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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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E埘Jcjj1 1S一2011P备案号J 13312011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I,|sign of urban road public transportation stoptermi nus and depot engineering20111122发布 201206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public transportation stop,terminus and depot engi
2、neeringcjj飞1S一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12年6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82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 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为 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5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87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11月22日3j啦L丽舌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
3、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第-于LI:)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在原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87的基础上,修 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车站;3停车场;4保养 场;5修理厂;6调度中心。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1新增公共交通枢纽站和调度中心的设计;2对站、场、厂设施的功能和基本要求进行了细化;3对停车场总用地规模等概念不清和已过时指标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调整;4 新增了公共交通站、场、厂电动汽车、智能交通 (ITS)、信息化建设等;5删除了城市水上公
4、共交通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武汉市交通科学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寄交武汉市交通科学研究所(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409号 五洲大厦A座6楼;邮政编码:430015)。本规范主编单位:武汉市交通科学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公交 站场管理公司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武汉市轮渡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李志强I王有元I夏涌霍斌杜逸纯刘依群王尔义张铭 刘俊王定坚段庆秋杨云海 蔡振辉胡惠民张江路朱义祥 张四九胡支元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林正
5、黄志耀李成玉童荣华 胡天羽林群赵杰崔新书 叶青杨新苗5目次1总则 12车站 221首末站222中途站623枢纽站824出租汽车营业站103停车场 1231功能与选址1232用地与布置1333进出口1534建筑与设施1635多层与地下停车库1736出租汽车停车场204保养场 2141功能与选址2142用地与布置2343建筑与设施245修理厂 2751功能与选址2752用地与布置2753建筑与设施286调度中心 30 本规范用词说明 32 引用标准名录 33 附:条文说明 356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 Station21Origin Station and Te
6、rminal厶22Stopb23Junction624Taxi Stand It)3 Parking Lot1厶31Function and Locationl厶32Landuse and Layout1,533Entrance and Exit1334Architecture and FacilitieslQ35Multi-storey and Underground Parking Garage 1。u36Taxi Parking Iot4 Maintenance Shop z上41Function and Locationzl)42hnduse and Layout43Architect
7、ure and Facilities45 Repairing Shop 厶。51Funetion and Location 。52Landuse and Layout 厶。 厶o53Architecture and Facilities6 Dispatch Center,suEXD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6zIist of Quoted Standardso。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71总则101为使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等设施与城市发展相 适应,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障城 市道路
8、公共交通安全高效运营,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的站、 场、厂的工程设计。103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综 合交通规划。104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有利于保障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畅通和安全,节约资源和用地。在需设置公共交通 设施的用地紧张地带,宜以立体布置为主,并可进行土地的综合 开发利用。10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和对外交通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106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车站21首末站211首末站应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交通枢纽规
9、划相结合, 并应与公路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航空港以及其他城 市公共交通方式相衔接。212首末站的设置应根据综合交通体系的道路网系统和用地布局,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首末站应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2首末站应临近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走廊,且应便于与其他客运交通方式换乘;3首末站宜设置在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4在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站、大型商业区、分区 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活动集聚地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点 上,宜设置多条线路共用的首末站;5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lOOm范围 内应设公共交通首末站;6 07万人3万人的居住
10、小区宜设置首末站,3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设置首末站;7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根据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将首末站设置在靠近整流站的地方。213首末站的规模应按线路所配运营的车辆总数确定,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1线路所配运营车辆的总数宜考虑线路的发展需要;2每辆标准车首末站用地面积应按lOOm2120m2计算; 其中回车道、行车道和候车亭用地应按每辆标准车20m2计算;2办公用地含管理、调度、监控及职工休息、餐饮等,应按每辆标 准车2m23m2计算;停车坪用地不应小于每辆标准车58m2;绿 化用地不宜小于用地面积的20。用地狭长或高低错落等情况 下,首末站用地面积应乘以15倍以上的用地系数;3
11、当首站不用作夜间停车时,用地面积应按该线路全部运 营车辆的60计算;当首站用作夜间停车时,用地面积应按该 线路全部运营车辆计算。首站办公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5m2;4末站用地面积应按线路全部运营车辆的20计算。末站办公用地面积不宜小于20m2;s当环线线路首末站共用时,其用地应按本条3、4款合并 计算,办公用地面积不宜小于40m2;6首末站用地不宜小于1000m2。214对有存车换乘需求的首末站,应另外增加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的存车用地面积。215当首末站建有加油、加气设施时,其用地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要求另行 核算面积后加入首末站总用地面积中。21
12、6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用地面积应乘以12的系数, 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无轨电车首末站的折返能力,应与线路的通过能力相匹配;两条及两条线路以上无轨电车共用一对架空触线的路段,应使其发车频率与车站 通过能力、交叉口架空触线的通过能力相协调。无轨电车整流站的 规模应根据其所服务的车辆型号和车数确定。整流站的服务半径宜 为10lun9251un。一座整流站的用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217首末站设施应符合表217的要求。表217首末站设施配置 设施首站末站站牌,x信息设施区域地图、公交线路图oo3续表217配置 设施首站末站公交时刻表 oo信息设施实时动态信息o
13、 o无障碍设施 V候车亭 o站台o便利设施座椅。非机动车存放,o机动车停车换乘。候车廊 o o照明、,安全环保 监控。消防Vo绿化、o站场管理室 。线路调度室 o智能监控室 。司机休息室,卫生间 o运营管理餐饮间 oo清洁用具杂务间o o 停车坪 、 o 回车道 小修和低保注:“、”表示应有的设施,“o”表示可选择的设施,“一”表示不设的设施。218首末站站内应按最大运营车辆的回转轨迹设置回车道, 且道宽不应小于7m。219远离停车场、保养场或有较大早班客运需求的首末站应4建供夜间停车的停车坪,停车坪内应有明显的车位标志、行驶方 向标志及其他运营标志。停车坪的坡度宜为03o5。2110首末站的
14、人口和出口应分隔开,且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出入口宽度应为7510m。当站外道路的车行道宽度小于14m时,进出口宽度应增加2025。在出入口后退2m的通 道中心线两侧各60。范围内,应能目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 行人。2111首站应建候车亭,候车亭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候车亭设施必须防雨、抗震、防风、防雷;2候车亭内应设置夜间照明装置;3候车亭高度不宜低于25m,候车亭顶棚宽度不宜小于15m,且与站台边线竖向缩进距离不应小于025m;4候车亭的建筑式样、材料、颜色等可根据本地的建筑特 点和特定环境特征设计,宜实用与外形美相结合。2112站台长度不宜小于35m,宽度不宜小于2m,且应高出 地面0
15、20m。首站站台应适量设置座椅。2113首末站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站牌标志和发车显示装置。 站牌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BT 58453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站牌底边距地面不应小于1700mm;集合站牌最上 面单元站牌的顶边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2200mm,最下面单元 站牌的底边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0mm。2在站台设置站牌应符合站台的限界要求。在路边设置的 站牌时,牌面应与车行道垂直,其侧边距路沿石的距离不应小于300ram;牌面面向车行道的站牌,其牌面距路沿石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2114首站可设置候车廊,廊长宜为15m20m。
16、候车廊的隔 离护栏应采用不易变形、防腐蚀性能好、易清洗的材料制作,隔 离护栏与站台边线净距不得小于025m。52115首末站停车区的道路宜采用混凝土路面结构,当采用沥 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时,应作抗车辙增强处理。候车区宜设提示盲 道和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2116首末站加油、加气合建站时,加油、加气站的设计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 规定执行。2117 电动汽车首末站应设置充电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184873的规定。2118首末站的照明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的规定。2
17、2中途站221 中途站应设置在公共交通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客流集散点 处,并宜与人行过街设施、其他交通方式衔接。222中途站应沿街布置,站址宜选在能按要求完成运营车辆安全停靠、便捷通行、方便乘车三项主要功能的地方。223在路段上设置中途站时,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 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 面错开30m。224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 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郊区站点与平交口的距 离,一级公路宜设在160m以外,二级及以下公路宜设在110m 以外。225几条公交线路重复经过同一路段时,其中途站宜合并设 置。站的通行能力
18、应与各条线路最大发车频率的总和相适应。中 途站共站线路条数不宜超过6条或高峰小时最大通过车数不宜超 过80辆,超过该规模时,宜分设车站。分设车站的距离不宜超 过50m。当电、汽车并站时,应分设车站,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5m。具备条件的车站应增加车辆停靠通道。6226 中途站的站距宜为500m800m。市中心区站距宜选择 下限值;城市边缘地区和郊区的站距宜选择上限值。227中途站候车亭、站台、站牌及候车廊的设计应按本规范 第2111条第2114条的规定执行。客流较少的街道上设置 中途站时,应适当缩短候车廊,且廊长不宜小于5m,也可不设 候车廊。228中途站宜设置停靠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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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城市道路 公共 交通站 工程设计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