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责任法教学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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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法教案第一章 侵权责任的体系一、侵权责任的保护围侵权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当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注意:权益=权利+利益民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物权;2、人格权;3、身份权;4、知识产权;5、股权;6、继承权。难点1:身体权、名称权没有规定,但是也包括在。难点2:隐私权是新增权利。(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隐私权的客体:私人信息+私生活安宁;(3)侵害隐私权的形态:公开、骚扰
2、注意: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过去:我国将隐私放入名誉权中保护(民通意见第140条)。现在:隐私权成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侵权法第2条)。(1)主体:法人也有名誉权;隐私权只能是自然人;(2)客体:名誉是外在评价;隐私是私人信息和私生活安宁;(3)侵害行为:侮辱、诽谤;公开、骚扰;(4)侵害后果:社会评价降低;让公众知晓;(5)责任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隐私权不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案例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3、B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健康权C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权 D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难点3:我国法律对第三人侵犯债权制度原则上不予承认。虽然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理论通说,司法实践以与司法考试,一般认为侵权责任法只保护绝对权利,不包括相对权利的债权。案例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A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
4、1万元债权D请求丙承当侵权责任难点4:什么是合法的人身、财产利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精损第1条)。其他人格利益即民法上的一般人格权。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大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具体细分为五项。侵权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侵权法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当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一)一般过错责任含义:何为过错?注意义务之违反。(1)故意(2)重大过失(3)一
5、般过失注意:适用过错责任的围: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二)过错推定责任注意:发生损害即推定有过错,被告通过证明无过错可以免责(仅限于法律特别规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围:1、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法第11章:大多数的建筑物、工程物、堆放物、树木等);2、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侵权法第81条);3、无行为能力学生校园事故责任(侵权法第38条);4、医疗损害责任(侵权法第58条)。(三)相对的无过错责任(一般的无过错责任)注意:不以过错为要件,但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法律特别规定)。适用相对无过错责任的围:法律规定的大多数特殊侵权责任。(四)绝对的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
6、注意:绝对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免责事由(仅限于法律特别规定)。适用绝对无过错责任的围,只有2种:1、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侵权法第79条);2、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侵权法第80条)。(五)公平补偿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关系:1、与过错责任的关系双方均无过错无法适用;2、与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的关系法定类型限制无法适用。侵权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案例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当?BD(按公平责任处理)A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B双方都无
7、过错,应分担责任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当损失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侵权法第23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当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当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案例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某的损害,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CA某应承当赔偿责任B某和食品店应承当连带赔偿责任C如某无力赔偿,某有权要求小学生的监护人适当补偿D某承当赔偿责任,食品店承当补充赔偿责任注意:归责原则的判断顺
8、序: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过错责任(一般侵权)公平责任(补充)案例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甲从自家阳台攀爬到甲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丁在场协助固定绳索。甲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致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甲诉至法院。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A法院可以酌情让乙承当部分赔偿责任B损害后果应由甲自行承当C应由乙承当主要责任,丙、丁承当补充责任D应由乙、丙、丁承当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章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与侵权行为的分类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主观过错;含义:何为过错?注意义务之违反。(1)故意(2)重大过失(3)一般过失案例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某家的
9、奶箱中,不明所以,取而弃之。某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 D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2、行为;(三要件说不承认有行为。)的含义: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侵害合法权益。违反成文法侵犯法定权利。违反公序良俗侵犯合法利益。3、损害事实;4、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无A事实,则无B事实;有A事实,依常理判断通常会发生B事实。(相当因果关系说)案例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B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当连带责任B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当责任C乙的人身损害应由甲和小偷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当责任
10、D乙的人身损害应先由小偷承当责任,不足部分由甲承当二、侵权责任的类型体系(一)根据归责原则可以分为:1、一般侵权行为(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过错责任);2、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分为:1、总则中的一般侵权行为(适用侵权法一般条款);2、分则中的具体侵权行为(适用侵权法的特别规定):网络侵权责任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过错责任 校园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监护责任具体侵权 替代责任 用工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对物责任 物件损害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无过错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三)根据侵权主体可分为:1、单独侵权行为
11、2、共同侵权行为(广义):(1)共同加害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具有共同过错;(2)共同危险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危险行为,不能确定加害人。(四)根据侵权方式可分为:1、积极侵权行为作为行为,违反不作为义务;2、消极侵权行为不作为行为,违反作为义务:(1)网络服务商违反提示后保护义务;(2)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3)教育机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特殊形态(一般的单独、积极侵权行为之外)如以下图:共同加害行为特殊 多数人侵权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形态网络服务商的保护义务不作为侵权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义务总结归纳:侵权法体系的知识点事项容简要说明侵权行为的类型侵权要件一般侵权行为
12、四个构成要件特殊侵权行为要求掌握的12种特殊侵权行为侵权主体单独侵权行为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两人以上共同过错或侵害共同危险两人以上不能确定侵害人侵权方式积极侵权行为作为行为,违反不作为义务消极侵权行为不作为行为,违反作为义务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才承当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公平补偿原则双方均无过错侵权责任抗辩事由正当理由执行职务;受害人同意;自助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外来原因过错相抵;受害人故意;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侵权责任形式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第三章 多数人侵权行为: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一、共同侵权行为(
13、共同加害)1、主观有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主观联系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2、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民通意见第148条)帮助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9条、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当连带责任。、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1)、帮助者与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2)、帮助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帮助人承当责任;(3)被帮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当相应的
14、责任,是按份责任。案例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发生口角,售票员在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当责任?CA售票员 B公交公司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案例甲(20岁)与乙(14岁)走到丙家门口,见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甲对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乙照此办理。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丁的身后,花狗咬伤了丁。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当?(甲、丙应承当不真正连带责任)案例甲(20岁)对乙(12岁)说:“你用石头砸丙养的狗,看它有何反应!”乙见自己的父亲闻言未置可否,就
15、捡起石头砸狗,狗挣脱铁链将丁咬伤,花去医药费3万元。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CD A. 丁有权请求甲赔偿3万元 B. 丁有权请求乙的监护人赔偿3万元 C. 丁有权请求丙赔偿3万元 D. 丁有权请求乙的监护人赔偿与其过错相应的数额二、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侵权法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与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当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当连带责任。1、构成要件共同实施危险行为;注意:侵权法第87条抛掷物侵权不是共同危险。2、免责事由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注意: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区别。(1)人身损害赔偿解
16、释:证明危险行为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2)侵权法:证明具体侵权人。3、责任承当连带责任。案例:森林打猎、小孩放炮案。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侵权法第11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当连带责任。侵权法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当赔偿责任。1、原因力(因果关系)竞合连带责任;2、原因力(因果关系)结合按份责任。(1)过错大小或损害份额可分,相应责任;(2)过错大小和损害份额不可分,平均责任。注意: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比较,侵权法不再区分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
17、案例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乙的损失应如何承当责任?(C,承当平均责任)A.只能由甲承当责任 B.只能由施工单位承当责任C.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当责任 D.甲和施工单位承当连带责任案例:甲系某中学的初中学生,课间活动在操场上打篮球时被年久失修而脱落的球筐砸伤头部。同学乙借了校工的三轮车送甲去医院,路上又与骑摩托车逆行的丙相撞,甲头部再次受撞击,经治疗后甲损害难复。试问:(1)假设经鉴定甲后遗症原因,球筐砸头和摩托车撞头均可导致该结果。对此各方如何承当责任?由中学与丙承当连带责任。(2)假设经鉴定
18、甲后遗症是因头部反复受撞,失血过多共同导致。对此各方如何承当责任? 由中学与丙平均承当责任。(3)假设经鉴定球筐砸伤头部,摩托车撞残腿部。对此各方如何承当责任? 由中学与丙按照各自过错承当相应的责任。(4)假设甲送到医院,遇上医院失火,死于火灾。对此各方如何承当责任?第四章 侵权责任的方式一、责任方式的体系侵权法第15条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绝对权保护的责任侵权法第21条侵权行为危与他人人身、财产
19、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1、绝对权保护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2、责任的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难点:绝对权保护的责任与物上请求权竞合,择一行使。难点:绝对权保护的责任还适用于人身权领域。三、赔礼道歉注意:主要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责任。案例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A文某应当赔偿某一部新车B文某应向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C文某
20、应向某赔礼道歉D法院不应当支持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四、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注意:主要适用于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案例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1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如何处理? ACA.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B.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C.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D.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五、恢复原状注意:主要适用于侵犯物权的责任修理、更换、重作。六、损害赔偿的责任(一)财产损害赔偿侵权法第19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案例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
21、放置于家中客厅。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以下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ABD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C要求某赔偿5万元D要求某赔偿100元难点:特殊的两种损害赔偿:1、返还性赔偿;(侵害性得利,主要适用与侵犯肖像权、权、隐私权)侵权法第20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2、惩罚性赔偿。
22、侵权法第4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共同点归纳:(1)侵犯的都是人身权益,而非财产权益;(2)赔偿的都是财产损失,而非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两者可以并用;(3)赔偿数额都可能超越了实际损失围。(二)精神损害赔偿侵权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侵权责任,不包括违约责任,但构成责任竞合,可选择侵权;2、精神损害赔偿的围:人格权、身份权、特定财产权;(1)人格权和身份权(侵权法第22条);归纳总结:人身权的体系一般人格权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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