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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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目录、八、-丄前言 11. 总则 3.2. 术语 4.3. 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 9.3.1 一般规定 9.3.2 生态安全格局 9.3.3 水生态 1.0.3.4 水环境 1.1.3.5 水安全 1.2.3.6 水资源 1.4.4. 规划 1.5.4.1 一般规定 1.5.4.2 总体规划层面 1.5.4.3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1.74.4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95. 设计 2.1.5.1 区域系统方案设计 2.15.1.1 一般规定 2.1.5.1.2 水生态 2.1.5.1.3 水环境 2.2.5.1.4 水安全 2.3.5.1.5 水资源 2.4.5
2、1.6 系统方案的评估与优化 2.45.2 建筑与小区 2.5.5.2.1 一般规定 2.5.5.2.2 设计程序与要求 2.65.2.3 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 2.85.2.4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2.95.2.5 技术措施 3.0.5.3 绿地 3.2.5.3.1 一般规定 3.2.5.3.2 设计 3.3.5.3.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45.3.4 技术措施 3.5.5.4 道路和广场 3.8.5.4.1 一般规定 3.8.5.4.2 设计 4.0.5.4.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15.4.4 技术措施 4.4.5.5 水系 4.7.5.5.1 一般规定 4.7.5.5.2 设
3、计 4.7.5.5.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95.5.4 技术措施 5.0.5.6 排水系统 5.5.5.6.1 一般规定 5.5.5.6.2 设计 5.6.5.6.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5.75.6.4 技术措施 5.8.6. 工程建设 5.9.6.1 一般规定 5.9.6.2 建筑与小区 6.0.6.3 绿地 6.3.6.4 道路与广场 6.4.6.5 城市水系 6.4.7. 维护管理 6.6.7.1 一般规定 6.6.7.2 建筑与小区 6.6.7.3 绿地 6.8.7.4 道路与广场 6.8.7.5 城市水系 6.9.8. 实施效果评估 7.1.8.1 一般规定 7.1.8.2
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 7.18.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评估 7.28.4 排水防涝标准评估 7.38.5 雨水资源利用率评估 7.38.6 平台建设 7.3.9. 引用及参考的文件 7.4.9.1 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7.49.2 相关文件 7.5.10. 附录 7.6.10.1 各市县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对应关系 7. 610.2 各市县或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量与蒸发量 8. 010.3 主要低影响开发设施示意图 8.610.4 低影响开发系统相关计算方法 9.210.5 土壤类型及渗透系数 9.710.6 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植物应用参考名录 9. 910.7 主要海绵城市设施
5、造价估算表 1.04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案例 1.06、八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 20164号)的要求 ,规范江西省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江西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本导则。编制组经过广泛调研与深入研究, 认真总结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现状经验及问 题,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标准和要求,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地结合 江西省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本导则共十章, 内容包括: 1.总则;2.术语;3.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 4.规划;5.设计; 6
6、工程建设; 7.维护管理; 8.实施效果评估; 9.引用及参考的文件; 10. 附录。执行本导则时,用词“必须”表示很严格, 反之为“严禁”;用词“应”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反之为“不应”或“不得”;用词 “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反之为 “不宜”;用词 “可”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 下可以这样做。本导则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江西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总院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编制组(地址:南昌市二七北 路 610 号,邮编 330077),以供
7、今后修订时参考。导则编制过程中, 得到了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气象局、 萍乡市海绵城市试 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编单位: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协编单位:江西省气候中心萍乡市建筑设计院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西萍乡龙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王滢江新洪高伟 周小伟 刘靖文王玉琳李云汉邓文君杨.、/:竞易桂秀王益东肖池明李智曾翔陈林章毅之胡菊芳赵冠男吴琼刘民马玉良陈涛刘胜王啟文11. 总则1.0.1 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全面贯彻落实 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 实现江西省海
8、绵城市的建设目标, 提高海绵 城市建设的科学性,指导海绵城市建设中相关规划编制、设计、工程建设、运营 维护与管理、实施评估等工作,制订本技术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江西省城市(含县城)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以及建筑与小区、 绿地、道路与广场、水系及排水系统等系统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与维 护管理。建制镇可参照执行。1.0.3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安全为重、近远期 统筹建设、建管并举的原则。1.0.4 海绵城市建设包括 “渗、滞、蓄、净、用、排 ”等多种技术措施,涵盖水 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和水资源的多系统融合,注重源头径流控制、排水管渠标 准的提高、 内涝防治
9、工程的建设和河湖生态的治理, 各类技术措施应同步规划设 计与实施。1.0.5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以批准的城市 (含县城) 总体 规划为主要依据,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并与排水防涝、 河道水系、道路交通、 园林绿地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和设计相协调。 应贯彻建设自然积存、 自然渗透、 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理念,注重对河流、湖泊、湿地、坑塘和沟渠等城市原有生 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强调采用海绵城市建设的模式。1.0.6 海绵城市建设需规划、建筑、园林、道路、排水、水利等专业相互配合、 相互协调,各系统建设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 定,并应达到规划确定的海
10、绵城市建设标准。1.0.7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根据生态环境、 水文地质、 施工条件和维护管 理等因素综 合确定,并注重节能环保和工程效益。1.0.8 海绵城市的各类设施应满足各类设施本身的功能要求; 应采取保障公众安 全的防护措施,不得对建筑、绿地、道路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1.0.9 各城市(含县城)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时,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 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规定。1.0.10 本次导则为试行版,将随着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和相关工程的实 践,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导则内容进行适时修订。2. 术语2.0.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11、充分发挥建筑、 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 统对雨水的吸纳、渗蓄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 透和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2.0.2 低影响开发( 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 通过生态化措施, 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 水文特征不变, 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 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 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根据多年 24 小时降雨量资料统计分析得出,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滞渗、 储存、蒸发(腾)、水
12、质净化(过滤、沉淀等)等方式,得到控制的雨量占全年 总降雨量的百分比。2.0.4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urban diffuse pollution等同于年径流污染物总削减率,雨水经过预处理和低影响开发设施物理沉 淀、生物净化等作用, 场地内累计多年平均得到控制的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占多 年平均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例。2.0.5 雨水资源利用率 the ratio of rain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雨水收集并回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 等的雨水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
13、 水体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 与年降雨量的比值。2.0.6 水面率 the water rate指承载水域功能的区域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比率。 水域功能是指直接提供可 利用的水源、调蓄区域水资源、降解污染物和吸纳营养物质、保护生物多样性、休闲旅游、航运、调节气候等功能。2.0.7 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 for low impact development facilities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用于确定低影响 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 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
14、表示。2.0.8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在降雨期间调节和储存部分雨水, 以增加雨水收集回用或削减径流污染、 径 流峰值的措施。2.0.9 雨水渗透 stormwater infiltration在降雨期间使雨水分散并被渗透到人工介质内、 土壤中或地下, 以增加雨水 回补地下水、净化径流和削减径流峰值的措施。2.0.10 雨水滞留 stormwater retention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部分雨水,以增加雨水渗透、蒸发并收集回用的措施。2.0.11 低影响开发设施 low impact development facilities依据低影响开发原则设计的“渗、滞、蓄、
15、净、用、排”等多种工程设施的 总称,包括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人工湿 地、干塘、湿塘、雨水罐、调蓄池、渗井、渗渠、入渗池、植被缓冲带、砂滤系 统等。2.0.12 绿色屋顶 green roof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 指在高出地面以上, 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 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和天台、 露台上由表层植物、 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 有一定景观效应的绿化屋面。2.0.13 下沉式绿地 sunken green belt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的统称。 下沉式绿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 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 200mm 以内的绿地;广义的下沉
16、式 绿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 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绿地, 包括生物 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等。2.0.14 雨水花园 rain garden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沉式绿地, 种植灌木、 花草,形成小型雨水滞留入 渗设施,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 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 暂时滞留雨水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2.0.15 透水铺装 pervious 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 根据铺装 结构下层是否设置排水盲管,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2.0.16 生态树池 ecological tree pool在有
17、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时, 在树木的周围保留的一块没有铺装且标高低 于周边铺装的土地, 可吸纳来自步行道、 停车场和街道的雨水径流, 是下沉式绿 地的一种。2.0.17 植草沟 grass swale用来收集、 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 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 市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 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2.0.18 雨水湿塘 stormwater wet pond, stormwater wet basin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水 源。2.0.19 生物滞留设施 bior
18、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2.0.20 植被缓冲带 grass buffer指坡度较缓的植被区, 经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 并去 除径流中的污染物。2.0.21 渗透管渠 infiltration trench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2.0.22 浅层调蓄池 shallow stormwater storage tank采用人工材料在绿地或广场下部浅层空间设置的雨水调蓄设施, 可为矩形镂 空箱体、半管式、管式等多种结构。2.0.23 路面边缘排水系统 pavement
19、edge drainage system沿路面结构外侧边缘设置的排水系统。 通常由透水性填料集水沟、 纵向排水 管、过滤织物等组成的。2.0.24 生态岸线 ecological slope protection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 指采用生态材料修建、 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 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 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 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 称。2.0.25 陆域缓冲带 land buffer zone包括陆生植物群落以及布设在其中的防汛通道、 游步道、慢行道、休憩平台、 人工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设施。2.0.26 地形改造 topography reform指在原始地形
20、限定的改造范围内通过设计等高线或控制点高程来改造原有 地形的方式。2.0.27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2.0.28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2.0.29 点源污染 point source pollution是指有固定排放点的污染源, 如工业废水及城市生活污水, 由排放口集中汇 入江河湖泊。2.0.30 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也称非点源污染, 是指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
21、地点, 在降水或融雪的 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海湾等) 并引起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其他形式的污染。2.0.31 黑臭水体 black-odorous water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2.0.32 初期雨水径流 first flush runoff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体量的降雨径流。2.0.33 合流制溢流 combined sewer overflow(CSO)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降雨时,超过截流能力的水排入水体的状况。73. 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3.1 一般规定3.1.1 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为“小雨不
22、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 有缓解”。3.1.2 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应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 以源头减 量为重点,结合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理,形成完善的雨水综合管理体系。3.1.3 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应在城市 (含县城)自然生态安全格局保护的基础上, 以排水防涝、 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改善为主要目标, 鼓励逐步推进雨水和再生水 资源利用, 促进城市资源的综合利用。 主要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年径 流污染量控制目标、排水防涝标准及水资源目标等。3.1.4 海绵城市规划应根据全省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 城市排水设施现状和经济 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进行编制。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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