685.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较 2005年减少3239.77公顷。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优
19、化布局总体思路(1)优先安排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坚持从 确保粮食安全出发,发挥阜宁耕地资源优势,把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 农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目标,确保在新一轮规划期内阜宁县耕地数 量和质量有所增长和提高。(2)合理布局建设用地。阜宁县在新一轮规划期内将引导逐步 形成“三园、四带”的产业载体和建设用地空间集中布局形态。建设用 地将以此为基础进行空间布局,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 础设施工程的合理用地需求,适当增加城镇工矿用地,减少农村居民 点规模,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来优化调节建设用地布 局。(3)适度增加林地。为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阜宁县在新一轮 规划期内林地
20、资源将略有增加,主要安排为废黄河沿岸、淮海入海道 和苏北灌溉总渠两侧防护林,交通及其他河道沿线适当布局。(4)合理开发其他土地。充分发挥阜宁县宜农后备资源潜力, 根据今后阜宁县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 用。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科学确定阜宁县基本农田数量和空间布局。根据各镇耕地 资源情况,社会经济发展重点,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数量和空间布局。 三灶、芦蒲、罗桥、古河、板湖等镇是基本农田保护重点承担地区; 各镇扩展边界内将不再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在现有规划 基础上,根据发展做出适当调整。调整后基本农田做到用途不改变, 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对基本农田施行
21、最严格的保护制度。(2)建设用地集中布局。确立主城区、开发区、澳洋工业园、 东益工业园、沟墩工业集中区为主的主要发展区域,以204国道、329 省道、阜益线和益罗线为依托形成县域城镇发展轴。阜城、开发区、 澳洋工业园、沟墩、益林和东沟是发展轴上的节点,建设用地布局将 优先满足发展节点及轴线需要。(3)主城区有序发展。县城发展方向应积极向南,合理向西,适度向东,控制向北。(4)挖潜土地利用潜力。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调查, 开展挂钩专项规划;以三灶镇为龙头,推动万顷良田建设;大力推进 沟墩镇条岗等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 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减少零散分布,为阜宁发展
22、建设提供空间保障。(5)合理开发后备资源。在芦蒲镇、羊寨镇滩涂地区划定土地 开发区,有步骤的推进土地开发利用。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二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间,阜宁县共划定农田保护区86675.43公顷,区内含基 本农田83412.30公顷,其中多预留345.63公顷作为重大基础设施选 址不确定占用之用。多预留基本农田安排在东沟镇,并按照基本农田 标准进行管理。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 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 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 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
23、调整的,可保 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 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 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 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严格按照基 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禁止进行城镇、村庄、开 发区、工业小区等的建设。第二十八条一般农地区安排一般农地区12526.58公顷。主要安排在阜城、郭墅、东沟、 益林、沟墩等镇。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和直接为农业生产 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不得破坏、 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一般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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