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委主要成员工作考核办法.doc
《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委主要成员工作考核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委主要成员工作考核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桃芝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工作机制,激发村监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对村监委成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临台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工作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工作进行考核,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应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监委主要成员指村监委主任或其主要负责人。第四条 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临台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村
2、监委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村监委成员自身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协作配合情况、工作台账情况等。第五条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民主测评分镇领导、办事处领导、驻村干部测评和群众测评两种方式,要体现科学性和广泛性。第六条 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计分、综合评价,分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分89分)、基本称职(60分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以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为主要依据。但如出现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等次必须首先符合该条相应规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1、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
3、称职”票数合计达到实到人数一半以上的;2、违法违纪情况属实,但因情节轻微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免于处理的;3、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4、对镇党委、政府或办事处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事项,因主观原因未履行职责,不能完成任务,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坏影响的; 5、不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长期外出(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2、在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过程中,不按监督流程操作,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3、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向村两委、镇党委、政府或纪委反映,出现
4、赴中央、省、市越级上访的;4、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5、违法违纪受到司法部门或纪检部门处理的;6、民主测评 “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实到人数一半以上的;7、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九条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措施(一)对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全额发放基本报酬;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要扣发一定比例的基本报酬;对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要取消当年基本报酬;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村监委主要成员考核不称职,或者连续二年为基本称职的,由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届期内考核二年不称职的,给予村监委主要成员责令辞职,
5、并不得确定为下一届村监委成员候选人。 (三)村监委主要成员属于正常原因离职或调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报酬;属于违法违纪等非正常原因离职或调整的,不能享受报酬。接任者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报酬。第十条 各办事处和镇相关办公室平时要认真全面掌握各村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且收集考核相关材料。第十一条 镇党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报镇班子会议最终审定。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凡原先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监督 委员会 村监委 主要 成员 工作 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