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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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程主讲:雷鑫主讲:雷鑫中南林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第一篇第一篇 原理篇原理篇第二篇第二篇 制度篇制度篇第三篇第三篇 教师篇教师篇第四篇第四篇 学生篇学生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第一篇第一篇 原理篇原理篇第一讲第一讲高等学校的发展与法律干预高等学校的发展与法律干预第二讲第二讲高等教育活动中的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责任法律关系及法律责任第三讲第三讲我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我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
2、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第一讲第一讲高等学校的发展高等学校的发展与法律干预与法律干预一、高等学校的起源 柏拉图举办的学校柏拉图举办的学校希腊学园(阿卡德米学园)。希腊语作希腊学园(阿卡德米学园)。希腊语作Academeia,拉丁语,拉丁语作作Academia。古希腊雅典城西北郊一所哲学教学及研究的学府。西元前。古希腊雅典城西北郊一所哲学教学及研究的学府。西元前387年,柏拉年,柏拉图购得此园,作为讲学授徒之所。学园原址为一片橄榄林,有花园及健身房,是为奉图购得此园,作为讲学授徒之所。学园原址为一片橄榄林,有花园及健身房,是为奉献给传说中的阿提卡英雄阿卡德谟斯献
3、给传说中的阿提卡英雄阿卡德谟斯(Academus或或Hecademus)而建造的,故以其名而建造的,故以其名名之。名之。博洛尼亚大学(英文名:博洛尼亚大学(英文名:UniversityofBologna,又译波隆纳大学、博罗尼亚大学)创,又译波隆纳大学、博罗尼亚大学)创建于建于1088年,是全世界第一所大学,是西方最古老的大学、欧洲四大文化中心之首,年,是全世界第一所大学,是西方最古老的大学、欧洲四大文化中心之首,与巴黎大学(法国)、牛津大学(英国)和萨拉曼卡大学(西班牙)并称欧洲四大名与巴黎大学(法国)、牛津大学(英国)和萨拉曼卡大学(西班牙)并称欧洲四大名校,被誉为欧洲校,被誉为欧洲“大学
4、之母大学之母”。主校区坐落于意大利艾米利亚。主校区坐落于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首府博洛尼罗马涅大区首府博洛尼亚。各个学院分布在市区的各处,学校的使用面积约有亚。各个学院分布在市区的各处,学校的使用面积约有35万平方米。博洛尼亚大学由万平方米。博洛尼亚大学由11个院系组成,其中包括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海外校区。但丁、彼德拉克、丢个院系组成,其中包括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海外校区。但丁、彼德拉克、丢勒、伊拉斯谟、哥尔多尼、伽利略、哥白尼等都曾在这里学习或执教。有一千年历史。勒、伊拉斯谟、哥尔多尼、伽利略、哥白尼等都曾在这里学习或执教。有一千年历史。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高等教育
5、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中国最早的现代大学,公认的是1895年的北洋大学堂。距今一百多年。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的五次转移。意大利(1540-1610年),英国(1660-1730年),法国(1770-1830年),德国(1810-1920年),美国(1920-至今)。每一个国家的科学兴盛期为80年。(这是同一时期日本学者浅盛光朝1962年,中国学者赵红洲1971年研究发现)。世界高等教育中心也呈现周期性转移的规律。以色列学者本代维在学术中心的转移,学术中心的转移与科学活动中心的转移具有内在一致性。一个国家成为学术中心,然后才成为科学活动中心。2006
6、年前后,中国在校大学生规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高等教育体。目前中国正在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前进。2014年中国有100多个专业位列世界百强,其数量仅次于美国。二、特许状制度与大学自治传统(一)大学的特许状制度(一)大学的特许状制度在大学设立之初,教会或王权通过特许状在大学设立之初,教会或王权通过特许状的方式明确大学与教会或王权的关系,在的方式明确大学与教会或王权的关系,在授予大学相应自主管理权利的同时,强调授予大学相应自主管理权利的同时,强调大学的公共责任。大学的公共责任。1.准予成立,赋予大学特许法人地位准予成立,赋予大学特许法人地位 2.确认质量保障能力确认质量保障能力,授予高
7、等教育机构授予高等教育机构及大学资格及大学资格 3.建立大学内部法人治理架构,规定大学建立大学内部法人治理架构,规定大学法人制度安排法人制度安排(二)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二)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 确立了私立高等学校的自治地位,也奠定了现代确立了私立高等学校的自治地位,也奠定了现代大学的自治传统。大学的自治传统。三、近现代西方国家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 政府介入教育的方式以:法律设定的权限为前提。政府介入教育的方式以:法律设定的权限为前提。法律介入高等学校的领域法律介入高等学校的领域(1 1)政府管理权限;(政府管理权限;(2 2)大学自主权范围及行使方式;(大学自主权范围及行使方式;(
8、3 3)大学公共责任)大学公共责任 四、我国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 始于始于18981898年的年的京师大学堂章程京师大学堂章程 19121912年北洋国民政府颁布年北洋国民政府颁布大学令大学令,中国近代第一,中国近代第一个教育法令,准许创办私立大学。个教育法令,准许创办私立大学。新中国建立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新中国建立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第二讲第二讲 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 关系及法律责任感关系及法律责任感一、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一)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过程中而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
9、表现出来的过程中而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特殊社会关系。(二)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二)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定义: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是在高等定义: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是在高等教育法律规范调整高等教育领域中的社会关系教育法律规范调整高等教育领域中的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法律关系至少包括以下几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法律关系至少包括以下几类: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准行政准行政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
10、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资料:我国的教育法体系层级层级 形式形式 制制 定定 机机 关关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层次第一层次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审审理理教教育育行行政政案案件件的的依依据据 整整个个六六层层构构成成了了教教育育行行政政机机关关进进行行教教育育管管理理活活动动和和教教育育行行政政复复议议的的依依据据 第二层次第二层次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层次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 国务院
11、国务院 第四层次第四层次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常委会 第五层次第五层次部门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国家教育部及国务院各部委国家教育部及国务院各部委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六层次第六层次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层级层级 形式形式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宪法中关于教育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的条款 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
12、想和立法依据。、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2、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规规定了教育的国家管理原则(第十九条);定了教育的国家管理原则(第十九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从规定了从事教育工作的公民,有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自由(第四十七条);事教育工作的公民,有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自由(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父母的教育义务(第四十规定了父母的教育义务(第四十九条);九条);规定了教育管理的权限。在第八十九条、一百零七条和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规定了教育管理的权限。在第八十九条、一百
13、零七条和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的权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的权限。第一层次第一层次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1995)第二层次第二层次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1986198620062006);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19961996);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19981998);学位法();学位法(19801980);教师);教师法(法(19931993);民办教育法();民办教育法(200
14、22002)第三层次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 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第四层次第四层次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91(1991年年6 6月月15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发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1992
15、1992年年6 6月月27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发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发布)海南省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办法,(20002000年年5 5月月2626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议通过自自20002000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海南省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办法,(19981998年年7 7月月313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6、过,19981998年年8 8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五层次第五层次部门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1995)地方政府教育规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章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1996年年11月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发布号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施办法(1993年年2月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0号发布号发布)
17、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1999年年1月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发布号发布)第六层次第六层次地方政府教育规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章 南昌市实施义务教育若干规定南昌市实施义务教育若干规定(1996年年7月月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发布号发布)鞍山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鞍山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年6月月19日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日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号发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中
18、法律规范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中,法律规范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国家教育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教师学生。学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务所指向的对象。二、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二、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一)高等教育活动的两种法律关系及其责任形式(一)高等教育活动的两种法律关系及其责任形式1.我国高等学校法人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领域:我国高等学校法人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领域:一是行政法律责任,二是民事法律责任,三是刑事法律一是行政法律责任,二是民事法律责任,三是刑事法律责任。责任
19、2.高等教育活动的两种行政法律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高等教育活动的两种行政法律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二)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二)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时,行政主体一般为政府。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时,行政主体一般为政府。(具体行政机关主体)(具体行政机关主体)(1)两种情况:)两种情况:高等学校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恰当履行行政机高等学校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恰当履行行政机关发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违反了相关义务性的法律条款,此关发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违反了相关义务性的法律条款,此时高等学校法人可能需要承担相
20、应的法律责任。时高等学校法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在实行政主体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可能侵害了高等学校的权利,此时,行政主体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可能侵害了高等学校的权利,此时,行政主体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2)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高等学校法人承担行政责任主要高等学校法人承担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情形。行政处分一般属于内部行政关系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情形。行政处分一般属于内部行政关系的范畴。的范畴。行政
21、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要属于处理外部行政关系的范畴。要属于处理外部行政关系的范畴。(3 3)行政救济方式:由行政主体的侵权导致行政相对人的损失,)行政救济方式:由行政主体的侵权导致行政相对人的损失,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赔偿。责任赔偿可以通过行政主体内部或上级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赔偿。责任赔偿可以通过行政主体内部或上级
22、主管、监督部门调解来实现,也可以由高等学校法人通过行政复主管、监督部门调解来实现,也可以由高等学校法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可以(同时)适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可以(同时)适用国家赔偿法。用国家赔偿法。三、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三、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高等学校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授权可以享有部分行政权,此时高等学校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授权可以享有部分行政权,此时高等学校就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除了法律、法规授权获得行政权高等学校就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除了法律、法规授权获得行政权外,还有部分行政权是基于政府的委托。外,还有部分行政权是
23、基于政府的委托。不同的行政权力来源模式会导致高等学校在不当行使权利时不同的行政权力来源模式会导致高等学校在不当行使权利时承担不同形式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不同形式的行政法律责任: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获得的行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获得的行政权,其法律责任均有高等学校法人独立承担。政权,其法律责任均有高等学校法人独立承担。基于委托获得基于委托获得的行政权,则首先由委托机关承担行政法律关系,在依据相关法的行政权,则首先由委托机关承担行政法律关系,在依据相关法律追究高等学校法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律追究高等学校法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同时)适用(同时)适用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四、高等教育活动中的
24、民事法律责任四、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民事法律责任1.民事民事责任形式及其归责原则责任形式及其归责原则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法律责任领域中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由于违反合同法律责任领域中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由于违反合同或侵权导致的违约责任(或称为合同责任)或侵权责任。或侵权导致的违约责任(或称为合同责任)或侵权责任。在高等学校中,有两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比较常见的。第一种是基在高等学校中,有两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比较常见的。第
25、一种是基于合同关系的民事法律责任,即合同责任;第二种是基于侵权关于合同关系的民事法律责任,即合同责任;第二种是基于侵权关系的民事法律责任,即侵权民事责任。系的民事法律责任,即侵权民事责任。2.高等学校活动的特殊民事关系高等学校活动的特殊民事关系学校法人与教师:高等学校法人与教师的关系一般是劳动合同学校法人与教师:高等学校法人与教师的关系一般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当发生因职务造成对第三方权利的侵关系,适用劳动法。当发生因职务造成对第三方权利的侵害时,法院一般认定首先由学校法人承担责任,或者规定学校害时,法院一般认定首先由学校法人承担责任,或者规定学校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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