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处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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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处方管理制度一、外配处方必须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_日有效。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处方当日有效。四、患者处方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应当与社会保障卡上的一致。五、处方药的用药和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处方书写规范,明确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处方上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要相符合性、不得有重复用药现象。处方上不得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每张处方(西药)限1至5个品种,中成药限1至3个品种。每张处方(中药)是相互配伍作用用药,不得有单味中药品种。六、
2、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限_日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处方限_日用量。七、医保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单。八、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名(盖章)后,处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配、登记,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营业员)应在处方上签名(盖章)。九、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做好处方药销售处方收集和保管,并做好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十、凡发现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以及有违规用药、应予退回,拒绝销售。处方按规定保存2年,以备核查。第二篇:医保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一)机构管理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
3、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二)医务管理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4、三)药房管理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2.划价正确。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四)财务管理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各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5、五)信息管理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汇报。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来查帐,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帐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3.信息科机房做好医保前置机的数据备份,同时准备好备用服务器,如果医保前置机宕机,马上手工把备用服务器联上网络,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第三篇:医保管理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一、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操作规程1、参保人员来我院就医,接诊医务人员应对病人身份进行核实。对已过期或已挂失证件,门诊窗口应给予及时扣留,并及时交
6、院医保办进行处理。2、定诊医师对参保人员就医应根据情况做出处理。1)门诊治疗的应使用医保卡和专用处方,按规定用药、治疗和结算。2)需要住院的患者应开具入院证明。有病人或家属持证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ic卡交予住院处暂时保管。3)如病因复杂或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做出诊断和用药,需转诊或转院的,应由定诊医师申请,到院医保办填写转诊审批表,交医疗保险中心审批。二、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操作规程1、参保人员来我院住院时,应持ic卡和定诊医师开具的入院证明,经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入院手续。入院时病人需先缴付一部分押金,出院时统一结算。2、定诊医师要严格掌握入院条件,坚持“因病收治”、“合理治疗”的原
7、则,不得“小病大治”、“病愈休养”。3、住院病人入院前,在门诊或其他医院已作过的检查,住院后除必需检查的项目外,不得再做重复检查。三、定诊医师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用药。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开方,并将诊断结果、所用药品及所做的各项检查全部记录在病历上。四、定诊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人情方、转抄方、过期或超前日期处方,不得以分解处方等手段降低处方值。严禁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及做重复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五、对参保人员用药首选甲类药品,如病情需要使用乙类或目录范围外的药品时,定诊医师应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医生本人承担。六、参保人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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