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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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1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2、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对
3、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工商部门参加。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
4、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
5、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五、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六、宣传教育制度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
6、规定。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2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号)的精神,我县在春节期间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现总结如下:一、基
7、本情况截止3月下旬,我局共组织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238家,排查隐患42条,己整改到位42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迅速行动,切实抓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动员部署。自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我县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快速动员部署。1月12日,我局就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国务院、省、州会议精神,会议认真分析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原因,对“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二是精心制订方案。制定了关于认才真开展20年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检查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明确职责,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责任。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了以乡镇安监站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乡镇包干负责制。县安监局组建了烟花爆竹、检查组,对各乡镇的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州、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
9、花爆竹工作”方案,我局主要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使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得到了规范。烟花爆竹领域主要存在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企业“四超两改”“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春节期间在乡镇安监站和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取得了实效。共组织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238家,发现隐患42条,下达执法文书45份,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5件23坨,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有力地震撼了非法生产经营户的嚣张气焰。(四)多管
10、齐下,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二是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深挖深查、补漏补缺、严打严整为主,始终要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
11、薄,违章操作。主要存在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带不到位、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三、下阶段工作打算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安全生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生产事故2、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成效。要继续保持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巩固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强监控,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坚决遏制事故。3、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
12、效的工作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成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3年末岁首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界首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一、规范审批,对零售户安全条件情况实现全覆盖检查为切实推进界首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并有序开展20_年度烟花爆
13、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一是加强力量调配,组织机关人员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周的时间对9个非禁放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开展了全覆盖检查;二是严格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审核,对申请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场所,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要求,严格把关准入安全条件,共核查安全条件合格零售经营场所202处;三是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合格的202个零售申请人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四是加快许可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实现申请资料梳理、许可证颁发同步,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放工作,助力零售经营户持
14、证安全经营。二、严格要求,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自觉自查整改一是逐一对接批发公司,强调旺季安全的重要性,督促批发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建立健全了“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二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2条,已整改12条。三是严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界首市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三、部门联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自1月20日起,市应急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在9个禁燃禁放乡镇和街道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巡回宣传工作。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将严格按照阜阳市燃
15、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4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芦山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我县实际,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点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发生。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总结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准确把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
16、治理。四是认真制定芦山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切实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5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
17、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_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_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己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_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_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_年4月竣工验收。
18、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_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_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_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_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9、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_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一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
20、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己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_2号)
21、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_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_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
22、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三、存在间题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
23、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6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通知(天安办发20_)9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20_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安委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整个监管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
24、有条不紊的开展,保证了我县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县20年度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做好20_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张家川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工作的通知(张安办发(20_)48号)、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_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工作的通知(张应急发(20_)1号)等相关文件,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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