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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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SJG47201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building2018-06-11发布2018-Io-Ol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buildingSJG4720182018深圳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
2、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为基础,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将适用范围由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 .将评价分为设计预评价、建成评价和运行评价。3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
3、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 .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中的得分项每条分值1分,调整为根据评分项具体评分子项或具体达标程度确定得分值。将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的通过累积得分确定等级,调整为根据每类评价指标的评分项经加权计算后的得分与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之和的总得分确定等级。5 .调整创新项。将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中的创新项分值均为1分和总分不超过5分,调整为加分项的具体得分值,加
4、分项最高可得20分,实际得分累加在总得分中,进一步鼓励绿色建筑的提高和创新。6 .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 .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8 .体现绿色建筑的结果导向。将节能与能源利用章节、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章节、室内环境质量章节的部分技术措施性条文整合为能耗、水耗定量综合性指标,运行评价权重突出节能、节水的实际效果,以便与能效测评、能耗定额等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
5、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邮编:51804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万都时代绿色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绿色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华阳国际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中建海龙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诺丁汉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叶青刘俊跃田智华陈文伟苏志刚庞观艺陈超张欣邓文敏王蕾廿生宇龙玉峰刘新伟王莉芸刘鹏牛润卓赵乐于克华李鑫张成绪钟炼亮陈诚朱
6、岩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竹钟玮朱宝峰连建社赵宝森本标准业务归口单位主要指导人员:刘轶群、方军、戴运祥、龚爱云、张琴、杨虹、宋毅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3.1 一般规定43.2 评价与等级划分44节地与室外环境64.1 控制项64.2 评分项65节能与能源利用125. 1控制项126. 2评分项12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67. 1控制项168. 2评分项16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209. 1控制项207. 2评分项208室内环境质量238. 1控制项239. 2评分项239施工管理2710. 1控制项2711. 2评分项2710运营管理3112. 1控制项3113. 2评分项3111提高与创
7、新3514. 1一般规定3515. 2加分项35本标准用词说明38引用标准名录39附:条文说明4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3.1 GerneralRequirements43.2 AssessmentandRating44 LandSavingandOutdoorEnvironment64.1 PrerequisiteItems64.2 ScoringItems65 EnergySavingandEnergyUtilization125.1 PrerequisiteItems125.2 ScoringIte
8、ms126 WaterSavingandWaterResourceUtilization166.1 PrerequisiteItems166.2 ScoringItems167 MaterialSavingandMaterialResourceUtilization207.1 PrerequisiteItems207.2 ScoringItems208 IndoorEnvironmentQuality238.1 PrerequisiteItems238.2 ScoringItems239 ConstructionManagement279.1 PrerequisiteItems279.2 Sc
9、oringItems2710 OperationManagement3110.1 PrerequisiteItems3110.2 ScoringItems3111 PromotionandInnovation3511.1 GeneralRequirements3511.2 BonusItems35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38ListofQuotedStandards3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ons43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深圳市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
10、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深圳地区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5本标准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与绿色建筑发展的适用性,管理部门可根据绿色建筑政策、目标、技术等的调整和变化,对标准的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在下列情形下,由管理部门组织整体修订,批准后施行:1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修订;2国家和省的相关强制性规范已经修订;3深
11、圳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形势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热岛强度heatisland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annualrunoffvolumecaptureratio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0.4可再生能源renew
12、able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2.0.5再生水reclaimed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2.0.9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b
13、uilding用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主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等。2.0.10综合效能调适commissioning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的调试验证、性能测试验证、季节性工况验证和综合效果验收,使系统满足不同负荷工况下正常运行和用户使用的需求。2.0.11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remotemonitoringsystemof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指通过对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2.0.12绿容率greencap
14、acityrate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植物的总绿量。2.0.13绿视率greenlookingrate指人的视野中绿色植物所占的比例(),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是人对环境感知的一个动态衡量因素。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预评价、建成评价和运行评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可进行设计预评价;建成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使用率或入住率达到50%以上且运行一年后进行。3
15、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建成评价和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3.2.2 设计预评价时,不对
16、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建成评价时,不对运营管理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3.2.5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l、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
17、的权重wW7按表3.2.7取值。Q=WiQi+w2Q2+w3Q3+w4Q4+w5Q5+wQ+w7Q7+Q83.2.7)表3.2.7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评价指标节地与室外环境Wl节能与能源利用W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W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W4室内环境质量W5施工管理W6运营管理W7设计预居住建筑0.250.250.150.150.20评价公共建筑0.200.300.130.170.20建成居住建筑0.220.230.140.150.160.10评价公共建筑0.160.280.130.160.170.10运行居住建筑0.150.250.150.120.180.070.08评价公共建筑0.120.
18、300.130.100.180.070.10注:1表中“一一”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预评价或者建成评价。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3.2.8 绿色建筑分为铜级、银级、金级、伯金级4个等级。4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指标、施工管理指标、运营管理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3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88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铜级、银级、金级、伯金
19、级。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4节地与室外环境4.1 控制项4.1.1 项目选址、规划与建设应符合深圳市规划要求,以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4.1.2 应通过诊断分析,确定场地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威胁,且无电磁辐射、含氢土壤等危害。4.1.3 场地内建设项目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物。4.1.4 场地内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且场地内外人行通道的无障碍系统应有良好的衔接。4.1.5 场地应合理
20、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设置规范。4.2 评分项I土地利用(24分)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8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表4.2.1-1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得分3层及以下46层712层1318层19层及以上35A4123A2622A2420A2211A134A35A23A22A20All8表4.2.1-2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公共建筑容积率R得分公共设施类其它类0.5R1.01.5R3.021.0R1.53.0R4.04
21、1.5R2.04.0R5.06R2.0R5.084.2.2合理进行土地的混合使用,可混合用地的类别、使用功能和比例等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评价分值为6分。4.2.3 场地合理设置绿化用地,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感知度。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场地绿化覆盖率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居住建筑绿化覆盖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新区建设达到40%,旧区改建达到35%,得4分;2)公共建筑绿化覆盖率按表423-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4分;表4.2.3-1公共建筑绿化覆盖率评分规则绿化覆盖率Rg得分公共设施类其它类30%Rg35%20%Rg25%
22、2Rg40%Rg230%42场地绿容率达到0.8,得2分;达到1.5,得3分。3场地绿视率达到15%,得2分;达到25%,得3分。II室外环境(19分)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2室外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照明等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得1分。4.2.5 通过优化选址、规划布局、总图布置和设备布局,采取适当的隔离和降噪措施,营造健康舒适的场地声环境,评价总分值为6分。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有利于建筑冬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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