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火灾防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docx
《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火灾防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火灾防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消防产品技术鉴定通用技术要求CCCF/XFJJ-01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2018-07-13 发布2018-07-20 实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安全警示:火灾防控试验对人身和财产可能带来危害,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操作人员 应经相关培训后方可操作!1范围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规范磷酸铁锂动力锂离子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的标准制订及技术鉴 定工作。锰酸锂、钛酸锂、磷酸锰铁锂等锂离子电池可参照执行。本技术要求不适用于三元体系动力锂离子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2、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电动客车技术安全条件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客车定型试验规定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特种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GB 3836.1-2010GB/T 13043GB 25972-2010GB 15631-2008GB 15322-2003GB/T 20936.1-2017能要求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GB 26851-2011GB/T 28046.1-2011一般规定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3、消防产品消防安全要求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干粉灭火装置GB/T 34013-2017GA 1025-2012GA 499.1-2010GA 602-20133术语和定义GB 25972-2010、GB/T 34013-2017、GA 499.1-2010,GA 602-2013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锂离子电池箱安装有多个锂离子电池单体或电池模组的储能箱体,通常包括锂离子电池模组、电池管 理模块、箱体及配套附件等。3.2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以下简称“火灾防控装置”)安装于电动客车上,在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箱体封闭状态下,能对锂离子电池箱
4、内有可能 引发火灾的危险源征兆进行探测,并且发出报警,自动和/或手动启动喷放抑制介质的装置。抑制介质喷放后,能扑灭明火并显著降低电池箱内可燃物温度的火灾防控装置。3.4非降温型火灾防控装置抑制介质喷放后,能扑灭明火,不能垦著降低电池箱内可燃物温度的火灾防控装置。3.5热失控由于锂离子电池放热连锁反应导致锂电池产生不可控温升的现象。3.6热失控扩展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中一个电池或最小管理单元发生热失控,并触发该电池系统中相邻 或其他部位电池热失控的现象。3.7荷电状态soc锂电池中按照规定放电条件可以释放的容量占可用容量的百分比。3.8安全限定临界值不会引起电池单体、电池模组发生热失控或火灾的临界
5、限定数据,如温度、可燃气体浓 度等。4分类4.1按降温效果火灾防控装置可分为:a)降温型火灾防控装置(以J表示):b)非降温型火灾防控装置(不表示)。4.2按充装抑制介质的种类可分为:a)气体类火灾防控装置(以Q表示):b)干粉类火灾防控装置(以P表示):c)气溶胶类火灾防控装置(以R表示):d)其他类火灾防控装置以T表示)。4.3按安装位置可分为:a)内置式火灾防控装置(以N表示);b)外置式火灾防控装置(以W表示);c)可内外安装的火灾防控装置(以T表示);5 充装参数5.1组成充装参数由火灾抑制介质质量、容积及火灾抑制介质贮存压力中的一个或多个组成。5.2标示贮压式装置应标示火灾抑制介质
6、质量与贮存压力;非贮存式装置应标示火灾抑制介质质量;其他类装置应按火灾抑制介质性能标示。5.3组 充装在一个容器内的抑制介质为一组。6型号编制型号编制方法如下:EVFHTTX7X + 5/XXXi I I一自ik交I障福效果尾I)第2印抑制升版完世磐教第】蛆抑制井最充装碧蚊安坡方K抑制介质黄型Cft4.2) 电动客车曾离于动力精火灾防控装置I 示倒:ETJi-Q-WW4.2+5fi.7-J巷舞装气体奏抑制仆原,安装于电池箱萍胡,弟1蛆抑制弁琦质量M存庄 宽W蛔抑制介顶盛墅5逃翌存医力壬7心,降H里眼动容车曜腐子劫方电池箱火竟防传装置.7要求7.1 一般规定7.1.1火灾防控装置组成火灾防灾装置
7、通常由危险源探测产品,数据信息汇集、传输、反馈装置,声光报警产 品,火灾抑制装置、连接管路及附属配件等组成。7.1.2全周期工作要求除车辆保养外,车辆运行情况下及停车3日内,火灾防控装置应能正常工作。7.1.3市场准入要求7.1.3.1火灭防控装置的各组成部分,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尚无国家、行 业标准的,应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制定并执行企业标准。7.1.3.2应具备证明能够持续满足上述标准要求的技术资料及第三方证明文件7.1.3.3火灾防控装置中使用的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或技术鉴定制度的消防产品,应具备 相关证书。7.1.4火灾抑制介质要求7.1.4.1火灾抑制介质应具备良好的火灾抑制能
8、力,不得对保护对象产生危害、损害作用7.1.4.2当不确定因素导致抑制介质误动作喷放时,不得对电池箱、电池及箱内附属部件 产生损害作用。7.1.4.3火灾抑制介质喷放后,应易清理、易复原。7.1.5保护容量要求非降温型火灾防控装置保护单个电池箱容量不应大于18kWh。7.1.6防爆特定要求通过燃烧产生抑制介质的火灾防控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喷射过程中,距离喷口 5cm处的温度不应大于1000b)应具有阻挡燃烧物喷出的指施,且喷射时不应引起电池箱发生爆燃,并提供第三方 机构防爆性能的证明文件。7.2危险源探测7.2.1功能要求7.2.1.1火灾防控装置应具备探测一氧化碳气体浓度,电池或电池组表面
9、温度的功能。 也可具备探测其他危险源的功能。7.2.1.2预警功能采用一氧化碳气体浓度探测方式。火灾抑制介质喷放功能应采用电池 或电池组表面温度确定方式。7.2.1.3当采用温度场测定方式替代电池或电池组表面温度测定时,其相关算法、判定 标准、软件安全性能均应经第三方验证确定。7.2.2预警功能7.2.2.1按9.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安全限定临界值达到190ppm 50ppm时,应发出预警信号。7.2.2.2预警时,应通过声报警、光报警或声光复合报警的形式进行警示声报警器的最大 声压级不应小于75dB(A计权),光报警器的闪光率应为1Hz2Hz,并能清晰闪烁7.2.2.3采用
10、其他探测方式进行预警的,应经试验确认其符合预警要求。7.2.3火灾抑制介质喷放要求7.2.3.1按9.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当电池或电池组表面温度(或温度场方式测定的等 效温度)达到800 50时,应能通过自动手动方式喷放火灾抑制介质。7.2.3.2火灾抑制介质应在0-10S内自动喷放,10s内未喷放的,应通过手动喷放。7.2.3.3采用电池管理系统(BMS)相关数据作为火灾抑制介质喷放依据的,应符合上述 要求。7.2.3.4采用其他探测形式控制火灾抑制介质喷放的,应经第三方测试验证,并确定有 关技术要求。7.3数据信息管理与控制功能7.3.1火实防控装置应具有数据信息储存、传输、反馈及自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动 客车 锂离子 动力电池 火灾 装置 通用 技术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