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docx
《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是指企业为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汇聚培养创新人才等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机构。第三条根据自愿原则,依托企业为主体建设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联合共建,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规划指导
2、认定考核等工作。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协调服务等工作。第五条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范围包括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经营管理类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公有云服务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创适配服务等领域。企业只能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础条件1 .在XX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纳入统计范围。2 .设有独立的软件
3、和信息服务研发部门或机构,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明确,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符合有关版权规定。3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一般条件1 .申报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近两个年度企业相关领域软件业务收入均不低于2000万元,其他领域不低于5000万元。2 .近两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不低于年。3 .企业在申报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近三年内,新增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不少于10项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不少于3项,且满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软件工程 技术 中心 培育 认定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