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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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1.120.25P 15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XXXXXXXXX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gional seismic safety evaluation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 XXXXXXXXX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制定实施方案25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36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57 目标区断层活动性评价68 目标区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69 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710
2、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811 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912 目标区地震动参数确定1013 目标区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1314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建设14参考文献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地震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地震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时军、张干、王志才、王纪强、葛孚刚、韩立强、姚思思、王子豪、王红卫、李霞、许洪泰、崔娜。16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规定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选址、抗震
3、设防要求确定、防震减灾规划等工作中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740地震震级的规定GB 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T 36072活动断层探测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T 50269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DZ/T 0286201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JGJ 832011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 1774
4、12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震级档magnitude interval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中的震级分档间隔。本文件规定为0.5级。注: 改写GB 177412005,定义3.16。3.2震级下限lower limit magnitude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中,影响目标区内场地地震危险性的最小地震震级。注: 改写GB 177412005,定义3.17。3.3场地地震动site ground motion地震引起的考虑场地条件影响的地面运动,包括地震动参数、时程等。3.4目标区target area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中指定的场地空间分布范围。3.5设定场地given s
5、ite目标区内具体建设工程场地空间分布范围。3.6近场区near field region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对目标区地震动特征与地震地质灾害有重要影响的区域。3.7区域region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对目标区地震动特征有影响的区域。3.8近场区主要断层main fault near field region断层长度大于15 km,延伸到目标区或距离目标区1 km以内的晚第四纪以来有过活动的断层。4 制定实施方案4.1 基础资料准备4.1.1 收集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与区域、近场区相关的地震活动、地质构造、地球物理场、大地测量等方面的资料和研究成果;b) 与近场区、目标区
6、相关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调查等方面的资料和研究成果。4.1.2 整理掌握的基础资料形成的初步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a) 区域地震构造图;b) 近场区地震构造图,叠加已有断层调查资料分布点等;c) 目标区工程地质资料图,叠加钻孔勘探、地球物理勘探、断层分布及调查点等;d) 其他有支撑作用的基础性图件。4.2 实施方案的编写要求4.2.1 实施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进行必要的论证。4.2.2 对特别需要设置的专题,应编制专题实施方案。4.3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4.3.1 明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任务来源、总体要求。4.3.2
7、根据目标区功能定位、规划建设工程特点及重要程度,明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目标。论述工作技术思路、工作内容、预期产出成果等。4.3.3 应根据目标区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需求,明确采用的超越概率水平。4.3.4 分析目标区所处的地震环境、地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并明确需要解决的地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方面的关键问题以及工作深度。4.3.5 明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工作环节以及各工作环节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重要技术指标、预期产出成果,以及相关技术途径、技术方法等,并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阐述:a) 目标区主要断层勘察与活动性鉴定;b) 目标区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
8、型构建;c) 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d) 目标区地震动参数确定;e) 设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f) 目标区地震地质灾害评价;g) 技术服务系统建设。4.3.6 明确预估的工作量、工程预算、实施进度计划。4.3.7 明确质量保证体系与安全生产措施。5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5.1 区域范围和图件5.1.1 根据目标区所处的地震构造、地震活动、历史地震影响等地震环境,以及目标区内建设工程对长周期地震动参数的需求,确定区域范围。区域范围应不小于目标区外延150 km。5.1.2 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区域新构造图、区域破坏性地震震中分布图、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区域地震构造图等图件的比例
9、尺应不小于1 : 1 000 000。5.1.3 所有区域图件应标明目标区位置。5.2 地震活动性5.2.1 地震资料搜集和地震目录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a) 根据正式公布的地震目录和地震报告,搜集整理相关地震资料;b) 历史地震资料包括区域内自有地震记载以来的全部破坏性地震事件;c) 仪器记录地震资料包括区域内自有仪器记录以来所记录到的可定地震参数的全部地震事件;d) 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目录。包括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地理坐标(经度、纬度)与参考地名、震级、震中烈度、震源深度及震中定位精度信息;地震震级采用震级M,其中仪器测定地震震级依据GB 17740确定,历史地震震级依据Ms震级确定;破坏性
10、地震同时存在宏观震中与微观震中时,采用宏观震中位置。5.2.2 区域地震震中分布图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a) 分别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震级大于等于M4.7)震中分布图和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包括震级大于等于最小完整震级且小于M4.7的地震事件;b) 注明资料起止时间;c) 标注重要地震事件的震级和发震日期。5.2.3 地震活动时空特征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a) 区域地震资料完整性;b) 区域地震活动成带、丛集、弥散、重复等空间分布;c) 区域地震震源平均深度,以及地震密集带震源深度分布;d) 区域地震活动强度与频度特征,以及区域范围涉及的主要地震统计区地震活动随时间变
11、化特征与未来地震活动趋势。5.2.4 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特征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a) 搜集、增补本区域震源机制解资料,编制震源机制解分布图;b) 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方向、性质及分区等特征;c) 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与区域构造活动的关系。5.2.5 目标区地震影响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搜集分析对目标区有影响的地震烈度资料;b) 选用本地区适宜的地震烈度衰减关系,计算目标区地震影响烈度;c) 编制目标区最大地震影响烈度等值线图,分区给出目标区最大地震影响烈度。5.3 地震构造5.3.1 区域地质构造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a) 搜集区域地层、地质构造等方面的资料;b) 编制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
12、c) 分析区域地质构造背景;d) 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包括大地构造分区、构造层、主要断层等内容。5.3.2 区域新构造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a) 搜集区域新构造时期地层与地质构造资料;b) 编制区域新构造图,分析地震发生的新构造背景;c) 分析新构造运动特征;d) 分析新构造运动与地震活动的关系。5.3.3 区域断层活动性评价,应符合以下规定:a) 搜集区域断层活动性资料;b) 编制主要断层活动特征一览表,包括断层走向、断层带长度及其区内长度、断层带宽度、断层活动性分段、最新活动的性质与产状、最新活动时代及其依据、断层及其附近破坏性地震、断层到目标区的最近距离等内容;c) 对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13、且展布和活动性依据不充分的区域性断层,补充相应调查工作,每条断层应设不少于1个确定其活动性的有效观测点;d) 分析区域主要断层展布、最新活动时代、断层性质和运动特征、断层活动性分段、重点地段古地震的强度及活动期次等特征;e) 对控制区域地震活动的主要断层进行详细的论述。5.3.4 区域地震构造图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a) 第四纪以来活动的主要断层及其分段,并区分活动时代、活动性质与产状;b) 第四纪主要活动褶皱,并区分活动时代;c) 历史地震和现代地震地表破裂带;d) 第四纪以来活动盆地及其性质;e) 新近纪以来的地层;f) 新近纪或第四纪以来的地层等厚线;g) 第四纪岩浆岩;h) 破坏性地震
14、震中位置,并标注重要地震的震级与发震时间。5.3.5 区域地震构造特征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a) 分析地质构造背景、新构造特征、断层活动特征等与区域强震活动的关系,评价区域地震构造条件;b) 评估发震构造最大潜在地震及其与发震构造的空间关系,分析地震构造特征及其背景地震活动特征。6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6.1 近场区范围和图件6.1.1 根据目标区邻近区域的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的分布和延续性,考虑历史地震对目标区的地震动特征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确定近场区范围。近场区范围应不小于目标区外延25 km。6.1.2 近场区地震构造图、近场区地震震中分布图和近场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
15、材料图的比例尺应不小于1:250 000。6.1.3 活动构造细节图件,根据需要选定比例尺。探槽剖面图比例尺宜不小于1:50,地质和地貌平面图和剖面图比例尺宜取1:1001:l 000。6.1.4 所有近场区图件应标明目标区位置和四至范围。6.2 地震活动性6.2.1 应对参数有疑问且可能影响目标区的地震事件进行核查。6.2.2 应编制近场区地震目录(包括大于等于M3.5的历史地震和大于等于M2.0以上的现今地震)和近场区地震震中分布图。6.2.3 地震活动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a) 近场区地震活动强度、频度水平;b) 近场区地震活动密集、弥散等空间分布特征,以及震源深度分布特征。6.3 地
16、震构造6.3.1 应分析近场区地质构造展布与发育特征。6.3.2 应结合地震构造背景,综合分析近场区潜在震源区划分条件,确定近场区主要断层。6.3.3 近场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应符合以下规定:a) 鉴定内容包括活动时代、活动性质和分段等;b) 基岩或浅覆盖区断层,采用露头追索、微地貌测绘、槽探、测年等地质地貌手段进行调查,有不少于2个能够确定其活动性的有效观测点;c) 覆盖区隐伏断层,已有资料不能确定已知主要断层的活动时代时,选用地球物理勘探、钻孔地质联合剖面探测和测年等手段进行勘察;d) 调查活动褶皱的最新变形时代与特征;e) 收集地壳形变、考古等资料,分析断层现今活动特征;f) 编制近场
17、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材料图,包括观测路线、观测点等实际材料位置和编号;g) 编制近场区断层活动性特征一览表。6.3.4 近场区地震构造图应包括以下内容:a) 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主要断层及其活动时代;b) 断层活动性质和倾向;c) 第四系分布及其厚度;d) 第四纪盆地的范围及其活动性质;e) 破坏性地震震中位置;f) 地震地表破裂带。6.3.5 近场区地震构造特征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a) 分析近场区地震活动与构造活动的关系;b) 评价近场区地震构造特征。7 目标区断层活动性评价7.1 研究范围和图件7.1.1 研究范围应包括目标区范围且外延不小于1 km。7.1.2 地质构造图、断层活动性鉴定
18、材料图、断层活动性分布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50 000。7.1.3 断层活动性分布图宜包括活动断层的展布、性质、产状、活动时代等,并标明目标区四至范围。7.2 断层活动性鉴定7.2.1 地质构造特征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a) 搜集地质构造基础资料,资料满足1:50 000精度;b) 编制目标区地质构造图;c) 分析目标区地质构造背景、断层发育特征。7.2.2 存在可能通过目标区的断层时,应查明断层通过目标区的位置与展布、性质、产状、活动时代、断错位移与速率等。断层调查应符合以下规定:a) 在基岩出露区,对主要断层开展现场地质调查,查明出露断层的性质、产状、破碎带发育情况。现场采集断层活动年代测
19、试样品,采取释光、14C、电子自旋共振等有效测年方式,定量鉴定断层最新活动年代;b) 在第四系覆盖区,对主要隐伏断层开展地球物理勘探,每条断层至少布设2条测线;c) 目标区外延500 m范围内存在主要断层,或者目标区外延1 km范围内存在指向目标区的主要断层,至少布设1条测线,查明断层是否通过目标区;d) 地球物理勘探发现有断层异常的,应加密测线进行异常追踪,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钻探、探槽等工作,对异常进行验证;e) 每条断层至少有1个可靠的地质证据,证明断层的最新活动和活动特征。7.2.3 对目标区第四纪活动断层开展断层活动性鉴定,应符合以下规定:a) 鉴定内容包括活动时代、断错性质;b) 搜
20、集影像分辨率优于2 m的遥感影像,编制活动断层解译图,进行现场验证;c) 按照6.3.3条b)、c)、d)、e)的规定鉴定断层活动性;d) 编制断层活动性鉴定材料图,包括观测点、地质剖面位置等实际材料;e) 存在晚更新世活动断层或全新世活动断层时,其活动性鉴定同时符合GB/T 36072的规定。7.3 断层活动性评价7.3.1 应编制断层活动性分布图、断层活动性特征一览表。7.3.2 应评价活动断层的性质、时代、断错位移与速率等。7.3.3 应评价活动断层对目标区的影响。8 目标区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8.1 浅部土层结构基础资料调查8.1.1 应收集目标区及其附近浅层地震勘探资料以及地貌、地层
21、岩性、覆盖层厚度等资料。8.1.2 当目标区下覆土层力学性质在水平方向或垂直于地面方向差异较大时,宜采用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钻探、地质调查等手段,对目标区浅部三维土层结构进行现场调查。8.1.3 三维土层结构现场调查宜符合以下规定:a) 采用浅层地震等地球物理勘探方法进行控制性探测时,其控制测线线距不大于2 km;b) 采用地震台阵观测法探查目标区土层结构空间分布时,拾震器间隔不大于500 m;c) 对土层力学性质变化显著的区段,加密地球物理勘探控制测线或地震台阵拾震器空间分布;d) 结合地球物理勘探剖面,至少布设2个工程地质钻孔对目标区内土层结构进行控制,并按照GB 50021的有关规定
22、分析钻探揭露的典型第四系地层中第四纪沉积物成因、时代、埋藏深度;e) 对第四系覆盖厚度小于3 m的,开展现场地质调查,重点记录出露基岩岩性、风化层厚度、上覆第四系厚度及其分布程度。8.2 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构建8.2.1 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宜以图件形式表示,图件比例尺宜不小于1:10 000。在土层力学性质变化显著的区段,图件比例尺宜取1:1 0001:5 000。8.2.2 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宜包括以下内容:a) 不同地质时代土层底界以及下伏基岩顶面空间分布特征;若下伏基岩顶面埋深大于100 m,其空间分布特征用文字进行概略描述;b) 等值剪切波速深度分布,包括剪切波速度达到500 m
23、/s的土层层位深度分布;c) 划分工程地质单元,对目标区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提出钻孔布置合理建议。9 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9.1 工程地质条件资料调查9.1.1 应调查目标区及其附近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等已有工程地质条件资料。9.1.2 应调查地震造成的目标区及其附近砂土液化、软土震陷、地表破裂、海啸等地震地质灾害现象。9.2 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勘察9.2.1 开展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察,钻探、取样和试验应按照GB 50021的有关规定进行。9.2.2 地震工程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a) 依据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和资料调查结果,在第四系覆盖厚度大于3 m的目标区,钻孔间隔不大于1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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