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CC0012023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设计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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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标准 T/SZCC 001-2023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 设计指引S henzhen biomedicine Industry industrial upstairsDesign guidelines 2023-09-01 发布2023-09-01 实施 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发布目次前言V1 范围12 术语和定义13 园区总体规划设计13.1 规划指引原则13.1.1 上位城市规划要求13.1.2 选址指引23.2 规划设计理念33.2.1 定位33.2.2 设计理念33.3 总体布局53.3.1 开发强度53.3.2 总平面布局原则53.4 功能组合与空间布局73.4.1 功
2、能类型73.4.2 功能组合73.4.3 空间模式83.4.4 配套功能103.4.5 绿化建设103.5 园区交通123.5.1 园区出入口123.5.2 园区道路123.5.3 人车分流133.5.4 卸货场地143.5.5 叉车要求153.6 供水、供电、供热和供冷系统163.6.1 供水要求163.6.2 供电要求173.6.3 供热要求193.6.4 供冷要求193.7 排水、排气和固废处理203.7.1 排水要求203.7.2 排气要求213.7.3 固废处理223.8 园区消防243.8.1 防火与疏散243.8.2 建筑消防设施243.8.3 防火间距254 物业功能建筑设计指
3、标264.1 生产用房建筑设计指标264.2 研发用房建筑设计指标274.2.1 外立面274.2.2 标准层面积274.2.3 层高274.2.4 承重274.2.5 柱距274.2.6 核心筒284.2.7 电梯284.3 其他配套建筑设计指标294.3.1 配套宿舍294.3.2 配套商业294.3.3 共享仓储294.3.4 公共服务304.3.5 园区体育设施304.3.6 园区停车305 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设计指引325.1 建筑设计指引325.1.1 平面设计325.1.2 层高、层数355.1.3 垂直交通与吊装口365.1.4 人流物流375.1.5 外立面375.1.
4、6 室内环境385.1.7 减振隔振设计395.1.8 其他特殊要求395.2 结构设计指引415.2.1 结构选型及构造415.2.2 荷载与作用415.2.3 结构设计415.3 机电设计指引435.3.1 给排水设计435.3.2 暖通设计455.3.3 电气设计475.4 GMP工艺设计指引495.4.1 GMP工艺布局495.4.2 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505.4.3 工艺设备515.4.4 工艺管道535.4.5 自动化及智能化555.4.6 环保、健康、安全575.4.7 质检研发工艺设计596 专项设计专篇606.1 智慧园区606.1.1 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606.1.2 智
5、慧园区体系606.2 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626.2.1 绿色建筑626.2.2 海绵城市636.3 装配式建筑646.3.1 装配式建筑设计概述646.3.2 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引676.4 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786.4.1 政策规定786.4.2 基本规定786.4.3 各阶段应用目标796.4.4 模型精度817 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产业引导827.1 五要素模型概述827.1.1 五要素模型释义及基本原则827.1.2 五要素模型主要内容827.2 模型操作说明847.2.1 划分层级要素847.2.2 将生产环节置入五要素模型847.3 “工业上楼”产业目录857.3.1 划
6、分第二产业 30个制造业大类857.3.2 确定是否适宜上楼生产857.4 细分产业上楼适应性参考877.4.1 生物医药细分产业87附录91(一)本指引用词说明91(二)编制参考文件92(三)参编单位与人员94 前言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关于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320号)等相关政策中关于生物医药产业的深度推动,扶持生物医药产业规范有序的快速发展,促进
7、生物医药产业和工业上楼产业园融合发展,加速推进“20+8”产业集群中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建设速度与影响力,结合生物医药产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1.2 为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系统科学的“工业上楼”技术指导体系,规范高标准厂房建设,结合生物医药产业特色,进一步增加优质生物医药厂房供给,根据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4 号)、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相关规定,参照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光明区“工业上楼”建筑设计指南、深圳市宝安区工业上楼工作指引(试行),满足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8、年修订)及其附录、FAD的cGMP、欧盟GMP、ISPE指南、WHO法规、PIC/S、ICH等国内外法规。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实际生产运营及市场情况,编制本指引。 1.3 本指引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组织,由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联合编制完成。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设计指引1 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的“生物医药”产业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生产、
9、商业化生产等三个阶段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类“工业上楼”的建筑设计指导文件。 2 术语和定义 “工业上楼”建筑是指具备相近行业高通用性、高集约性的特点,符合国家通用建筑标准及消防、节能、环保等现行规范和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或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不低于3.0、高度24米以上、层数5层及以上,配置工业电梯且集生产、研发、试验功能于一体的工业厂房。 “生物医药”产业分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制造、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生物医药相关服务五大板块。 3 园区总体规划设计3.1 规划指引原则3.1.1 上位城市规划要求3.1.1.1 宏观层
10、面生物医药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宏观层面应注重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研究。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从资源优势、发展动力、完善城市功能、快速实现提升自身园区实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科学、客观地确定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园区的近远期发展目标。 3.1.1.2 中观层面中观层面应研究产业发展定位下如何落实用地功能,展现园区风貌。生物医药产业用地,首先应结合具体的产业定位分析具体的用地规模和路网间距,同时分析园区内各种产业业态的基本特征及内在联系,并结合交通需求、环境景观等综合考虑功能布局;园区风貌首先结合具体的产业业态需求,同时考虑与整体山体格局、地形地貌及地域特色相协调。确定产品比例(如生产空间和配套设
11、施占比)、各物业自持及租售比例、分割转让条件等。 3.1.1.3 微观层面微观层面应研究具体不同业态的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研究重点地段的景观塑造和建筑控制。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建设成功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除科学的规划编制外, 还应注重人才吸引与培养、政策扶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制定。鼓励项目利用城市更新的机会探索“工业上楼”模式,且从土地开发面积、容积率限制、是否符合“工改工”三个维度对“工业上楼”限定了详细的开发要求。 3.1.2 选址指引(1) 厂区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a.选择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良好、供电供水充沛稳定的区域;
12、条文说明:生物医药产业对能耗,用水用电有较高要求,为了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项目选址的供电按一级负荷且供水充沛稳定的区域。 b. 应设置在大气含尘浓度低、含菌浓度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c. 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水源保护地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d. 厂区应与学校、住宅等民用生活区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厂区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对其造成不良影响,民用生活区与产生污染物的生产厂房、废气处理设施和动力站的距离不少于 150 米;选址尽量位于上述区
13、域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侧。 条文说明:一定要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对学校和住宅等民用生活区带来不良影响。生物医药产业的废气排放和废水排放虽然经过环保达标处理、噪音达到环保标准,但在不同温度、湿度、风力、风向、雨天、雾天等天气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影响。为了不对学校和住宅区等生活区带来明显影响,根据经验数据,建议有污染物的生产厂房、废气处理设施和动力站的厂区选址与上述区域距离不少于 150 米;同时尽量位于其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侧。 (2) 医药工业洁净厅房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口与交通主干道近基地侧道路红线之间的距离宜大于50m。 (3) 厂区应临近交通枢纽,依托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满
14、足入园企业安全便捷、生产绿色环保、较低运输成本等需求,保证企业供应链畅通,为园区生产工作和居民生活提供高质量的交通服务保障。 3.2 规划设计理念3.2.1 定位(1) 规划先行 “工业上楼”规划要紧扣“20+8”重点产业集群,宜按照产业门类进行规划建设,科学设计层高、荷载、消防设施等,形成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效协同的优质生态。 (2) 高品质 园区规划宜建设仓储物流、公共服务及其他专业性生产配套服务,打造高标准硬设施和高水平软服务的“上下楼就是上下游”的产业生态体系。使“工业上楼”体现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3) 低成本 由于规划先行,“工业上楼”应该把产业链相关企业集中在特定
15、区域,引导产业发展布局,实现产业聚集。从而降低合作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4) 定制化 a. 根据需求导向,不同企业对厂房建筑与运营服务有不同的需求。宜提供定制化的产业空间,满足新兴产业的个性化生产需求。 b. 生物医药企业的厂房,宜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2.2 设计理念(1) 自然融合。尊重自然生态原真性,将生态场景嵌入园区内里与外在,打造具有生态特色的产业园区。 (2) 产城融合。产业、城市和人之间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 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 (3) 产业集聚。充分集聚产业发展要素,集约利用资源,打造企业集中、行业相关、产
16、业集聚的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创新效益和竞争效益的产业集聚高地。 (4) 注重人本。鼓励园区功能共享,通过慢行交通和城市交通系统立体融合,打造15分钟生活圈。 (5) 绿色发展。力求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及环境友好型产业园区。园区宜按照现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 51255 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园区生产用房设计宜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绿色建筑标准GB/T 50378、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253号、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38及海绵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园区绿色建筑评价达到国家二星级以上要求的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园区配套建筑面积的30%。 (6) 塑造特色。以特色
17、产业需求为导向,建设符合各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企业使用需求的“工业上楼”园区,为特色产业集群量身定制高质量的产业空间。 (7) 海绵城市。具体标准指标应参照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 装配式建筑。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升级、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建设效率、实现节能减排、控制建设成本等特点。具体标准应参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相关规定。 3.3 总体布局3.3.1 开发强度“工业上楼”主要是指让企业在高层楼房中进行工业生产的新型产业空间模式,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提升楼宇的容积率,建设高度超过24米,
18、或者楼宇楼层数达到5层及以上的工业厂房。 表3.1 深圳市工业用地分类和使用类别 范围 适建用途 文件依据 工业用地以产品的生产、制造、精加工等活动为主导,配套研发、设计、检测、管理等活(M) 动的用地 主导用途:厂房; 工业用地 普通工业用地(M1) 以生产制造为主的工业用地 其它用途:仓库(堆场)、小型商业、宿舍、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可附设的交通设施、其它配套辅助设施。对周边居住、公共环境有影响或污染的工业不得建设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小型商业、宿舍等 2.1.6 新型产业用地(M0) 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用地 主导用途:厂房(无污
19、染生产)、研发用房; 其它用途:商业、宿舍、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可附设的交通设施、其它配套辅助设施 表3.2 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地块容积率 维度 城市更新类项目 提容或新供应用地类项目 土地整备类项目 提容 新供应用地 工业用地原则为单一1.地块容积及容积率应结合公1.移交政府用地工业用地的地块容积 用地性质,地块容积共服务设施承载力、交通市政率及厂房建筑形态应综合考虑区位条 率及厂房建筑形态应设施承载力、历史文化保护、件、产业定位、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 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等要交通承载力等因素定,容积率按6.5地块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求确定,并满足日照、消防等
20、进行规划设计; 容积交通承载力等因素,/ 规范要求; 2.留用土地功能和容积率按照土地整率 结合产业专题研究,2.项目地块容积率及厂房建筑备相关政策确定,地块容积及容积率根据拟引进产业生产形态应综合考虑区位条件、产应满足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交通市需求确定,容积率按业定位、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政设施承载力、历史文化保护、地质6.5进行规划设计。 交通承载力等因素确定。容积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并符合率按6.5进行规划设计。 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 3.3.2 总平面布局原则(1) 厂区总平面设计应体现产业定位清晰、功能分区明确、人物分流、注重环境质量的原则。厂区的门卫设置应考虑访客、快递及防疫
21、设施。 (2) 厂区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厂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筑布局应有利于组织生产和交通衔接。 a. 有大气污染的企业、生产区、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乙炔站和电石渣场及散发其它碳氢化合物设施,宜布置在全年最低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b. 非生产区、氧(氮)气站空分设备的吸风口,宜布置在全年最低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c. 高温热源主要烟囱(排气筒)、火炬设施、有毒有害原料和成品的贮存设施、装卸站、污水处理站、废物焚烧装置,宜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 生产区配套区风向因素不同环保要求厂房的布局关系3图3.111总平面布局原则示意图 1. 产生废气或者噪音的厂房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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