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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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集聚高层次紧缺人才,助推榆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榆发20128号)和榆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榆办字201215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条全市5年内引进200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章引进范围条件及方式第四条在能源化工、现代特色农业、有色冶金、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引进符合全市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优势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一)两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
2、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三秦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学者;(二)国外知名大学或入选国内“985”和“21,工程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三)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达到省级以上技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四)其他需要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可采用刚性或柔性引进方式。刚性引进是将被引进人员的人事关系转入用人单位,与该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对待。柔性引进是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人才来榆开展项目合作、科研攻关、技术服务、顾问咨询等工作,柔性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榆工作时间累计应不少于30个工作日。第
3、三章申报评审程序第六条申报时间及需提供材料(一)申报时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全年接受申报,集中组织审定。(二)申报材料:1、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2、申报人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五年个人获得的专利、科研成果、荣誉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选,另附工作意向协议。特殊情况不便提供上述材料的,用人单位须提前与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沟通,需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工作能力和水平。第七条申报评审程序(一)申报。用人单位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将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各县区委组织部或市级主管部门。各县区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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