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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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3第0120号招 标 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三年十月31目 录 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 二 卷第五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略)60第 三 卷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 四 卷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64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3】33
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 2.3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广场、绿化、浮雕墙、给排水、景观灯、管线等,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330万元。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2.7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广场、绿化、浮雕墙、给排水、景观灯、管线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合同价工程
3、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2 项要求。3.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2013年 10 月 2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
5、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投标单位需要设计图纸,请自行前往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20室电脑拷贝。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9.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地 址:长沙县黄兴镇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7492878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县楚天馨苑A栋三单元1708室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31-82792720传 真:0731-84017596邮 箱:yufang888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
7、人名 称: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地 址:长沙县黄兴镇联系人:胡先生电 话:1370749287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县楚天馨苑A栋三单元1708室联系人:喻芳电 话:0731-82792720传 真:0731-840175961.1.4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1.2.1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广场、绿化、浮雕墙、给排水、景观灯、管线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施工图纸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120
8、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2 项要求。(4)
9、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2.2.2投标
10、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4 日 17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现场提问方式提交招标人书面提问方式提交招标人(联系人: 喻芳 ,传真号码: 0731-84017596 ,地址:长沙县楚天馨苑A栋三单元1708室)2.2.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时间: 2013年 11 月 5 日17 时(北京时间)澄清发布方式:网络通知方式发布:网址: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书面通知方式发布给投标单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招标文
11、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当分包工程量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限额时,应当通过招标确定分包单位。招标投标应依法接受相应的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的监督。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4.2.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3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星
12、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网络通知方式发布(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网上下载)书面通知方式发布(收到通知后的1日内)5.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长沙市外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5)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限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该代理人必须是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
1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证;(7)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查询真伪网址或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8)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9)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长沙
14、县招标采购局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原件;说明:以上证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依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齐(如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要求证件、证照、资料缺少个(或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或不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证件不齐、资质不符合要求为由,审定该投标单位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列详细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3.1.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2)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
15、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土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文件内);(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近 6 个月(即自2013年5月起至 2013 年 10月止)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
16、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证(6)湖南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按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查询真伪网址或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7)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长沙县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1.4.1类似项目无10.2
17、合理价合理价为: 3260835.92 元(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3.4.1投标有效期 4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3.1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叁拾捌 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 叁拾贰 万元) 递交方式: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账户,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
18、账户转汇入。如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账户转汇入,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或者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银行帐号:7319 0401 9910 3011、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未注明且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保证金以足额到帐为准;3、投标人未中标的其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
19、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账户采用转帐方式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3.1.2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2)招标人发布的合同价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每页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
20、委托代理人双方亲笔签名并同时加盖单位章(5)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5.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3.5.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应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长沙县黄兴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投标文
21、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递交方式: 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 接受邮寄。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3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5.1.4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2)开标顺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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