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最新清退住房规定.doc
《部队最新清退住房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部队最新清退住房规定.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部队最新清退住房规定1、建立住房保障新制度(1)指点思想。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原则上与军队在职干部履行统1政策;国家、军队、个人公道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动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2)住房保障方式。已安置住房的,购买或租住安置的住房,住房已列入第4、5批安置计划并开工建设的,购买或租住已开工建设的住房;住房还没有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可以购买或租住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也能够自理住房(包括自购、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3)住房保障方式的肯定。已列入安置计划,其住房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的,住
2、房保障方式不再改变。住房还没有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其住房保障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核实,军队大单位干部、营房部门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核肯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建房用地已落实的第4、5批离退休干部,其建房地点不再改变。2、实行住房补贴和货币补差(4)补贴对象。未按房改本钱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离退休干部,在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或自理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租住已安置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补贴。(5)补贴方式。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下达离退休命令的,其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1次算清记帐;以后下达离退休命令的,其住房补贴分
3、段计算,1999年(含)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1次算清记帐,2000年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按月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帐户。(6)住房补贴标准。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两部份构成。1999年,月基本补贴标准为月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的40.94%,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军(工)龄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一年8元;在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的城市购买住房的,另给予相应的地区补贴。离退休干部安置地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安置计划肯定。地区补贴标准与军队在职干部地区补贴标准相1致。(7)住房补贴额计算。1次算清的基本补贴额为:1999年12月份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40.94%1999年
4、12月(含)之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一年8元1992年6月30日前的军(工)龄年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离退休干部的月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依照1999年12月份计发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计算。基本离休费包括离休时基本离休费(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1个月基本工资)和离休后至1999年12月之前增加的基本离休费。退休费包括退休时退休费(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1个月基本工资)和退休后至1999年12月之前增加的退休费(不含地区补助和护教龄补助)。1999年12月之前离休、退休干部的军(工)龄月数,依照批准离休、退休命令前的工作时间计算。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军(工)龄计算:1992年6月30日前离
5、退休的干部,已下达离退休命令的计算到当月止,没有下达离退休命令的计算到实际离退休之月止:1992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计算到1992年6月止。个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x19991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职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履行。(8)补贴发放原则。根据安置计划和国家安排的年度住房补贴资金及房源情况,实行先退先补的原则,优先照顾边远艰苦地区和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9)购房未达标的货币补差。已购买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和已安置住房、住房已开工建设的离退休干部,不予退房。其中,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末到达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给予货币补差,具体办法由民政部、财政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部队 最新 清退 住房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