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docx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docx(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1页共22 页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序号:2014-01版文件修改记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2页共22 页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 (2)第三部分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控制 (2)第一章项目准备 (2)第二章非现场审计 (4)第三章现场实施 (6)第四章征求意见 (7)第五章审计报告 (7)第六章后续处理 (7)第七章审计资料归档 (8)第四部分审计程序质量控制 (9)第八章审计程序执行 (9)第
2、九章工作底稿 (11)第五部分审计例外质量控制 (14)第十章例外描述 (14)第十一章例外复核 (14)第六部分审计报告质量控制 (15)第十二章审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5)第十三章审计报告的撰写标准 (15)第十四章报告主要内容 (17)第十五章审计报告格式 (18)第七部分审计项目实施质量责任 (18)第八部分附则 (19)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3页共22 页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行为,促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降低审计风险,依据中国保监会保险稽查稽核指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以及合众人寿保险股份
3、有限公司审计项目实施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审计项目时,对成立审计工作组、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实行全面质量控制。第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评价和追究机制,根据有关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本办法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评价,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项目应承担的责任。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及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开展的常规审计项目,其他类型的审计项目(分公司各类审计项目)应参照执行,分公司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关执行细则。
4、第六条本办法包含总则、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例外质量控制、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附则等。第二部分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第七条审计项目根据审计部门年度计划安排确定,审计项目确定以后,根据审计项目业务量的大小、审计时间的具体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具有保险业务、审计业务素质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审计工作组设主审一名,由稽核室负责人指定。主审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丰富工作经验、对其他审计人员有指导能力、有较强沟通能力的人员担任。第八条审计工作组实行主审负责制,主审是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准备、项目实施、审计报告、资料归档等业务的全过程负责。审计工作组
5、成员负有与其职权相对应的责任,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项目负领导责任。第三部分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第一章项目准备第九条审计工作组的构成及职责(一)审计项目确定后,根据审计项目业务量的大小、审计时间的具体要求组成审计工作组,设主审一名,组员若干。(二)审计工作组主审应承担如下职责: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4页共22 页1项目准备阶段:审前调查、方案拟定、通知下发、资料收集、与被审计单位做好联系沟通等工作;2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启动会、非现场分析及总结、现场检查见面会、全面负责现场检查、落实检查方案、保证审计证据充分、相关、可靠、复核工作底稿以保证工作底稿完整性、组织协调审计工作组其他成员工作、组
6、织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报告现场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做好离场沟通等工作;3审计报告阶段: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意见征求、撰写报告并提交审核等;4后续处理阶段:审计资料归档、风险提示及管理建议、处罚建议及整改通知等工作。(三)审计工作组组员应承担如下职责:1按照审计方案分工及主审安排开展审计工作,保证检查中底稿完整、证据充分可靠;2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编写成例外,须符合例外标准要求,保证逻辑清晰、描述完整、定性准确;3完成主审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十条审前调查项目开展前,主审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经营决策、管理控制进行评估,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为制定审计方案提供依据。主审应充分开展审前调查
7、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以制定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审前调查至少应涵盖以下方面:(一)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环境及监管环境;(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审前调查完成后,主审应按照模板要求编写审前调查报告。第十一条审计方案(一)审计方案是实施审计项目的总体安排,是保证审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有效措施,也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的依据。审计方案应当根据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及审前调查报告制定,主要内容包括:1.审计项目名称;2.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依据;3.被审计单位名称;4.审计的目的;5.审计的范围;6.审计的内容与重点;7.审计时间安排;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5页共22 页8.审计工作组成
8、员的构成及其职责分工;9.纪律要求;10.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日期。(二)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后,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的内容应包含下列事项:1.审计目的的可行性;2.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的适当性;3.时间安排的合理性;4.人员分工的恰当性;5.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的合理性。第十二条审计通知书(一)项目方案确定后,主审应拟定审计通知书并发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需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审计通知书应符合审计通知书模板的要求,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1.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3.审计起止时间;4.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9、5.审计工作组主审及其他成员名单;6.内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签章和签发日期。(二)审计通知书经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签发。(三)审计工作组原则上应当在非现场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收件人为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第十三条审计项目启动会(一)审计通知书下发后,主审必须组织召开由审计工作组成员参加的项目启动会,以保证整个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启动会内容主要包括:1.学习审计方案;2.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步骤;3.审计项目组成员分工与职责;4.要求小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及业务知识。(二)主审负责组织审计项目启动会,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在非现场总结会时,汇总整个项目
10、所需制度。第二章非现场审计第十四条非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连续地收集、整理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的数据和资料,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流程进行分析的远程审计程序。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6页共22 页第十五条资料获取(一)审计工作组成员根据审计资料清单,通过连续地收集、整理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的数据和资料,为非现场审计提供数据保证和线索。(二)审计资料分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审计工作组自行提取的数据资料及IT稽核室提供的数据三部分。1.需机构提供部分,由主审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联络人收集,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收集完毕反馈审计工作组,并对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2.总
11、公司自行提取部分,审计工作组成员应在审计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负责模块的资料提取完成,审计工作组成员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3.ACL提供的数据,由主审负责将审计期间,数据分析需求向IT稽核室提交,IT稽核室应在收到需求后尽快完成数据导出并反馈审计工作组,IT稽核室对其提供的数据准确性负责。第十六条非现场分析(一)审计工作组成员应按照非现场分析程序对各自负责模块开展非现场分析,并做好工作底稿记录,主审对非现场分析的底稿进行复核,审计工作组成员对各自负责模块的非现场分析结果负责。(二)非现场分析结束后,审计工作组成员负责撰写非现场分析小结,主审应将非现场分析小结果进行汇总,非现场分析小
12、结应符合模板要求,记录清晰,逻辑清楚,数据支持充分。第十七条现场检查方案(一)非现场分析结束后,主审应根据非现场分析结果,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主审负责撰写审计方案,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现场检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期间的风险预估;2.非现场分析中发现的异常及需要在现场检查的方法;3.现场检查重点。第十八条总结沟通会(一)非现场分析结束后,主审负责组织召开非现场审计沟通会,参加人员为审计工作组全体成员,沟通会应具备如下内容:1.审计工作组成员汇报非现场审计程序执行情况;2.主审对底稿录入情况进行检查;3.宣导现场检查方案。(二)项目例会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主审了解各模块现场
13、检查进度及程序执行情况;2.主审了解各模块样本抽样标准、抽样原则,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7页共22 页3.检查发现的问题;4.下步工作计划。(二)总结沟通会由主审负责组织,并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第三章现场实施第十九条审计见面会(一)为保证审计项目正常开展,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主审应组织召开审计见面会,主审为审计见面会的组织者,并指派专人按照模板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审计见面会参加人员为审计工作组全体成员及被审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审计见面会应包含以下内容:1.主审宣读审计通知书,介绍审计工作组成员及分工,告知审计目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以及被审计单
14、位的权利和义务等,提出配合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等;2.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介绍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基本情况。第二十条现场访谈(一)现场审计开始后,审计工作组成员应访谈被审计单位部门负责人,除了解部门人员分工、岗位设置、业务管理等基础信息外,还应询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年终目标、达成手段,以及对重大风险的管理办法。(二)审计工作组成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通过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文件等方式,了解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是否健全、合理以及制度执行效果,并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记录、描述。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文字叙述、调查问卷、流程图、调查表等方
15、法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描述,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三)审计工作组成员应按要求进行访谈,如实记录访谈内容,形成访谈记录,并将访谈记录写入工作底稿中,审计工作组成员应对访谈记录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一条项目例会(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每二天召开一次项目例会,例会由主审负责主持召开,审计工作组成员均要参加,并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二)项目例会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各模块现场检查进度及程序执行情况,主审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2.各模块样本抽样标准、抽样原则、分析性复核方法的运用情况,并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纠正;3.检查发现的问题;4.下步工作计划。第二十二条审计事实确认内部审
16、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8页共22 页(一)现场审计结束之前,主审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导出相关例外,制作现场审计事实确认书,并负责组织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现场审计事实确认书应当包括审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事实等内容。现场审计事实确认书应对检查事实进行具体描述。(二)审计工作组原则上应当先向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反馈意见。再向被审计单位提供现场审计事实确认书,并向被审计单位声明,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能会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补充调查。(三)审计工作组原则上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现场审计事实确认书签具意见,由被审计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事实有异议的,审计工作组应当进行核对,确有差错应当
17、予以更正;未能达成共识的意见,审计工作组应当通过核查、咨询、讨论、请示等方式进一步论证,形成最终意见,书面反馈被审计单位。第二十三条离场沟通会在现场审计结束时,主审负责组织审计工作组与被审计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审计离场会谈,主审负责宣告本次审计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审计发现、审计工作组撤离日期、后续工作沟通等事宜,审计工作组成员负责与被审计单位联络人完成资料交接等。第四章征求意见第二十四条征求意见下发(一)现场检查结束后,审计工作组应按照征求意见书模板出具征求意见书,发于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应包含以下要素:1.问题标题;2.问题描述;3.情况是否属实;4.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二)现场
18、检查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主审将征求意见稿以邮件形式下发至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主审对征求意见书的内容及发送时效负责。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回复征求意见后,对于征求意见稿中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为“否”的问题,主审应组织审计工作组成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书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要求被审计单位将确认后的征求意见稿重新进行反馈。主审应将沟通过程中的邮件或记录进行保存。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二十六条审计报告的要求(一)主审应在现场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二)审计报告中列示的问题应与检查中发现的例外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须进行书面说明,并保留说明记录。(三)报告质量
19、详见报告质量评估部分)。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9页共22 页第六章后续处理第二十七条整改通知(一)现场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主审拟定整改通知书、后续整改追踪表,向被审计单位下发,被审计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和措施报总公司审计监察部。整改通知书应包含以下要素:1.审计发现的问题;2.整改措施;3.预计整改完成时间;4.目前整改状态;5.整改责任人;6.备注。第二十八条处罚建议(一)对于审计项目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问题,应提出处罚建议。(二)主审应在审计项目结束后,根据违规处罚管理办法提出处罚建议,并将处罚建议表及其相关审计证据提交至处罚建议复核小组,主审应对
20、处罚建议的合理性、处罚依据(审计证据和处罚制度的相关条款)的准确性负责。(三)处罚建议复核小组应对处罚建议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要点主要包括违规事实描述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责任认定是否清晰、处罚依据的制度条款是否恰当、从轻或从重理由是否充分等。如审核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使用制度依据错误等情况的,处罚建议复核小组应说明理由、予以驳回,并限期重新提交。第二十九条风险提示/管理建议书(一)风险提示函是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的提示,管理建议书是向负有管理责任的总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的管理建议。(二)征求意见结束后,由主审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模板拟定风险提示函或管理建议书,主审应对风险提
21、示及管理建议内容的合理性及准确性负责。风险提示函或管理建议书由主审负责撰写,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主审向被提示部门发送。第七章审计资料归档第三十条资料归档。审计项目结束后,主审应对所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负责,归档后的资料交接至综合室,由综合室负责管理。(一)立卷要求。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每个审计项目应单独立一个或几个卷,但不得将数个项目合并立为一卷。审计档案应先按年度后按审计项目进行分类。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审计项目终结的年度立卷归档;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10页共22 页被授权审计单位,应于审计终结后15日之内,将整
22、理齐全、完整的审计项目档案交授权单位归档。(二)归档资料内容。审计案卷内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以立项性文件材料、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和其他类文件资料四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1.立项性文件材料,内容应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2.结论性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审计报告、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反馈意见、被审计对象根据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后续审计报告;3.证明性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审计证据(包括审计签证单和审计调查记录)、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对象提供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4.其他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不能归入前三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
23、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第四部分审计程序质量控制第八章审计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审计程序的完整性和充分性。审计程序的执行应符合完整性及充分性的要求。(一)完整性是指以风险点对应的每一项检查方法为单位,审计人员应逐条执行审计程序,禁止出现漏项,检查方法完全未执行的情况。(二)充分性是指以风险点对应的每一项检查方法为单位,审计人员应逐条执行审计程序,禁止出现以下情况:1.执行不充分是指未完整回答程序提出的问题;2.顺序调整是指回答的程序问题与程序顺序不一致;3.合并描述是指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检查方法合并回答。第三十二条审计抽样的应用。审计抽样就是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众人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 审计 项目 质量 控制 管理办法 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