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担保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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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 本章内容要览本章内容要览担保担保概述概述一一保保证证二二抵抵押押三三质质押押四四留留置置五五定定金金六六第一节第一节 担保概述担保概述一、担保的概念(一、担保的概念(P70)合同的担保,即合同的担保,即合同之债合同之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各种法律措施的总称。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各种法律措施的总称。二、担保的适用范围二、担保的适用范围(一)仅适用(一)仅适用民商事民商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二)仅适用民商事法律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二)仅适用民商事法律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债权债务内容债权债务内
2、容的行为;的行为;(三)仅适用民商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三)仅适用民商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合同之债合同之债。(一)保证(一)保证(二)抵押(二)抵押三、担保的方式三、担保的方式(三)质押(三)质押(四)留置(四)留置(五)定金(五)定金四、合同担保的种类四、合同担保的种类(一)根据担保产生的原因(一)根据担保产生的原因1.法定担保法定担保依照依照法律的规定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的担保。直接产生的担保。(1)因房屋抵押而同时在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中产生的抵押权和)因房屋抵押而同时在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中产生的抵押权和因土地使用权抵押而同时在土地上房屋产生的抵押权。因土地使用权抵押而同时在土地上房屋产生的抵押权。
3、2)留置权)留置权2.约定担保约定担保当事人通过当事人通过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而产生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定金(1)约定担保产生于当事人的)约定担保产生于当事人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也即担保约定。,也即担保约定。(2)约定担保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任意设定担保。)约定担保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任意设定担保。(二)根据担保标的的不同(二)根据担保标的的不同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信用担保)(信用担保)以债务人以外的以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信用第三人的信用为标的为标的而设定的担保。而设定的担保。保证保证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以以债务人债务人或者或者第三人第三人所有的特定的
4、所有的特定的动产动产、不动产不动产或或其他财产权利其他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担保。为标的而设定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定金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五、合同担保的特征五、合同担保的特征(一)从属性(附随性(一)从属性(附随性/附从性附从性/伴随性)伴随性)1.1.成立上的从属性成立上的从属性2.消灭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3.处分上的从属性处分上的从属性(二)相对独立性(二)相对独立性1.1.发生或存在的独立性发生或存在的独立性2.效力的相对独立性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六、无效担保合同六、无效担保合同(一)产生的原因(一)产生的原因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共有的无效原因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共有
5、的无效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公共利益)损害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担保合同特殊的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特殊的无效的情形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经理以公司资本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
6、董事、经理以公司资本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4)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二)法律后果(二)法律后果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2.责任承担责任承担七、担保责任的免除七、担保责任的免除(一)发生不可抗力(一)发生不可抗力(二)主债务已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二)
7、主债务已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三)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三)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五)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债权(五)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债权第二节第二节 保证保证一、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保证人保证人和和债权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一)概念(一)概念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关系保证关系 内部性内部性 主债权债务关系主债权债务关
8、系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从合同从合同 主合同主合同(二)法律特征(二)法律特征1.保证是一种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方式;保证人的信誉与一般财产保证人的信誉与一般财产2.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3.保证合同是一种保证合同是一种有名有名合同、合同、诺成诺成合同、合同、单务单务合同、合同、无偿无偿合合同、同、要式要式合同;合同;4.保证人履行义务保证人履行义务不具有必然性不具有必然性。二、保证方式二、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约定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能履行不能履行债务负债务负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保证。的保证。(一)一般保证(
9、一)一般保证1.1.一般保证是一般保证是当事人特殊约定当事人特殊约定的保证方式;的保证方式;2.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丧失了债务的履行能力,或者说履行不能丧失了债务的履行能力,或者说履行不能在债务履行期内没有履行债务在债务履行期内没有履行债务4.4.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保证人请求债权人必须保证人请求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先起诉债务人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否则即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权利。否则即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权利。3.3.保证人享
10、有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当事人约定约定或者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的保证方式。(二)连带责任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2.2.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连带责任责任的保证;的保证;1.1.连带责任保证是对一般保证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对一般保证的补充保证补充保证方式;方式;3.3.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届期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没有履行债务。债务。担保法第担保法第1919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
11、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区别区别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产生方式产生方式当事人特殊约定当事人特殊约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法律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债务保证人享有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承担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性质责任性质补充责任补充责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与连带
12、责任保证的区别三、保证人的范围三、保证人的范围担保法第担保法第7 7条规定: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一)自然人(一)自然人1.1.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2.以其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二)国家机关作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二)国家机关作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1.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原则上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不得担任保证人;2.2.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机关也可担任保证人,但须同时满足: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机关也可
13、担任保证人,但须同时满足:(1)我国所接受的贷款必须是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我国所接受的贷款必须是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2)需经国务院批准)需经国务院批准(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禁止作保证人(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禁止作保证人(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必须同时满足:必须同时满足:(1)必须有法人的书面授权;)必须有法人的书面授权;(2)法人的书面授权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法人的书面授权应当明确授权范围。(五)企业职能部门禁止作保证人(五)企业职能部门禁止作保证人下列不能成下列不能成为保保证合同的保合同的保证人的是(人的是()。)。A建
14、筑企建筑企业 B.商商业银行行 C.学校学校 D.保保险公司公司KEY:C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范围)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范围)(一)法定保证范围(一)法定保证范围1.1.主债权主债权2.2.利息利息3.3.违约金违约金4.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5.5.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二)约定保证范围(二)约定保证范围1.1.保证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保证范围时,有保证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保证范围时,有优先于法定保证范优先于法定保证范围围适用的效力;适用的效力;2.2.保证人可约定只对数债务中的一项或几项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约定只对数债务中的一项或几项承担保证责任;3.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
15、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或者约定不明确约定不明确时,保时,保证人应当对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期限)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债权人只能只能在此期间内向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一)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1.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是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是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或者或者申请仲裁申请仲裁2.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只要请求保
16、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只要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就符合法律要求。就符合法律要求。(二)保证期间(二)保证期间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个月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依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的,依照法律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17、个月个月第二节第二节 抵押抵押一、抵押的概念和有关各方一、抵押的概念和有关各方债务人债务人或者或者第三人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财产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一)概念(一)概念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就其特定财产设定的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就其特定财产设定的2.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3.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二)
18、有关各方(二)有关各方1.抵押人抵押人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1 1)国家机关不得为他人提供抵押;)国家机关不得为他人提供抵押;(2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其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设定抵押;以其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设定抵押;2.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接受抵押物担保的债权人接受抵押物担保的债权人3.抵押物抵押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用于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用于设定抵押权的财产(2 2)动产)动产(1 1)不动产)不动产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抵押的财产:1)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国
19、有或集体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3 3)不动产用益物权)不动产用益物权a.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b.以乡(镇)、村办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占有范围内的集以乡(镇)、村办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占有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体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3)公益法人的公益设施;)公益法人的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例外:公益法人以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抵押的,有例外:公益法人以公益设施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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