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文.doc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文.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以上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第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由国家物价局会同财政部制定。未纳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
2、暂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由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备案。第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本着不盈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核算的内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等六项。第五条下列产品质量检验形式可收取检验费。(一)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重要生产资料、关系国计民生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产品实施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目录和检验周期由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确定。(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
3、门组织对重点产品的质量进 行全社会的统一监督检验(统检)。(三)纳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四)委托检验(包括仲裁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等)。第六条下列产品质量检验形式不收检验费,由下达任务的部门拨付检验费用。(一)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的监督抽查。(二)未纳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由各有关部门自行下达的产品质量检验。(三)其它不允许收费的各种形式的检验。第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数据在有效期内实行共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免于其它检验,免收检验费。已经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实施检验的,免
4、收检验费。已经进行过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查之日起半年内实施其它检验的,免收检验费。第八条法律、法规规定同一产品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管理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各自的检验范围,不得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第九条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药品、农药、兽药检验,食品卫生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棉花监督检查,船舶检验,主要船用设 备材料、集装箱的船舶规范检验及其它有关法规规定的检验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各检验机构利用被检单位的仪器、设备、水、电、煤等实施监督检验,只能收取材料费和管理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30。检验机构接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产品质量 监督 检验 收费 管理 试行 办法 价费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