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处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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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医院医疗核心制度考核细则项 目考核内容1、首诊负责制及时认真接诊病人,登记门诊日志。对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被邀医师 及时前往会诊。对急危症先抢救再办有关手续。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次,主治医师每周至少2次(查 病程记录),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现场问病人),查房记录 及时签字。对急危重病人,主管医师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科主任,上级医师 接到报告及时到场。3、会诊及转诊制度入院一日未确诊者,需申请相关会诊,填写申请会诊单。科间会诊:普通会诊应邀医师48小时内,急诊会诊10分钟内完 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院外会诊:须报医务科,并填写会
2、诊邀请函。院外转诊:报科主任,告知转诊风险并签署同意书。4、医嘱制度医嘱更改或撤消时,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产前医嘱,重开医嘱。严格遵守手术医嘱,手术医师及时进手术室(查手术室登记)。5、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病人床前交接(现场问病人或家属)。每日有交接班登记(查交接班登记本),接班医生未到时,交班医 生不得离岗。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3级、4级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7、病历书写 规定运行病历完成时间:入院记录、交接班记录,转出(入)科记录、死亡记 录24小时内,首次病录8小时内,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完成。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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