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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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五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C)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四五”时期主要成就“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
2、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快速发展。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养老机构实行奖补的通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基本构建起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兜底养老服务长足发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改造提升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高龄津贴
3、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市本级55%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截至2025年底,全市建有养老机构103家,床位1.3万张,等级养老机构66家。建有日间照料服务设施117个,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1个。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市场更具活力。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登记备案制,养老设施工程建设、消防审验、食品卫生等方面审批程序不断简化,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政府补贴等新政策不断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
4、务改革持续推进。(二)“十五五”时期的发展形势“十五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改革创新的方向指引和制度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资源的跨区域配置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为养老服务发展创造新空间。面临挑战。预测“十五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口将突破百万,步入中度老龄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面对“
5、未富先老”的现实压力,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准备仍不充分,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支付水平仍然有限。发展优势。我市南邻京津,北倚辽蒙,有着“一市连五省(市)”的特殊区位优势,是环京津、环渤海和冀辽蒙交界地区的重要城市,是连接华北、东北两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内蒙古东部地区的重要出海通道。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发展养老产业空间充足,为开创老年人美好生活奠定了良好基础。短板不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相对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中心城区场地用地制约,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医养结合不紧密,质量效益不高,人才队伍不强。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6、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牢把握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聚焦短板弱项,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构建具有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基本原则
7、统筹谋划,均衡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总量与结构、速度与质量之间的关系,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县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升整体性、均衡性和协调性。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将养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设符合市情、顺应老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兜好底线,广泛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明确兜底性、普惠型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分类布局,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优化结构,提升
8、质量。聚焦养老机构失能照护功能,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专业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打造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社会参与,市场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采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持续运行问题,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打造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
9、继续发光发热,参与社会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城市构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助餐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居住小区;农村全面建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专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充分激发,为老服务业态不断丰富,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服务供给更加充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兜底养老服务不断优化,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规范发展
10、服务业态创新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金融支持、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医疗康复、健身休闲等多样化为老服务不断丰富,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服务老年人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政府管理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养老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监管能力不断强化,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环境支持日益完善。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能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要素保障持续
11、增强。行业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市场规范和相关标准日益健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从业人员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共享。“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指标2030年目标值属性1.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2.5预期性2.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100约束性3.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约束性4.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5.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率100约束性6.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预期性7.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
12、60预期性8.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明显增长预期性9.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人)1预期性10.老年大学覆盖面每个县(市、区)至少1所约束性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1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机制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各部门互认、按需使用,作为发放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培育综合评估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
13、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2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下限,做好规划建设和运转保障等工作。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不得兴建超高标准、超规模的公办养老机构。提升长期照护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级对市级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支持,配强专业照护人员
14、配齐医疗服务资源。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失能照护能力,有条件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社会失能老年人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原地改造升级项目,不需要调整规划用途,不额外占用建设指标。专栏1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率。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到2030年,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达到100%o公办养老机构质
15、量安全达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养培训,鼓励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等级评定,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30年,80%以上的乡镇(街道)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不低于一级;80%以上的县(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不低于二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新老年人养老理念,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环境,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积极接纳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明显提升。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
16、与重建等工作机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老年人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3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的衔接。
17、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发挥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托基层行政、村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提供相应援助服务,
18、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安全问题。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4 .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制度稳妥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重点解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健全保障范围、参保缴费、需求认定、等级评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标准体系和政策制度。探索建立稳定可持续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引导
19、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研发多样化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二)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体系1 .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开展居家巡访关爱服务。在城镇社区,采取“社工+邻里+志愿者+医生”相结合等多种模式,通过电话、视频、探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服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到2030年,医疗救助呼救系统覆盖所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根据老年人意愿和需求提供全天候、全方位长期照护服务。有条件的探索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和运营的支
20、持政策。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将家庭照护者培训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组织等定期面向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开设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部分公益性课程。鼓励低龄老年人参加社会化照护培训。2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优化设施布局。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小区范围较大、人口密度较高地区,特别是社区所辖人口3万人以上的,增设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点,通过T+N”的模式,实现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功能生活小区“双覆盖”,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完善功能定位。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21、机构具备生活照料、助餐供餐、文化娱乐、健康指导、呼叫服务、心理慰藉“六项”基本功能,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娱“七助”服务内容。3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建立助餐服务网络。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分布、用餐需求,通过街道层面依托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打造标准化老年食堂(中央厨房)、社区层面依托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重点设置养老助餐点(老年餐桌)以及与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等方式为当地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增强助浴助洁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模式发展,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支
22、持助浴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和设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门保险产品,降低助浴机构服务风险。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老保洁服务产品。统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推进社区助医服务。在不影响六项基本功能和“七助”服务发挥的前提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的通知(冀政办传20222号)要求,力争在居家养老中心或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中,调剂出符合卫健部门条件和要求的场所,设立卫生站
23、不具备在机构内部单独设立卫生站条件的,与相邻相近的卫生站等医疗机构合作,一方面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医服务,另一方面向社区居民开放提供医疗服务。推进社区养老信息化。市、县搭建社区日间照料信息化平台,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其他生活服务提供商等与社区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辅助出行、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实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线下体验服务”。充实养老工作人员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充实社区养老工作人员力量,专门负责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专栏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助
24、餐服务网络建设。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为阵地,依托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2022年所有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均具备助餐功能,服务覆盖社区内所有居住小区。到2030年助餐供餐水平大幅度提升。助洁助浴服务机构建设。到2030年,培育一批专业化助浴服务机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开展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综合评价。结合省级制定出台的评价标准,积极培育示范中心,示范站(点)。4.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发展加强综合性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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