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篇)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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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共16篇)目录篇一、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篇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4篇三、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篇四、【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实践授课讲稿13篇五、2024年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感悟23篇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27篇七、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9篇八、2024年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30篇九、学习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4篇十、关于围绕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
2、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心得研讨发言材料36篇十一、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39篇十二、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41篇十三、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篇十四、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十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50篇十六、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52篇一、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在校党委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明白政治纪律、政治规比,是我们江党的基石和保证,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我个人要切实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加强政治学习。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
3、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中央的重要精神。纪律是党的生命,我们必须要强化观翅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尺度,我们要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要和组织保持一致。要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地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二、维护党的形象。党的形象是我们共产党人共同的脸面,需要所有党员共同维护、责无旁贷。维护党的形象,始终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该想的不要想、不该做的事不要做。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对诋毁党的形象的错误言论不忍让、理直气壮地作坚决斗争,维护好党的光辉形象。三、遵从党的规矩。我作为一名党员要对党章、党纪、国法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
4、惯例等一系列党的规矩做到绝对服从,不偏不废、不鸾不曲。四、热爱本职工作。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努力创新。我在学校从事后勤工作,我将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加强廉洁自律,努力推进实验中学后勤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形象的新型后勤保障建设。总之,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要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用一片赤诚之心培养人、用高尚的人格去影响人、用崇高的师德塑造人。篇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根据安排部署,我们利用两天时间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掌握了条例的主旨要义、核心内涵,进一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5、刚才,X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r很好的发言,既谈学习领悟的认识和体会,又谈贯彻落实的思路和打算,学习细悟认真,联系实际紧密。下面,我也谈一下学习的认识和体会,作为个人发言,与大家交流共勉。一、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强化纪律意识的手段,在“学”中筑牢忠诚之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广,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
6、干部真正弄明白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将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把各项工作扎实做好、落到实处,做到面对问题“有方法”面对挑战“勇气足”,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阔步前行中走出更加光辉美好的未来,把优良作风发扬在新征程上。要严格整改,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慎,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要把党纪学习变成加强自我约束的过程,在“知”中严守政治底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J
7、古人讲:“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明确口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条例中规定的“六项纪律”要求,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红线,是底线,也是规矩,为我们指明了不能做什么,也给我们指明了能做什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条例为准绳和规范,进一步纠正个人的权力观,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谭慎态度,敬畏权力、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确保法律监督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做到X为民,守护好X的
8、公平正义。要将“敬畏”二字植根于内心,扎根于灵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由敬而生畏,因畏而自律,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违纪“危险期”。三、要把党纪学习当成提高免疫能力的方法,在“守”中忠诚干净担当。“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党纪学习教育要“做”而论道、起而行之,而非坐而论道、凌空蹈虚,要在学以致用、以知促行上求实效,落脚到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中。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强大的信念、内心的笃定、脚下的沉稳,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坦荡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
9、功,不图虚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汇场作为根本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注重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以担当之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在人民心中树立“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良好形象。要用心学好“千万工程”“四下基层”生动教材,从中读懂“以百姓心为心”的为民情怀,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篇三、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
10、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结构没变,内容修改完善76条,增加16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释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鲜明信号。通过系统学习和研究,我感触颇深,对条例修改背景和充实内容也有了更深地认识。一是修订体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容。首先,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几处完善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
11、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次,在总体要求中,条例第三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次,在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条例第四条中,落实了总日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二是修订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条例新增一条第五十七条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
12、律调整到违反此款政治纪律中。其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了第八十五条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再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牛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汇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新增第一百三十条增加“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三是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条例进
13、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针对性处分规定。增写“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慢作为、假作为,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次,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再次,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
14、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PI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增写了处分规定。第四,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分则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四是修订坚持与时俱进,与从严管党治党新制度呼应。首先,维护了党纪新规定的严肃性,与相关规定同步更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在条例廉洁纪律修订中就有多处体现。如,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
15、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其次,条例从执纪工作发现的问题出发,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写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条款中,增写了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
16、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费的处分规定。再次,条例从服务中心和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对违法但未犯罪的党员明确规定了党纪处分要求,并设定兜底条款。条例第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视具体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四,条例落实严管和厚爱并重的要求,区分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如对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从严重处分。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一款,“党
17、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着惩前总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违纪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专门新增两项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为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提供纪律保障,也体现了党纪的严管和厚爱并举。五是修订织密了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执纪精准和质效。首先,对党员干部言行全时空管
18、理。时间上,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在职还是退休(离职),条例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都有了组织纪律要求,时刻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时刻都要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不论党员在国内还是在境外,都要严守党纪。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又如,在完善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廉洁奉公要求中,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十一条、第一百零四十二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其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在现
19、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网络空间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将党的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化,织密纪律制度,在执纪中有规可循。在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
20、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的施行,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篇四、【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实践授课讲稿根据党纪学习教育
21、的工作部署,今天我负责为大家讲授一堂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主题是铸就忠诚:先学后悟,深思熟虑,践行党纪。经党中央批准,自今年4月至7月,全党将展开一场党纪学习教育。这一学习教育活动,为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党纪、理解党纪、掌握党纪、遵守党纪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干部,我认为应当重点在“学”在先、“悟”在深、“践”在实上努力,成为党纪的忠实捍卫者。接下来,我将和大家分享几点看法。一、5次修订情况1997年首次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一共172条,规定了7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况,包括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
22、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掉了“试行”的帽子,一共178条,规定了IO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178条缩减到133条,细化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将原来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
23、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2015版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是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婚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发挥出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条例的核心内容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下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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