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ppt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ppt(1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运行培训2011年12月舒城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简述及系统概述1、办法简述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67条。药品管理法第71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2、系统概述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的三个核心监测平台之一。主要实
2、现稳定快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据、处理不规整数据的数据标准化、丰富的统计汇总功能、与其他监测平台、省中心的数据交换,实现国家中心与省中心、专家、外部单位等数据共享。二、工作要求1、按照舒城县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计划安排和具体要求,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2、理解、了解并熟练运用系统;3、如有相关问题(包括业务、管理、软件等方面)及时咨询舒城县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4、保持与舒城县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问题。三、培训内容1、首页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个例不良反应 群体不良事件3、个例不良反应报告流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市县监测机构市县监测机构严重:7个
3、工作日评价死亡:评价 SFDA省级监测机构省级监测机构国家监测中心国家监测中心一般:30日新的:15日严重的:15日死亡:立即在线直报在线直报逐级评价逐级评价严重:3个工作日内审核评价 其他:15个工作日内审核评价(2)个例报告修订后对比新新办法办法旧旧办法办法报告主体报告主体同旧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报告评价流程报告评价流程在线直报,分级评价。逐级报告和评价。报告范围报告范围同旧办法国产药品(进口药品)新药监测期(首次获准进口5年内)报告所有不良反应,监测期外(首次获准进口5年外)报告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时限报告时限一般病例,30日;新的、严重病例,15日;死亡病例,立即报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药品 不良反应 监测 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