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FA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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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FA-2016-02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2016年版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深圳市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一、示范文本的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四部分组成。其中:L“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
2、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集中约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 “通用条款”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3. “专用条款”是指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达
3、成一致意见,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4. “补充条款”是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具有与合同正式文本一样的法律效力。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承发包双方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一并作为完整的合同条款,当两者之间有不符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出现斜体字加粗“专
4、用条默”字样的条文在相应“专用条款”的条文中有明确的约定。应按照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建筑工程装饰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本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编制单位或专业人士咨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次印发版次为SFA-2016-02,即2016版第二版。SFA201602Ill深圳范本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016版第二次修订-
5、J1域代码已更改.JXH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2域代码已更改.2域代码已更改.2域代码已更改.2域代码已更改.3域代码已更改.3域代码已更改.3域代码已更改.4域代码已更改.8域代码已更改.8域代码已更改.8域代码已更改.9域代码已更改.9域代码已更改JOX域代码已更改HL域代码已更改JO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Jl1域代码已更改J域代码已更改Jl1J域代码已更改J2域代码已更改.J2J域代码已更改.J2域代码已更改J2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J3/J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J4一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J4/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J5YJ域代码已更改F域代码已更改J6域代码
6、已更改W域代码已更改J7/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且更改第一部分协议书一、装饰工程概况.二、装饰工程承包范围四、合同工期五、质量标准六、签约合同价七、合同价格形式八、词语含义九、组成合同的文件十、双方承诺H、合同订立与生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1.4 标准与规范1.5 图纸与深化设计1.6 联络1.7 知识产权与保密2合同主体及相关人2.1 发包人2.2 承包人2.3 监理单位2.4 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3工期与进度3.1 施工准备3.2 进度计划3.3 开工及延期3.4 工期及延误4材料设备供应与检验4.1
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3 材料设备检验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 安全文明施工5.2 现场职业健康5.3 环境保护和工程保护.6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6.1 工程样板6.2 工程质量和检验6.3竣工验收JL域代码已更改6.4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域代码且更改6.5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域代码已更改7暂估价和暂列金额J9Y域代码且更改7.1材料设备暂估价域代码已更改7.2专业工程暂估价J9域代码目更改7.3暂列金额反域代码已更改8合同价格及调整20域代码目更改8.1签约合同价格20域代码已更改8.2合同价格形式2020域代码已更改8.3合同价格调整2020域代码已更改8.
8、4询价采购2124-域代码且更改8.5工程变更2124-域代码已更改8.6工程变更价款2222域代照更典9计量与支付Z域代码已更改9.1工程量计量22域代码且更改9.2预付款支付22域代码已更改9.3进度款支付23域代码目更改9.4劳动者工资支付2L域代码已更改10竣工结算与支付23域代码目更改10.1竣工结算23域代码已更改10.2竣工支付24域代码目更改10.3最终结清2域代码已更改11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与保修25域代码且更改11.1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H域代码已更改11.2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25域代码目更改12违约、索赔及不可抗力”域代码已更改12.1违约25域代码且更改12.2索赔竺域
9、代码已更改12.3不可抗力26-域代码且更改12.4重大索赔的执行2L域代码已更改13争议解决27域代码且更改13.1调解27域代码已更改13.2仲裁或诉讼27域代码且更改13.3与争议解决有关的事项27域代码已更改14其它27域代码且更改14.1工程保险28域代码已更改14.2工程担保28/域代码且更改14.3合同的生效、终止28域代码已更改14.4合同的解除”域代码目更改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L域代码已更改1一般约定3域代码弓更改1.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迎域代码已更改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露域代码且更改313131313232323232323233333333但333434343435
10、3636363636373737h373738*38381.4 标准与规范1.5 图纸与深化设计1.6 联络1.7 知识产权与保密2合同主体及相关人2.1 发包人2.2 承包人2.3 监理单位2.4 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3工期与进度3.1 施工准备3.2 进度计划3.4 工期及延误4材料设备供应与检验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3材料设备检验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6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6.1 工程样板6.2 工程质量和检验6.3 竣工验收6.4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验收7暂估价和暂列金额7.1 材料设备暂估价7.2 专业工程暂估价8合同价格及调整8.2合同价格形式8 .3合同价
11、格调整9 .5工程变更价款9计量与支付9.1 工程量计量9.2 预付款支付9.3 进度款支付9.4 劳动者工资支付10竣工结算与支付10.1 竣工结算10.3 最终结清H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与保修ILl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11.2 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12违约、索赔、争议及不可抗力12.1 违约12.3 不可抗力加38283839394041444513争议解决13. 1调解14. 2仲裁或诉讼14其他14.1 工程保险14.2 工程担保第四部分补充条款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发包人供应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承包人采购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装修施工样板确认表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装饰工程概况装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及特征:资金来源:财政投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商投资%;混合经济%;其他%o二、装饰工程承包范围三、装饰工程承包方式本装饰工程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一)承包人包工并包全部材料(承包人采购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三)。(二)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发包人供应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二)。(三)承包人包工并包部分材料,发
13、包人提供其余材料(发包人供应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二,承包人采购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三)。四、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定额工期总日历天数天。(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出的本工程工期)。合同工期对比定额工期的压缩比例为%(压缩比例=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五、质量标准本装饰工程质量标准:六、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七、合
14、同价格形式本装饰工程采取下列第种合同价格形式:(一)单价合同;(二)总价合同;()其它合同价格形式: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装饰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1.2款的规定一致: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适用于招标工程);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本装饰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规定(适用于招标工程);投标文件(包括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适用于招标工程);现行的标
15、准、规范、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装饰工程图纸和技术规格书;(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本装饰工程的变更、签证、洽商、索赔、询价采购凭证等书面文件及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十、双方承诺(一)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二)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本装饰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三)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
16、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HJ一、合同订立与生效(一)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订立地点: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均具有本款所赋
17、予的含义: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执行本装饰工程投资或负责管理本装饰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资格和能力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发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装饰工程、具有相应装饰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常驻现场、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行使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单位:指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装饰工程监理工作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指派常驻现场履行监理单
18、位职责的代表。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装饰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装饰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发包人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标准、规范: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深化设计: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图纸进行完善、补充并绘制直接指导施工的图纸的活动。(1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
19、工日期。完工日期:包括计划完工日期和实际完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工日期;实际完工日期指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和质量要求完成装饰工程施工并通过完工验收的日期。工期:包括合同工期和实际工期。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计划开工日期至计划竣工日期的天数;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实际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签约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装饰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15)合同价格: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
20、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书面形式: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小时或天:本合同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开始时间起算;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从事件发生之日的次日起算。期限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最后一天,但完工(竣工)日期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除外。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
21、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实质性内容: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造价、质量、工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双方协作等条款。1.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协议书第九条的约定一致。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依合同文件优先顺序无法解决出现的合同问题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
22、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依本合同有关解决争议的约定办理。1.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如专用条蠹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本合同的主导语言文字。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法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斛约定。1.4 标准与规范适用于本装饰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总包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装饰工程的标准、规范等。有特别要求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在专用条塞伸另行约定。当适用于本装饰工程的各类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设计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如更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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