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德育导师班主任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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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师范学院德育导师、班主任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校德育导师、班主任工作机制,加强对德育导师、班主任的管理,科学准确地评价我校德育导师、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德育导师、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德育导师、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 全校德育导师、班主任。二、考核原则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2、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三、考评办法德育导师、班主任工作考评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进行,此项工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体系。四、考核内容德育导师
2、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五、考核方式1、各学院党总支成立考核小组,各学院每学年末负责对本学院选聘的德育导师、班主任进行考核工作。2、德育导师、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院党总支考核相结合的方式。3、考核中学院党总支考核占50%,学生评议占40%,自评10%。六、考核结果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学校予以表彰。(一)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德育导师、班主任不能考核为优秀1、所带的班级中有学生受到刑事、治安处分者。2、学
3、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二)德育导师、班主任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1、工作懒散,不负责任,对学生放弃教育,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德育工作任务,没有履行德育导师、班主任职责的。2、歧视、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3、行为失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损于师德要求行为的。七、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为优秀者,学校授予“优秀德育导师、班主任”称号。2、根据考核结果,德育导师、班主任津贴由各学院报财务处予以发放。津贴发放比例可由各学院酌定,但原则上获考评优秀等级者的津贴金额应为获良好等级者的110-130%。八、考核评估有关说明1、每学年末(6月中旬)各学院考核小组在对在德育导师、班主任考评和评优结束后,将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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