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塔式炉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第一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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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H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09-发布 2009-实施塔式炉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第1部分:锅炉运行导则Guide for operation of Tower Type Boiler supercritical unitsPart 1:Guide for operation of boiler(征求意见稿)DL/T 2009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ICS 备案号:1DL/T 2009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总则14 锅炉机组特性15 锅炉机组启动26 锅炉运行中的调整97 锅炉运行中的预防性维护工作118 锅炉机组停运119 锅炉主要
2、辅机的运行与停止1410 锅炉及主要辅机常见的的事故分析与处理20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超临界锅炉汽水质量标准(DL/T 912-2005 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30附录B (资料性附录)31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超临界锅炉汽水质量标准(德国ALSTOM标准)44附录D (资料性附录) 锅炉启动曲线(以外高桥900MW超临界塔式炉为例)46附录E (资料性附录) 转动设备监视数值限额48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同种煤质波动范围数值49附录G (资料性附录) 运行中磨煤机出口温度限额规定50附录H (资料性附录) 推荐的煤粉细度R90的估算值51附录I (资料性附录) 锅炉主要运行
3、参数52附录J (资料性附录) 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方法选择53II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文)的要求编写的。DL/T 塔式炉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锅炉运行导则第2部分:汽轮机运行导则第3部分:化学运行导则本部分为DL/T 的第1部分。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节能降耗的大容量、高效率、清洁环保的新型火力发电机组被广泛应用,并逐步成为主流机组。当前,上海外高桥第二、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900MW超临界机组和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已于2004年与2008年相继投入商业运行。它们均配置了塔式炉型
4、四角切圆直流燃烧的燃煤锅炉,具有占地面积小,启动快速灵活,运行经济等优点,得到了业内广泛认可,并通过多年的运行已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维护经验。为了优化运行方式和规范技术管理,在总结和提高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本标准的编写主要以900MW超临界塔式燃煤炉为主,同时也涵盖了1000MW超超临界塔式炉型,并对其它炉型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具有原则性、通用性及实用性。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C、D、E、F、G、H、I、J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编写人:。本标准由上海
5、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塔式炉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第1部分:锅炉运行导则1 范围本标准确立了在役塔式超临界机组锅炉及其主要辅机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维护、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原则及技术指南,适用于国产及进口塔式超/超超临界机组锅炉,以下统称为超临界锅炉,对其它型式的超临界锅炉也可参考。对于进口锅炉制造厂家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如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制造厂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为基础。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3223 火电厂大气
6、污染排放标准GB/T 16507 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DL 435-2004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 461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DL 558-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47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T79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 852-2004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 912-2005 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DL/T 956-2005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国电发2000589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7、热力和机械部分)3 总则3.1 为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加强锅炉运行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标准。3.2 本标准对塔式超临界机组锅炉运行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各电力企业可根据本标准及制造厂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现场运行规程。现场规程中应附有的锅炉图表参见附录D(资料性附录)。3.3 锅炉使用单位应要求制造厂和电力设计院提供包括锅炉铭牌、主要参数、燃料特性、灰渣特性、热平衡、锅炉主要部件及辅机的设计和制造资料。参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4 锅炉机组特性在编制现场运行规程的锅炉特性章节中,需包括如下内容。4.1 设计规范4.1.1 锅炉铭牌。4.1
8、2 主要设计参数。4.1.3 锅炉热平衡及热力性能计算数据汇总表。a) 锅炉热平衡;b) 锅炉热力性能计算数据汇总表。4.1.4 主要承压部件、受热面及管道材料、结构、尺寸。 4.1.5 燃烧系统规范。4.1.6 辅机规范。4.1.7 热工自动调节装置规范。 4.1.8 保护装置规范。a) 安全阀;b) 热工保护装置。4.2 设计燃料成分及特性4.2.1 燃煤成分及特性。4.2.2 燃油成分及特性。4.3 给水、蒸汽品质5 锅炉机组启动5.1 锅炉机组启动应具备的条件5.1.1 锅炉机组启动前的基本要求a) 燃煤、燃油(气)、除盐水储备充足,且质量合格,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可投用。b) 各类消防
9、设施齐全,消防系统具备投运条件。 c) 经检修或消缺后的锅炉,所有热力机械工作票已终结,临时设施已拆除,冷态验收合格。d) 动力电源可靠,备用电源良好。集控室表盘仪表齐全,校验合格,DCS及主要辅机设备级程控、仪表具备投用条件。e) 防雨、防冻、防风设施齐全良好。 5.1.2 锅炉化学清洗大修后的锅炉水冷壁管更换过多或由于蒸发受热面结垢量过多,使工质流动阻力增大,给泵功率显著提高或各受热面出口间热偏差增大,通过调整未见改善,使锅炉负荷受限制时,需对锅炉进行化学清洗,在酸洗时应防止清洗液进入过热器。必要时对过热器要进行反冲洗。对废液、废水要采取专门处理措施,遵照GB13223和DL/T794-2
10、001的相关规定执行,直到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后才能向外排放。5.1.3 锅炉启动前总体检查5.1.3.1 锅炉本体及烟道范围检查a)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现场场地平整、清洁、通道畅通,无杂物。主厂房孔盖板或防护设施完整、平台、扶梯、栏杆完整牢固,各种标志齐全清晰。b) 锅炉烟风道及其他各类管道保温完整良好。c) 锅炉本体、燃烧器、烟风道支吊架完整牢固且已投入正常使用状态。d) 锅炉现场照明及事故照明、通讯设备齐全良好。e) 锅炉现场消防水系统应投入。f) 锅炉电梯可用。g) 锅炉燃烧室、冷灰斗内应无焦渣、脚手架和其他杂物。h) 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暖风器等各受热面清洁,各烟风道及灰斗
11、内无积灰和杂物。i) 锅炉本体、烟道及各烟风道的人孔、检查孔、看火孔,在确认已无人后应关闭严密。j) 检查锅炉各吹灰器均应在退出位置(包括预热器冷、热端吹灰器)。k) 锅炉烟气温度探针在退出位置。l) 炉膛火焰监视工业电视完好可用,冷却风投入,压力正常。m) 锅炉燃烧器摆角或调风器操作灵活、位置正确。n) 锅炉各辅助风挡板操作灵活、开度指示与实际相符。o) 锅炉空气预热器、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冷却风机、扫描风机、密封风机等有关烟风道挡板均应经核查,动作正常,位置正确。p) 各部膨胀指示器安装齐全,指示刻度清晰并回复到零位,无任何影响膨胀的障碍物及设施存在。5.1.3.2 管道及阀门、挡板
12、检查a) 汽、水、烟、风道完整无杂物,保温完整,颜色和色环标志清晰。b) 一、二次汽系统管道和联箱支吊架牢固,并留有足够的膨胀间隙。c) 所有阀门或挡板完整,标志齐全,传动机构良好,位置正确,指示值与实际相符,并置于启动前的位置。d) 蒸汽旁路阀开、关及调节正常,减温喷水系统完好。5.1.3.3 热控、仪表及保护a) 热工仪器、调节装置、执行机构、热工连锁保护等应在启动前校验动作正常、可用,有关热工电源送上。b) 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数据采集系统(DAS)、程序控制系统(SCS)、协调控制系统(CCS)、微机监控及事故追忆系统均已调试完毕。烟尘浓度及成分监视,事故报警、灯光、音响均能
13、正常投用。c) 大、小修后或锅炉停役一个月以上的锅炉启动前应做连锁及保护试验。动态试验必须在静态试验合格后进行。辅机的各项连锁及保护试验应在分部试运行前校验结束;机炉大连锁试验应在主机各项保护试验合格后进行。连锁及保护试验应尽可能从信号起始点进行实校。机组正常运行中,严禁无故停用连锁及保护,若因故障需停用时,应得到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具体试验方法,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在现场规程中规定。5.1.4 锅炉辅助设备、转动机械检查及分部试运行锅炉机组正式启动前,所有辅机及转动机械应进行检查,包括电气绝缘、事故按钮、冷却介质、润滑状况。对经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经过试转或试投合格,主要包括如下:a)
14、烟风系统的引风机、送风机、空气预热器、扫描风机、冷却风机等试转。 b) 制粉系统的给煤机、磨煤机、一次风机、密封风机等试转。c) 燃油系统的油泵及油循环,油枪进、退机构及自动点火装置试投。d) 压缩空气系统的转动机械和干燥设备试投。e) 除灰渣、输灰渣系统及其收受设施空载试转、试投。f) 烟气脱硝设施中催化反应器、氨储存及喷射系统的相关设备试投。g) 电气除尘器振打装置、电场升压试验。h) 烟气脱硫系统的吸收区和辅助区的各相关设备的试转和投用。i) 蒸汽吹灰系统的吹灰器进、退校验。j) 烟温探针进、退校验。5.1.5 水压试验5.1.5.1 水压试验的压力和规范a) 大、小修或因受热面泄漏检修
15、后的锅炉,通常仅进行额定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b) 当锅炉受热面作了大面积更换后,须进行超压水压试验。超压水压试验应遵照DL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c)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的压力按制造厂规定数值执行,制造厂无规定时,压力数值参见表1。 表1 超压水压试验压力(国家标准/ASME规范)系统超压 水 压 试 验 压 力一次系统1.25/1.5倍工作压力(以过热器出口联箱压力为准且不小于省煤器进口联箱工作压力的1.1倍)二次系统1.5倍再热器进口压力5.1.5.2 水压试验范围a) 一次系统1) 省煤器、水冷壁、启动分离器、过热器及其疏水一次阀前部分。2) 省煤器、水冷
16、壁、过热器范围内的一次阀门及其连接管道附件。3) 给水泵出口管道、主蒸汽管道至电动主汽阀门、高旁调节阀上游侧管道等。4) 过热器减温水管道、高旁减温水管道、汽水取样、流量、压力测量一次阀前部分。b) 二次系统1) 再热器、水压堵板下游侧冷再管道、水压堵板上游侧热再管道。2) 冷再至辅助蒸汽母管、吹灰蒸汽管道及其它分支管道一次阀前部分。 5.1.5.3 水压试验的要求a) 水压试验用水必须是合格的除盐水,水中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2mg/L。须先进行水冲洗,待排水清晰,无明显悬浮物后方可开始;上水温度应能保证将锅炉金属温度加热至大于21并不影响炉膛内部受热面检查。b) 水压试验必须制定专用的试验措
17、施,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有防冻措施。c) 水压试验压力以锅炉就地压力表指示为准。压力表精度在0.5级以上,且具有两只以上不同取样源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已投运。d) 试验前应按照要求将一、二次汽管道弹簧和恒力吊架锁定。e) 超压水压试验时,应具备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条件;需要重点检查的薄弱部位,保温已拆除;解列不参加超压试验的部件。对高、低压旁路阀、汽水分离器疏水箱液位控制阀以及主蒸汽阀(如设置时)、再热系统安全阀应采取防止水压试验时动作的措施。同时对高低压串联的管道应做好隔离措施。对各承压部件的检查,应在升压至规定压力值,时间维持5min,再降至工作压力后进行。 f) 水压试验应由专人指挥和操
18、作,升、降压速率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若无规定时,可按如下规定:升压时,当压力20.8MPa时,升压速率应1.0MPa/min,当压力20.8MPa时,升压速率应0.2MPa/min;降压时,当压力20.8MPa时,降压速率应0.2MPa/min,当压力20.8MPa时,降压速率应1.0MPa/min。g) 水压试验的合格标准:1) 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没有任何水珠和水雾的泄漏痕迹。2) 关闭进水门,停止升压泵后,5min内降压不超过0.5MPa。3) 超压水压试验结束后,目视检查受压元件无明显的残余变形。h) 水压试验结束后,如果机组随后点火启动,过热器和主蒸汽管道,再热器和再热蒸汽管道试验范
19、围必须放水。如果机组不立即点火启动,水压试验范围系统放水同时应进行内部保养。保养方法参见附录K(资料性附录)。i) 水压试验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确认临时措施已全部拆除,管道支吊架已解锁后,锅炉方能启动。5.1.6 安全阀校验5.1.6.1 安全阀校验前应具备的条件a) 机组检修工作结束,锅炉已投入运行,汽压可按试验要求进行升降。b) 校验安全阀专用0.4级以上经试验合格的标准压力表在就地已安装完毕。集控室二次压力表已和就地表数值核对,以就地表指示为准。c) 过热器、再热器向空排汽阀及疏水阀遥控检查合格。d) 校验现场照明充足,人行通道畅通,通讯设施良好,满足校验要求。5.1.6.2 安全阀校
20、验要领a) 通常主蒸汽安全阀宜在机组并网后锅炉可带70BMCR负荷状况下进行校验。再热系统安全阀可在机组启动前利用高、低压旁路和再热器向空排汽阀控制压力进行校验。b) 安全阀经检修后,应对其起座压力进行校验。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压力控制安全阀(PCV),应首先分别进行机械的、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起、回座试验。c) 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排汽试验,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期,一般在小修停炉过程中进行。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d) 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力、回座压力、阀瓣开启高度应符合规定,并在锅炉技术档案中记录。e) 安全阀校验的顺序应按照其设计起座压力,遵循先高压后低压原则。在校验时
21、应将比其起座压力低安全阀锁紧。 f) 校验弹簧式安全阀,推荐使用液压顶升校验装置,通常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校验后,可抽查一、两只起座压力最低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二者起座压力的相对误差应在1范围之内,超出此范围应重新校验。5.1.6.3 安全阀校验标准a) 安全阀起座压力校验数值见表2。如制造厂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制造厂规定执行。表2 安全阀起座压力校验数值安装位置起 座 压 力过热器出口压力控制安全阀1.08倍工作压力工作安全阀1.10倍工作压力再热器进出口工作安全阀1.10倍工作压力b) 安全阀的起回座压力差为起座压力的47以内,最大不得低于起座压力的10。c) 安全阀起座压力与规定
22、整定值的误差应控制在1的范围内,当超出此范围应重新校验调整。d) 安全阀在起、回座时不应出现明显的前泄和后泄现象,在运行压力下应严密不漏。5.1.6.4 安全阀校验的注意事项a) 安全阀校验必须遵照GB/T16507的相关规定。b) 校验前应制定专用的安全措施。校验时由专人指挥、专人负责操作,检修、运行负责人到场。c) 带负荷校验安全阀时,应合理组织燃烧,严格控制燃水比,做好防止过热器、再热器壁温超温的预防措施。d) 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校验中,如在1小时内已动作了(34)次后仍不符合设计值时,宜间隔(34)小时,待阀体冷却才能再次进行。e) 安全阀校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面检查所有安全阀,确认全
23、部处于工作状态。5.2 锅炉机组启动的类别与基本要求 5.2.1 锅炉机组启动状态的划分5.2.1.1 锅炉机组启动一般分冷态启动和热态启动两种类别。a) 冷态启动是指锅内无表压,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的启动。b) 热态启动是指锅炉停炉时间较短,通常在8小时以内,还保持有一定压力和温度情况下的启动。5.2.1.2 无论在何种状态下启动,都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启动曲线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率。现场规程中应附有各种状态下的启动曲线,参见附录D(资料性附录)。5.2.1.3 锅炉启动应采用和机组启动相匹配的滑参数启动方式。5.2.2 锅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严禁点火5.2.2.1 锅炉及其无备用的辅助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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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塔式 临界 机组 运行 第一 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